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德国人结婚-----合同...............
和德国人结婚的朋友,(不论男女) 是否都和LG 或LP 签了德国流行的婚姻合同??;);)[ Last edited by bao on 2004-12-1 at 10:57 ] 我签了,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嘛!!!! Originally posted by athena_hu at 2004-12-1 18:10:
我签了,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嘛!!!!
I beg your pardon? 据我所知,应该是HuMM她们家比她老公有钱的,所以是保障她的利益。
这种合同适用于结婚双方在婚前的财产差距较大的情况,从而保障富裕的一方,在婚姻失败的情况下,可能受到的更大的财产损失。 据我了解,一般来讲,在德国离婚,根据法律条款,女方更占优势。 婚姻合同应该只适宜于LG,LP的个人财产, 应该跟各自的家庭没什么直接关系, 当然遗产除外. 所以说, HUMM应该比她LG更富裕, 签了合同保证她的利益.
签了婚姻合同, 就会按照合同上的规定来分财产, 所以在德国离婚,所谓的女方更占优势就不得而知了.
据说这个合同在ERLANGEN特别流行, 好象是德国人自己总结的经验. 玩笑一个. Originally posted by 辣妹子辣 at 2004-12-1 11:56:
据我了解,一般来讲,在德国离婚,根据法律条款,女方更占优势。
不是这么简单的。女方占优势,只是在男方工作,女方在家做Hausfrau,再不存在双方婚前财产问题的情况下,在离婚以后,女方仍然在德国,并且没有工作,或者有收入极少的工作,则男方必须为女方提供生活费。
如果女方自己收入可观,或者是女方出现第三者问题导致婚姻破裂等等,男方则不一定有提供生活费的必要。
另外,因为你是因为婚姻的原因得到的签证,如果3年之内,婚姻破裂,你丈夫有权把你送回中国! 我以前写过一个如果没有EHEVERTRAGE的,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18728&fpage=1&highlight=
引一段如果婚前没有婚前公证的话,财产是以··婚姻财产增值共有··来分配的, 这就是说,比如妻子婚前有5,000欧的财产,丈夫有10,000的财产,离婚后大家一起有300,000的财产,那么300,000减5,000减10,000等于285,000,这个钱每人各得一半,就是142,500,那么妻子最后得到147,500,丈夫得到152,500。这个法律条款明显是帮助经济地位较弱的一方,通常是女性,因为她们婚后大多要养育孩子,不可能多工作。
离婚后经济较弱的那个还可以获得赡养费
以上是没有孩子的情况,如果夫妻俩有孩子,那就会看孩子是归谁抚养,然后另一方付孩子的抚养费。
我现在正在学那个··婚姻财产增值共有··,有问题的可以继续问 签了合同你们爱怎么分就怎么分 我说说我们的,一部分啊!
ACERED说的对,我们这里2年以内离婚的话,我就会被送回去,2年以后虽然我的签证还不是永久居留,但是已经和他没关系了,就是说我自己也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只要不拿SOZIALHILFE。
为了我的利益着想,我当然要采取一点措施,其实也是考虑了ACERED对我的劝告:我是学生,现在有什么比学习更重要的呢,我就好好学习呗,起码2年不打工。这样一来,我们在这2年里的··婚姻财产增值共有·就是我LG赚的钱啦,我们的合约就是,如果2年以内离婚,就按法律规定的办,说白了,就是他在这2年里赚的钱我分一半。
我不是想分他的财产啊,主要是我们两个有时挺冲动的,用这个条款绑住我们,多思考一下才离婚。他想离婚就得考虑一下他的财产,我想离婚就的考虑一下我的护照,呵呵!
至于我,一穷学生,没两儿钱,到是我爸妈有,不过律师说,我爸妈给我的钱不算在··婚姻财产增值共有··里的,还有我外公外婆给我的遗产也不算
说了那么多,大家看懂没有? Originally posted by athena_hu at 2004-12-1 12:53 PM:
我说说我们的,一部分啊!
ACERED说的对,我们这里2年以内离婚的话,我就会被送回去,2年以后虽然我的签证还不是永久居留,但是已经和他没关系了,就是说我自己也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只要不拿SOZIALHILFE。
为了 ...
