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hiro
发表于 2010-9-22 10:55
cosimo
发表于 2010-9-22 11:01
我也没力气拿东西。而且是根本不想锻炼自己拿重的东西。不然要男人干什么啊?
Amatista 发表于 2010-9-22 11: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5_387:}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9-22 11:23
112
发表于 2010-9-22 11:27
抚养权的判定,一定要慎重而又慎重.
可怜的女人.......一定是想不开疯掉了.......
为什么德国接二连三发生这样的事?
德国人在处理家庭问题上经常很走极端,免不了一再出现这样的事件.
死脑子德国人,真是没治了.
yanghiro
发表于 2010-9-22 11:27
112
发表于 2010-9-22 11:30
LS的,你的小孩实在是太可爱的样子啦!{:5_363:}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9-22 11:47
yanghiro
发表于 2010-9-22 11:48
flht
发表于 2010-9-22 15:26
司法界就那么大点的地方,连律师面子都不卖的法官还是比较少的吧。而且他们今年7月才分居,到现在才2个 ...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9-22 10: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男的也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