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新闻了吗? 海关对买名牌包自用入境者全额征税
大洋网-广州日报10月26日报道 “自己买自己用的东西,也要申报征税么?”前日下午,几名旅客经皇岗海关入境时,被关员查获其携带新购的LV手袋入境未申报,结果价值超限,被立案处理。据了解,海关总署54号公告明确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HERMES、LV、CHANEL、GUCCI、PRADA等顶级品牌的手袋都有,我们查到最贵的一个售价人民币7万多元。”据悉,近年来旅客购买名牌手袋、名贵手表、金银珠宝等奢侈品带入境的情况明显增多,由于一些旅客对海关监管规定一知半解,导致违规行为屡有发生。
皇岗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名牌手袋价格一般都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如购买入境需向海关申报,并办理征税等手续,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要承担法律责任。
请问大家,如果是自己拎着LV过关,怎么算阿?
如果是礼物呢? {:5_323:}不是吧 海关越来越BT了啊 广州和深圳那边最近查的比较紧 自己拎着也要征税?不会这么变态吧,想钱想疯了~ Wtf?!真的?!?!。。。我了个去。。 真有病 广州和深圳那边最近查的比较紧
kiro 发表于 2010-10-26 10: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他们去香港买的怎么算阿? 查的就是从香港到内地这一路,之前ipad已经闹过了 {:4_296:} 我才不带好包回国,万一被小偷划了,还不心疼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