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isai 发表于 2010-10-27 23:38

大家回国小心点,中国政府抢前来了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

为进一步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方便旅客进出境,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规范和统一海关验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常见物品纳税额如下:

  手机:150元/台

  手提电脑:1000元/台

  台式机主机:400元/台

  主机、显示器一体机:600元/台

  数码相机:400元/台

  奶粉、咖啡、茶:20元/kg

  MP3: 2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下:10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上: 200元/台

  U盘:20元/个

  高档手表(完税价10000元以上):海关估价×30%

马甲1 发表于 2010-10-28 07:38

没发现抢钱的。只发现有的人拼命走私的。

kiro 发表于 2010-10-28 07:42

转吧,砖吧,继续天下唯恐不乱吧{:5_366:}

mausreis 发表于 2010-10-28 08:28

比德国收的可少多了。我朋友当时随身带了个用了两三年的笔记本回德国,海关代为估价1500欧,然后收税加罚款几封信收了四,五百欧。

BEILEI 发表于 2010-10-28 09:35

来回国,都不带笔记本,就带个移动硬盘。。笔记本多重呀,2边都备个。。。

OReilly 发表于 2010-10-28 09:35

有达人试试来这里报告一下,大家就明了了~

feisai 发表于 2010-10-28 10:07

但德国u盘也收税吗

李伯凌 发表于 2010-10-28 10:24

但德国u盘也收税吗
feisai 发表于 2010-10-28 10: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U盘不算在那20种不予免税的之内啊,就是只要你不带101个U盘回去,超过那2000块钱,也不会收税的

lilalisa 发表于 2010-10-28 10:36

晕了。是不是带个笔记本,iphone往返的话,两头都要交税?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0-10-28 10:39

本帖最后由 Darkpriest 于 2010-10-28 10:40 编辑

这也就扯扯吧...我带个自用笔记本, 带块手表, 带个手机...他也好意思收税么...
还有境外游客带个相机过来还要交税...这真是从来没见过的规定...

shaovagoal 发表于 2010-10-28 10:40

到现在为止也就罗湖口岸进行了。

feisai 发表于 2010-10-28 10:40

不用阿,在一边交,你留着收据,最好在德国买,留着收据,进德国海关就可以趾高气扬把收据往柜台上一拍,大爷交税了。 但这招最好别用在中国海关上

feisai 发表于 2010-10-28 10:42

哪位大姐最近背lv的包回中国被要求交税,请事后上来吼一下,好让大家回国别买什么贵重物品

ottorzx 发表于 2010-10-28 10:44

不用阿,在一边交,你留着收据,最好在德国买,留着收据,进德国海关就可以趾高气扬把收据往柜台上一拍,大 ...
feisai 发表于 2010-10-28 10: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晕,用个2,3年的笔记本,你随身还带发票阿{:5_370:}

feisai 发表于 2010-10-28 10:47

有被无患阿,现在政府都想办法抠钱

feisai 发表于 2010-10-28 10:49

我觉得除了在罗湖口岸执行外,还应该对所有法国回来的中国人严加搜索

zxz1314 发表于 2010-10-28 11:26

出台这些新规定,是防止有些人从海外代购大量奢侈品到大陆来牟利,但是采取的手段欠妥。像很多留学生回国探亲,带着电脑,手机回国是很多的,毕竟这是生活必需品,而且也是自己用的,然后过一两个月又要来德国学习了,电脑和手机等都是要带离中国的。这种情况,为什么还要向中国海关缴税呢?

李伯凌 发表于 2010-10-28 11:54

出台这些新规定,是防止有些人从海外代购大量奢侈品到大陆来牟利,但是采取的手段欠妥。像很多留学生回国探 ...
zxz1314 发表于 2010-10-28 11: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代购的精着呢,你要是给限定比如每人最多带一个lv包,他能找几十个人每人背一个过关,你要是限定破旧的不用交税,他能找种东西涂在包上看起来像旧的,拿回来一擦又嘎嘎新了。。。。。都是防不胜防。

海关索性一刀切了,粗暴管理反正也正好是中国特色。

feisai 发表于 2010-10-28 11:57

就看他较不较真阿,德国理论上好像超过440还是480欧以上的东西就要报关,现在顺便一个笔记本,好点的相机不都500多欧

Akim 发表于 2010-10-28 14:02

这个规定早就有啦.我前年东西运回国,家具,音响什么的都交税了,不过没多少,才1000多人民币而已.自用的东西,比如皮沙发,就算值1万欧,海关也只按5000人民币一个的10%收. 至于包什么的,海关也不是现在才开始罚,我朋友前两年回上海,连FISSLER的锅都不敢带盒子运,特意买一箱子装里面运的,她和我说有人被罚过,她不敢让海关看到. 自用的东西只要入境时报关,然后来德国的时候再把东西带出来,有记录也不会收税的吧?

howardxiao 发表于 2010-10-28 14:18

回复 17# zxz1314


仔细看了一下这句话“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感觉是这样,如果手机笔记本只是暂时带到国内,一两个月后出境还要带走的就不用交税了,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意思,还请大家帮着参谋参谋。。。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10-10-28 14:32

回复zxz1314


仔细看了一下这句话“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 ...
howardxiao 发表于 2010-10-28 14: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就是这个意思,所以5000元的规定根本就不是针对我们这些人的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0-10-28 14:36

比德国收的可少多了。我朋友当时随身带了个用了两三年的笔记本回德国,海关代为估价1500欧,然后收税加罚款 ...
mausreis 发表于 2010-10-28 07: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会吧?那以后哪敢带笔记本回国啊

howardxiao 发表于 2010-10-28 14:42

我觉得就是这个意思,所以5000元的规定根本就不是针对我们这些人的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10-10-28 14: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回复啊,不过我这次回去如果运气不好的话也会有麻烦,因为给家里人买的礼物应该已经超过200欧元了,这些东西貌似属于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5_354:}

猫尾拂人 发表于 2010-10-28 14:44

feisai 发表于 2010-10-28 15:06

五千元不是指我们,那那些准备留在中国境内的物品如何对待,全部补交关税,买个双立人的道具也交,买个水晶也交,谁回国不买点礼物阿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10-10-28 15:09

晕了。是不是带个笔记本,iphone往返的话,两头都要交税?
lilalisa 发表于 2010-10-28 10:36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iphone太显眼,到哪都交税

lilalisa 发表于 2010-10-28 15:25

iphone太显眼,到哪都交税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10-10-28 15: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自用的,也得交吗?太奇怪了。

feisai 发表于 2010-10-28 15:32

这个要去问海关了,照规则理解如果是留在中国,因该交。

howardxiao 发表于 2010-10-28 15:39

五千元不是指我们,那那些准备留在中国境内的物品如何对待,全部补交关税,买个双立人的道具也交,买个水晶 ...
feisai 发表于 2010-10-28 15: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但那个2000元的规定不是指咱们吗?咱们是不是应该被归到非居民旅客里面啊?

    好端端的出这些政策,真让人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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