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哩
发表于 2010-11-25 00:00
你千年潜水,不知道这人说话就这样?
也是,你又不是他妈,别太操心啦。让这位爷亲自来问吧,他应该的。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11-25 00:02
到底是你,还是你妈?
阿司匹林 发表于 2010-11-24 23: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晕,你这么激动干吗?
这是好事啊,又不是作奸犯科的坏事,朋友贴就朋友贴了,又没什么。
人家也许就是想给女友一个惊喜呢,所以找朋友不常见的马甲来发帖,你管这么多干吗呢。
Smacks
发表于 2010-11-25 00:04
本帖最后由 Smacks 于 2010-11-25 00:40 编辑
回复 11# 哇哩
。。。。。。。。。。
Smacks
发表于 2010-11-25 00:06
本帖最后由 Smacks 于 2010-11-25 00:41 编辑
回复 12# 月牙丨突
。。。。。。。。。。。
哇哩
发表于 2010-11-25 00:13
你也是的,这标题“有人要求婚了”,还“吼吼”{:5_391:}
大家攒足劲要冲进来恭喜+八卦,结果不是你被求婚,也不是你去求婚,你就是个朋友。于是伤心失望之余,砖头纷至沓来。。。
Smacks
发表于 2010-11-25 00:16
本帖最后由 Smacks 于 2010-11-25 00:41 编辑
回复 15# 哇哩
,,,
阿司匹林
发表于 2010-11-25 00:21
哇哩
发表于 2010-11-25 10:01
我从常识出发推测,先结婚再入籍方便。结了婚,两个人自然就是夫妻关系,结婚证估计翻译公证就能继续用。
设想一个极端情况,有一老先生,结婚20年后,入籍了,老妻还是中国籍。那么不可能搞出什么单身证明一类麻烦事吧?更不可能要按德国规矩再结一次婚。
除非他想偷偷娶别人,说不定能做点手脚{:5_368:}
ffye
发表于 2010-11-25 10:14
为了省事还是先结婚吧
草莓妹妹 发表于 2010-11-24 23: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
Smacks
发表于 2010-11-25 21:29
谢谢楼上两位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