lu133955
发表于 2010-9-8 14:41
‘以防万一, 我们还是签了一个书面协议,收了两百欧元押金。’
我忘记你有书面协议了,那就好办了,他现在预期不还,你对他发出一封正式的警告信,告诉他不还就要预期每天收取一定费用如每天5欧的使用费,或者你要求他必须立刻归还并且附带延迟费用。
估计你们的协议没写处罚条例,不过没关系,打官司他肯定哭。
千寻2010
发表于 2010-9-8 15:34
{:3_249:}
2001耶路撒冷
发表于 2010-9-8 16:07
太jp了吧, 和我当初遇到的那个女人很有一拼!mm别气坏身体
酒酿丸子
发表于 2010-9-8 20:47
报警没用,警察不管的。这个属于民事纠纷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9-8 22:04
回复Gladys
一定要报警,别犹豫
梦随风万里 发表于 2010-9-7 13: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看!
明日之星
发表于 2010-9-9 10:25
支持LZ,一定要报警!在德国生活惯了会把国人一些丑陋的习惯淡忘。如果在国内肯定是先钱到手再开始的,因为没有信用这个概念。信用到底值多少钱?有些人=一张逃票,这个JP男贵了点,但还是很贱!
倍倍
发表于 2010-9-9 10:30
留名~ 到时候看解决的结果~~
这也太JP了!
lola118
发表于 2010-9-9 11:14
‘以防万一, 我们还是签了一个书面协议,收了两百欧元押金。’
我忘记你有书面协议了,那就好办了,他现在 ...
lu133955 发表于 2010-9-8 15: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办法!
guaguama
发表于 2010-9-9 11:44
我到德国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jp男,昨天报警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男朋友搬家找Nachmieter, 他 ...
Gladys 发表于 2010-9-7 13:03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挺你
恶梦工厂
发表于 2010-9-9 20:51
真是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