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utsch_yang 发表于 2010-9-12 23:28

打小孩耳光算什么,这个更狠。ZT 宝马车反复4次碾轧3岁半男童致其死亡

图我就不贴了,以免影响大家心情。

ZT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9月13日报道 7日上午,在新沂市青年路良辰花苑小区,三岁半男童乐乐(化名)正在小区内玩耍,一辆宝马X6突然倒车撞倒他,车左后轮从乐乐上半身碾过。令人惊愕的是,宝马车紧接着又反复三次碾轧乐乐,导致其惨死。昨天,男童的父亲李先生强忍着悲痛,向记者诉说了发生在他儿子身上的这幕惨剧,希望法律能够严惩肇事司机。

惨剧:宝马反复四次碾轧男童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住良辰花苑小区9号楼,7日上午10点50分左右,儿子乐乐有点饿了,于是吵着要奶奶带他到楼下商店买面包吃。买过面包后,乐乐就在小区内9号楼和10号楼中间的水泥道路上边吃边玩耍。

上午11点钟左右,一辆宝马X6停在10号楼三单元前面,两名男子把车里的东西拿出来并送到楼上。两分钟后,好奇的乐乐跑到宝马轿车后面玩耍。这时,司机没有观察车后情况,直接上车就把车子往后倒,距离车后一两米的乐乐,被宝马车左后轮轧住,当时车子停顿了一下,突然又加油门从乐乐身上碾轧了过去。令人震惊的是,车子没有直接倒过去,司机这时又把车子朝前开,车左后轮第二次从乐乐身上轧了过去。司机这时才停车,司机下车后,无人驾驶的宝马车竟自己又往后倒了回去,车左后轮再次从乐乐身上碾轧过去,由于没停下来,紧接着车子左前轮也从乐乐身上碾轧过去。

“就这样,我儿子被那辆宝马车反复碾轧了四次!”说完这些,痛不欲生的李先生,蹲在了地上,双手捂着脸啜泣着,泪水从他指缝中流了出来。

家长:司机肯定想“碾伤不如碾死”

为了弄清楚儿子是怎么死的,李先生和家人看过多遍录像,录像上的每一分一秒,就像刀子在他们的心上刮来刮去,李先生的母亲和妻子数度哭昏在地。

记者仔细地看了几遍李先生提供的录像资料,5分钟的现场录像,每看一遍都是一次痛苦的历程。

影像资料显示:当日中午11:03:18,宝马车撞倒乐乐;11:03:20,乐乐的上身左半侧被轧在车轮下,双腿在车底直蹬,宝马车停顿了一下;11:03:30,宝马车左后轮从乐乐身上碾过;11:03:33,司机没有继续倒车,反倒把车子往前开,第二次从乐乐身上轧过;11:03:38,宝马车停住,司机下来,不知为何空车自己又继续往后倒了,左后轮第三次从乐乐身上轧过;11:03:44,车子左前轮从乐乐身上轧过去,乐乐总共被碾轧了四次。此后,司机观察了一下血泊中的乐乐,未采取任何措施,随即离开现场。

李先生气愤地说:“宝马司机这是在故意杀人。”乐乐有1.16米高,该宝马车既有后视镜,又有倒车雷达影像,两者只要观察一样,都能及时发现乐乐的。司机在第一次将乐乐轧到车底乐乐还在挣扎时,司机就应该下车检查轧到什么异物了。但司机没有,只是停顿了一下后,左后轮直接碾轧了过去。此后,司机竟朝前挂挡再次碾轧过去。这时车已经停下了,司机也下车了,车子怎么会自己又朝后倒呢?于是又有了左后轮、左前轮的连续两次碾轧。并且,下车后确认孩子已经死亡后,司机既没打电话报警,也没采取任何抢救措施就离开了。因此,综上所述,他认为司机肯定有“碾伤不如碾死的想法”。

警方:肇事司机已被刑拘

据新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一位领导介绍说,事发当日,办案民警赶到现场,将仍留在小区内的肇事司机伍某控制住后,又将肇事车辆进行了暂扣。

事发现场是平整的水泥路面,且视线良好。通过调取良辰花苑小区监控录像发现,伍某驾驶苏CLH×××越野型宝马X6轿车,的确有反复碾轧男童的画面。因此,办案民警处理的非常慎重,并将此事向上级汇报。后来又对肇事司机进行血液抽查,发现其并不是酒驾。通过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和评估,发现该车后视镜及倒车雷达影像均有效。

根据当事人的陈述、现场勘查、相关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证据证实:当事人伍某驾驶机动车倒车时未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91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当事人伍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李先生的儿子无责。

昨天,当记者将李先生的想法告诉新沂市交警大队相关领导时,该领导解释说,他非常理解李先生的想法,但这只是李先生的个人猜测。对宝马车反复碾轧男童致死画面的出现,他分析说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因为伍某和李先生及其亲友有很深的过节,伍某故意为之;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事发后伍某惊慌失措所致。经过调查,伍、李二人之间均无任何过节,因此伍某也就不存在“故意杀人”的动机。目前,警方已经启动刑事程序,伍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这位领导表示,如果李先生有想法,可通过找律师走法律程序。

sleeping_sprite 发表于 2010-9-12 23:32

那人疯了?!