说句实话,看了你那么多贴,觉得你真是太过精明算计了,看你在这里说的多的,不是你同LG的感情生活,多的是如何赚钱,存钱,居留等问题,现在又说这个,一个女人该有的可爱都见不到了,还有你老说跟LG文化差异大,过不到一快去,想问问,你跟他在一起,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也许是你的生活方式,别人也无权过问,可是就是忍不住想说说,别在这里说太多了,别带坏了别家的LP...并不是每个人都跟你想的一样.还有打黑工不是什么好事,也别四处说了,说的别人也心动,别人可没有什么居留权可以做后盾.
[ Last edited by dshl on 2004-12-1 at 13:14 ] 楼上同学的不要激动,哈...:D
有人愿意分享自己的经历,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好坏自己心理有数就可以了, 现在的社会是太现实了, 中国的离婚率也很高, 不过中国人离婚会说 性格差异大, 和德国人离会说 文化差异大, 其实婚姻问题什么人种不重要, 谈论问题时只对事不对人就好了...;);)....谢谢... Originally posted by bao at 2004-12-1 01:23 PM:
楼上同学的不要激动,哈...:D
有人愿意分享自己的经历,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好坏自己心理有数就可以了, 现在的社会是太现实了, 中国的离婚率也很高, 不过中国人离婚会说 性格差异大, 和德国人离会说 文化差 ...
其实我也不爱理这样的事情,可是我LP最近老看她的贴,觉得好象钱是很好赚的,叫我去打黑工,说什么看人家女的都行,她也不想想,那个主是有德国人做后盾,我拿什么跟人比,还有其他好多事情,所以忍不住说说....呵呵.女人....麻烦的动物.... 其实我觉得我不是很会算计的那种人,不然就不会发出来了,我真的想帮帮这里的JMs,因为我一开始上这个网的时候也是什么都不懂,问这问那的,这里的JMs也很热心地帮助我,我就把我的经历也写出来,看看能不能帮上大家的忙。
还有,我没说过··跟LG文化差异大,过不到一快去··这样的话呀,就算这样想过,也是看到这里的中国GGMM的幸福生活才引发的感慨啊!
我不觉得我写这些会带坏别家的LP,毕竟我们女性是弱势群体,如今在异国他乡就更是弱了,如果连基本的保障自己的方法都没有,那就。。。。。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中国MM是因为STUDIUM的签证到德国来读书的,后来跟一德国人结了婚,2年之内被LG抛弃了,她就得被遣送回去,因为签证的目的改变了,她也不能因为STUDIUM而继续留在这里了,你说,她这个时候该怎么办?我的这个EHEVERTRAGE就是在这个基础上立的,让大家在一时的冲动之后能够好好地想一想!!! Originally posted by qiujin888 at 2004-12-1 01:32 PM:
楼上的,你LP叫你去打黑工?
那是你LP的不对
HU也不叫打黑工啊
再说多算计也不叫坏事,对吧
那不是她自己成天说达黑工,又不是我给她按的帽子.现在只要是不交税的,除了400欧工外都是黑工,电视里天天说呢.我LP就是不对,回头说她去,生活不是那么简单的,你LG我就是一没钱,二没居留,你看着办吧..
PS>算计是不是坏事,呵呵...我不多说了...还是那句话,自己过自己生活就好,没必要四处说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dshl at 2004-12-1 13:27:
其实我也不爱理这样的事情,可是我LP最近老看她的贴,觉得好象钱是很好赚的,叫我去打黑工,说什么看人家女的都行,她也不想想,那个主是有德国人做后盾,我拿什么跟人比,还有其他好多事情,所以忍不住说说....呵呵. ...
你LP是不通情达理,打黑工本来就是得不偿失,跟认不认识德国人没有什么必要联系,抓住都是一样的处罚!HuMM也早就不干了。
如果你LP说钱好赚,就让她自己出门赚一个试试!看看是否真有“馅儿饼”掉给她? 忘了说了,我打的黑工的内容是大家要我说,我才说的,呵呵
如果我是一自私的主儿,我还告大家知道呢?! Originally posted by athena_hu at 2004-12-1 01:35 PM:
其实我觉得我不是很会算计的那种人,不然就不会发出来了,我真的想帮帮这里的JMs,因为我一开始上这个网的时候也是什么都不懂,问这问那的,这里的JMs也很热心地帮助我,我就把我的经历也写出来,看看能不能帮上 ...
