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kc 发表于 2010-10-14 13:41

关于解约期 Kündigungsfrist

收到一份无限期合同,公司还算大,其他方面还算满意,但是解约期是6个月,请问这个正常吗?

手头有其他合同,也问过其他工作的朋友,都是3个月的解约期。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0-10-14 14:09

解约期可以在合同里额外约定的
只要满足法定的最低天数即可
很多无限期合同也未必是三个月解约期的
1-2年的情况下
提前一个月到下月底就可以解约了

wenkc 发表于 2010-10-14 14:21

回复 2# 葱白小小


谢谢回复。

但感觉这个解约期不是太短了,是太长了。要是想跳槽,提出解约了,人家也不给你什么事干了,却要继续无聊地呆6个月。

KeineAhnung!!! 发表于 2010-10-14 14:30

新来我们公司的一个女同事,她在原公司的解约期真就是6个月,最后离职时跟原公司好说歹说、死磨硬磨,才磨成4个月,真真就新工作都找好了,却硬是呆了4个月才走成,来到我们公司。我们公司真就苦等了她4个月。不过她人的确是超级nett,还很能干。

maomaomimi 发表于 2010-10-14 14:32

6个月不算什么,我还见过一年的呢。你要真想走就到竞争对手那里去,估计第二天就能给你freigestellt了

maomaomimi 发表于 2010-10-14 14:35

什么东西都不是死的,跟老板好好说说自己的情况,一般都可以早走,再签个Aufhebungsvertrag呗。关系要是没搞好呛在那里了,那就只能死呆着了

城中城 发表于 2010-10-14 15:37

6个月很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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