Deutsch_yang 发表于 2010-9-13 00:44

那人疯了?!
sleeping_sprite 发表于 2010-9-12 23: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那个人很冷静。
反复几次,还下车确认。职业杀手不过如此阿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9-13 01:06

陌上花发 发表于 2010-9-13 01:40

菡萏 发表于 2010-9-13 03:26

{:5_386:}

贺贺有名 发表于 2010-9-13 05:51

几年前的事情了,因为压死赔的比重伤少

Deutsch_yang 发表于 2010-9-13 08:39

几年前的事情了,因为压死赔的比重伤少
贺贺有名 发表于 2010-9-13 05: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昨天看到新闻的,今天早上各大网站都登了.

警方称司机与男童家人没有过节,无故意杀人动机。
司机在明知小孩被撞倒的情况下,故意碾死小孩,主观上明知自己的碾压行为会使儿童死亡,而实施碾压行为追求死亡结果的发生,客观上实施了碾压的杀人行为,也造成了儿童死亡的结果,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此案确属故意杀人,且情节恶劣。

此案不能以交通肇事论处,因为司机在把儿童撞倒后交通肇事的行为已经结束,而后实施的碾压行为是一种另起犯义且与交通肇事独立的行为,本案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

我估计这是 "官车" 因为是送东西上楼的, 所以搞个交通肇事罪,判三年,坐一年出来了.

wakaka 发表于 2010-9-13 08:53

家长呢
那么长时间呢,被撵了4次人死了才出现吗
3岁半的孩子,大人不该时刻在边上吗

liuer3 发表于 2010-9-13 09:09

同意故意杀人罪
回复 8# Deutsch_yang

Deutsch_yang 发表于 2010-9-13 09:34

家长呢
那么长时间呢,被撵了4次人死了才出现吗
3岁半的孩子,大人不该时刻在边上吗
wakaka 发表于 2010-9-13 08: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问得好,家长确实疏忽了.估计这个可以被官家利用 作为家长也有过失,最后成为为司机开脱的一条依据吧.

urzl1979 发表于 2010-9-13 09:46

希望能有个法律,让犯罪的人,受到同样的刑罚,让这个司机也来回被压四次。。。

昨天看新闻,去年有个50岁的商人,因为好心,结果被两个小年轻给打死了。。主犯被以谋杀罪起诉,获刑9年多,从犯因为曾经阻止主犯打被害人头部,判了7年多。。
真的无语了,把人打死了,判了不到10年的刑,还是以谋杀罪被起诉的。觉得,判个29年都不为过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9-13 09:48

好多年前的事了,还有视频呢,那个小男孩的表姐在边上,大概四五岁,吓的傻了。

陌上花发 发表于 2010-9-13 09:55

Deutsch_yang 发表于 2010-9-13 10:12

我多年前看到过一个视频,就是司机来回辗一个人的,不过不是小孩,主要是交通法改了以后,好象是如果把人 ...
陌上花发 发表于 2010-9-13 09: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中国没有保险之类的吗?

陌上花发 发表于 2010-9-13 10:24

陌上花发 发表于 2010-9-13 10:25

Deutsch_yang 发表于 2010-9-13 10:27

不少开车的人都说,撞伤不如撞死,一下赔几十万了无后患,不然就是个无底洞
陌上花发 发表于 2010-9-13 10: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我说有没有保险之类的. 伤者获得保险赔偿.这样肇事者不会下狠手. 德国好像都是走保险的

陌上花发 发表于 2010-9-13 10:28

lachen69 发表于 2010-9-13 10:34

xraw 发表于 2010-9-13 10:34

国内搞车险的都是国企,精着那,碰上大额的还得自己赔。

不过就这事来说,司机事后没报警,没叫救护车,应该是交通肇事+逃逸+故意杀人,数罪并罚,死刑。那个嘴快的“领导”也肯定是吃不了兜着走,内部处分是必然的。这事官方鉴定还没出来,真想不通现在当官的里面还有这么没脑子的,风头浪尖上还敢乱喷,这就是没有政治头脑,领导当到头了

爱上茉莉花 发表于 2010-9-13 10:41

真他....的!{:4_297:}. 不过, 家长怎么能让这么小的孩子自己在路边玩儿?

DLIII 发表于 2010-9-13 12:52

如果是我的孩子, 管他什么狗屁撞伤不如压死, 一命抵一命, 我会追杀那个司机到死。{:5_309:}

DLIII 发表于 2010-9-13 12:54

希望能有个法律,让犯罪的人,受到同样的刑罚,让这个司机也来回被压四次。。。

昨天看新闻,去年有个50 ...
urzl1979 发表于 2010-9-13 09: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完全两码事。 那两个小年轻, 明显量刑过重, 因为一死者不是死于殴打, 二是死者先出手打架。 这个案子有威摄力的作用在里面, 关键是因为死者是以保护儿童的身份参与打架。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9-13 13:57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9-13 13:57

Emmi 发表于 2010-9-13 14:45

echoxie2001 发表于 2010-9-13 15:24

狠!

trees 发表于 2010-9-13 15:26

如果是我的孩子, 管他什么狗屁撞伤不如压死, 一命抵一命, 我会追杀那个司机到死。
DLIII 发表于 2010-9-13 12: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trees 发表于 2010-9-13 15:27

不过不能压死他,太便宜人渣了。最好压个高位截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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