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inecy
发表于 2010-10-8 19:25
嗯。我不會再來回這個貼。也不刪,沒有道歉的話。就這樣。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8: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9:}偶回来啦。几天不在好像原来的帖子被删了,没得爬楼。后来处理结果怎样,eva给偶zusammen一下?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9:29
celinecy
发表于 2010-10-8 19:32
最後的結果就是兩個人和解了。包拿回來了。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20: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噢,那也就可以了。估计经此一次,JP从此在当地也红了,呵呵...
urzl
发表于 2010-10-8 19:46
支持不删帖,大家辛苦跟帖一个晚上,说没就没了。哎。。
冰水
发表于 2010-10-8 20:24
我还特意一个下午不上班在家守帖子呢,真是的,巨猿都没了
狐狸家的猫
发表于 2010-10-8 22:05
本来我也不赞成删帖子的,但是想一想这几天跟这个事情挺没意思的,就这么莫名其妙的结束了。
损失的jy,无所谓,多跟几个红包楼,就回来了。
只不过是看到一次,就又郁闷一回,还不如眼不见心不烦的好。
Zwiebel_KK
发表于 2010-10-8 22:21
个人觉得删帖不应该。出于对C小姐的最终保护,可以隐去其所有相关信息。这样的帖子挂着,就是要对那些心存贪念的人起威慑作用。
当然DOUDOU有个人的考虑,对此我也理解。
不过心里忍不住,还是想说: 大获全胜的我怎么觉得是C呢? 巧妙地把事件焦点“非法占有”转移成“真假包包”的鉴别,用自己技术上的失误掩盖了道德上的缺失,法律上的责任。难道“假包”就可以被其非法占有了不成?
上面的话没别的意思,只是想再敬告C小姐一句: 不是大家不明白,只是看在都是同胞的份上,让你这次侥幸过关而已。
Zwiebel_KK
发表于 2010-10-8 22:36
翻了前几页帖子再看自己刚才的话,傻,真傻。 算了,不编辑了,就这么留着吧,估计有的MM能明白我的内心感受。
sammyzs
发表于 2010-10-8 22:51
{:5_394:}支持正义的evaMM。那个楼里其实很多话应该留着给JP好好消化,要不然她还是不知道基本做人的底线在哪里。
蝴蝶的语言
发表于 2010-10-8 23:12
本帖最后由 蝴蝶的语言 于 2010-10-9 01:20 编辑
爱娃,你也别生气了,他们之间既然都已妥善解决,就行了。我们大家想看到的不就是这个结果么。当然了,对于C×这个东西,我已经没有任何兴趣再在网上去啐她了,如果,我是说如果,万一哪天,这个JP在网下的世界里给我碰到了,见一次拍一次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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