你是因为你有钱,才会把LG牵制住,找德国人的学生妹有钱的还是少数.如果她们签了合同,才叫倒霉呢,男的跑地更快,又不用付赡养费,还不一跑了之,所以你不要误导了大家.外嫁的女人最怕听到德国LG说签婚姻合同,一切都完了... 其实大多数女人婚后还是为这个家,为LG着想D。至于谈到麻烦,我GG也说我麻烦,:D
签不签合同看个人情况喽,偶觉得即使有感情,也得保持理智,现实问题也得考虑。是凡人就难脱俗。。。;) Originally posted by qiujin888 at 2004-12-1 01:36 PM:
关于合同,我也签了
这里我提醒大家一下
1,不要以为这是婚前合同,你结婚很多年后照样还是可以签
2,离婚后的赡养费,我觉得大家还是别想了,不是自己的还是别要的好
3,共有财产问题,可要小心的
4,婚后的养老金平 ...
我就是才弄的,呵呵,所以经验丰富 Originally posted by AceRed at 2004-12-1 01:37 PM:
你LP是不通情达理,打黑工本来就是得不偿失,跟认不认识德国人没有什么必要联系,抓住都是一样的处罚!HuMM也早就不干了。
如果你LP说钱好赚,就让她自己出门赚一个试试!看看是否真有“馅儿饼”掉给她?
是都要处罚,可是我们这样没居留的就是被遣送,有居留的是处罚就完了.在说了她自己做天还说要重操就业呢. Originally posted by qiujin888 at 2004-12-1 01:38 PM:
不会吧.......
是真的,不信,问问ACERED $我晕$怎么又转到打黑工去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qiujin888 at 2004-12-1 01:41 PM:
你在哪说的,我怎么没看见啊......
就是你和我说的?
那也不叫黑工啊
我和你说的是正式工,我还有家教的那份呢!其实德国人给高中生做家教也不缴税!!!! Originally posted by qiujin888 at 2004-12-1 01:41 PM:
你在哪说的,我怎么没看见啊......
就是你和我说的?
那也不叫黑工啊
这呢,不交税,不叫黑工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20461&highlight=&page=2 Originally posted by qiujin888 at 2004-12-1 20:44:
你又弄了个啊....
厉害
我签了一次就把我累的是......
真的有那么累吗?$辛苦$说说过程嘛;) Originally posted by qiujin888 at 2004-12-1 01:43 PM:
这你错了..............
我就是没钱的那个,而且还是很没钱,又丑,又不会做事的那种:(
难怪你LG那么快就跟你结婚,我们这里不肯签的,都还跟着耗着呢,真是为她们不值得.不说什么了,祝福你,顺利熬过两年吧.真饿找个明白人来跟你们说,不是什么好事情,我LG死活都不肯签呢,我都没招..... Originally posted by dshl at 2004-12-1 01:41 PM:
你是因为你有钱,才会把LG牵制住,找德国人的学生妹有钱的还是少数.如果她们签了合同,才叫倒霉呢,男的跑地更快,又不用付赡养费,还不一跑了之,所以你不要误导了大家.外嫁的女人最怕听到德国LG说签婚姻合同,一切 ...
您老怎么没弄明白涅,婚姻合同是个名字,内容是你自己可以定的,估计你在上面写着,离婚后赡养费男的付女的1亿都可以,干吗是女的吃亏涅?
还有,偶没钱!!!说的我跟包一小白脸似滴,呵呵 在德国的婚姻合同已经风行很久了,德国人和德国人结婚也会签的...还有 法国,比利时....
西方国家的法律和很多离婚案例, 使很多人越来越会保护自己了,未尝不是好事... Originally posted by qiujin888 at 2004-12-1 01:44 PM:
你又弄了个啊....
厉害
我签了一次就把我累的是......
把原来订的一些该了,因为这学期学法律,不是法盲啦,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