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andus
发表于 2010-11-29 17:40
回复最后一个吻
万分同意,俗话说物以类聚嘛~~反正大家怎么说他俩都能歪个理出来,唉,我看也没有必要跟 ...
rosanase 发表于 2010-11-29 16: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太对了,我们不和那样的人计较,他们的思想毕竟不同于我们普通人
wu_yong
发表于 2010-11-29 18:04
那你去21欧买个够mini的赠品,要是没没有半点怨言,我佩服你
还有你那么替卖家着想,很难看不出你不是卖家的马甲,我要是一个过路人,我是绝对不会打那么多字说那么多例子来替卖家说话的,因为这个事情发出来后就你最来劲的逆这大众思想的积极分子
还有什么叫21欧白给?你要是那21欧让人家给的心服口服不是要欺骗手段的大家也不会让你收回
weandus 发表于 2010-11-29 17: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哦那你就是承认了,你光看,就能认定,我是马甲了。我佩服你,因为你的眼睛比X光还要厉害,看了一下,就知道我是马甲。我也看了一下,发现你的回帖和我的回帖,数量是半价八两的,我也想说你是马甲,可是我不敢,因为我的眼睛没有你的厉害。
而且我说话的时候,都要考虑,自己说的话有没有依据;发表意见的时候都要看,这买买双方都做了啥说了啥,有疑问的地方都回应了啥。不像你,捂着眼睛、掩着耳朵,还要包着脑袋,不听不看不想,然后指着别人大声说:就是你的错!就是你欺负人了!还不赶快麻溜赔钱了事!
wu_yong
发表于 2010-11-29 18:06
总是我是不会和你罗嗦了,就你和卖家一条裤子穿的非典型人士,你爱给不给,反正不是我的21欧,我就是看不下去才说2句的,做人不能这样,老天会看着的
weandus 发表于 2010-11-29 17: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不是嘛,做人不能这样的,老天会看着,看着你、我、她(们)。
wu_yong
发表于 2010-11-29 18:07
太对了,我们不和那样的人计较,他们的思想毕竟不同于我们普通人
weandus 发表于 2010-11-29 17: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嗯,我也看出来了,你我是有区别的,不然我的行为不就和你的行径是一样的了嘛。别急,我也不和你计较了啊。
isolde
发表于 2010-11-29 18:18
回复isolde
出声讲理的都被卖家(和两个“未知ip”)反驳了,我期待卖家或另外两个怎么驳倒你
兔子等着瞧 发表于 2010-11-29 17: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估计会说,我也怀孕了{:5_390:}
gutidee
发表于 2010-11-29 19:31
退一半的钱吧
宝贝猪singer
发表于 2010-11-29 20:12
退一半的钱吧
gutidee 发表于 2010-11-29 19: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主意!
各自都退让一步吧!
gutidee
发表于 2010-11-29 20:18
两位都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争口气而已,一人让一步,大家还可以做朋友,不打不相识对吧
leah522
发表于 2010-11-29 20:30
回复 35# mischa
mischa,
你认为你坦荡,我认为我受亏,
事情闹这么大,都是因为你之前不愿直接跟我沟通。
其实大家都是局外人,也只有你和我才能把事情解决。
当初你直接漠视我的信息,是因为你只想把事情压下去。
可现在你有你的支持者,我有我的支持者,大家都不希望把事情这么压下去。
现在我诚恳的问你,你希望这事情怎么结束?
事情这么拖着,你也不愉快,我也不开心。
你以后也要上dolc,我以后也会混这。
你可以直接跟我说你的无奈,
你也能看出,我对你最大的无奈也是在于你的态度。
杜漠漠
发表于 2010-11-29 22:44
都长篇大论啊?看的累死了,不过赠品卖21欧,卖家mm当时就应该注明此商品为赠品,尺寸不能同正品相比较之类的,用于区别的描述!既然那个wu yong提出了法律效力什么的,那么也应该清楚,作为卖家,将商品的所有细节描述完整的提供给买家也在法律范围的!所以这个事情本来就是卖家错在先,写那么多大字报也改变不了事实。为了21欧这么闹腾,值得吗?干脆的把21欧退还给人家小mm,省下来辩论的时间干点别的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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