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妈妈
发表于 2010-10-20 19:55
回复 20# qiqi84902059
问题是她一直都霸占着通讯作者,所以邮件都是通过她的。现在,我就担心她拖着不给我改文章,也不让我投稿。等我走了,她就把我的文章占用啦。。。
而且,她说即使现在我已经投稿的文章,她调换了我第一作者,其他的co-author都是她的人,没有会帮我,也不会出面。。。
希望妈妈
发表于 2010-10-20 19:57
回复 29# johndoe
哦!谢谢。找他有用啊~~~
熊猫羊
发表于 2010-10-20 20:02
rechtsschutzversicherung有三个月的watungszeit
orionsnow
发表于 2010-10-20 20:25
文章只要你不签字放弃,是你的,肯定跑不掉。
通讯作者的问题不知道能不能联系杂志修改通讯邮箱。不过最好的办法还是让大老板来协调解决。 其实这么斗对你也有力,大老板如果不想和她合作了就会拉拢你,不过当然你也有可能变成斗争的牺牲品。
xxxyyy
发表于 2010-10-20 20:42
反正LZ都快离开了,索性就斗争到底。
树獭宝宝
发表于 2010-10-21 19:43
LZ不该和她撕破脸的,好歹你也就半年的时间,她和那个头的事情让他们自己斗去。
说一个真实的事情,就发生在我身边的。
我们所另一个组的同事,写好了文章,她是第一作者,她的老板是最后的那个作者。Manuscript写好了,她休假去准备婚礼,休假前她把Manuscript传给了她老板,因为她老板也是Co。等她休假两个星期回来,我们专业德国本土的垃圾杂志Arztblätte上已经把她的文章等出来了,第一作者当然是她老板。呵呵,连IF都没有的杂志。她老板不为别的,就是恶心她。
不想吓唬LZ,只是这些事情不要意气用事,除非你以后不想在这个圈里混了。
gutbetterbest
发表于 2010-10-22 09:29
学术圈也是臭气熏天哪,可惜还不如别的领域是铜臭味。
slash034
发表于 2010-10-22 11:22
拖把,拖到你结束就是你的胜利。。。。然后有心无心把秘密协议泄露出去就最好了
希望妈妈
发表于 2010-10-23 14:10
谢谢大家啦!终于还是去找了大老板。终于有一定的协调,最后,现在已经投稿的文章还是我第一作者,可是,其他我写完的三篇就没有份了。。。算了,有时候觉得还是退一步吧
orionsnow
发表于 2010-10-23 15:33
这可真够欺负人的。 那不是你第一作者,你就不把草稿拿出来就是了。
一般当了通讯作者就不当第一作者了,你这个所谓的“小老板”太贪心了。
或者你没有商量说共享第一作者: this two people contribute equal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