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虎妹的妈
发表于 2010-12-4 16:11
而且她怎么那么肯定比利时政府会给她签证?按德国的规矩,人拿旅游签证来了也没用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10-12-3 23: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你说得很对。
小虎妹的妈
发表于 2010-12-4 16:47
以前我阿姨单位一个同事
跟你阿姨情况一样一样
一辈子唯一的梦想就是出国
一直没结婚
最后在离退休五年 ...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0-12-4 04: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S这有个新闻比你所说的那阿姨情况还惨。
有个女的51拉,重庆人嫁去台湾省高雄县凤山市3天就杀了那人渣老公。
中新网5月31日电 台湾省高雄县凤山市昨日凌晨惊传杀夫命案。因不堪家庭暴力,刚入岛才三天的大陆女子赖天贵杀死台湾丈夫谷峰骏。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为了二十万人民币,夫妻反目,丈夫挥拳打落妻子的门牙,妻子藉酒壮胆,趁着丈夫熟睡,手持菜刀将丈夫砍了三十余刀,刀刀见骨,脖子与身体甚至仅剩一层皮,惨不忍睹。
这起婚姻全因死者一句“我要的是你的钱,不是你的人”而埋下杀机。
警方表示,来自重庆的五十一岁女子赖天贵,原在广东省担任图书馆管理员,具有极佳琴艺,也拥有可观的积蓄。
入台才三天 天天遭羞辱
而年近六十的谷峰骏为韩裔台湾人,在码头从事舶来品买卖工作,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赖天贵,双方并在去年十一月五日在大陆结婚。
谷峰骏先返回台湾,并时常甜言蜜语地向老婆说,“我已经赚了很多钱,你赶快来台湾和我一起住。”
他甚至还对妻子说,为了迎接她,已经在凤山五甲地区租赁新房,阳台还悬挂上“金玉满堂”的红布,希望两人早日有“爱的结晶”。赖天贵禁不起丈夫要求,于五月二十六日进入台湾。
由于谷峰骏得知妻子在大陆颇有积蓄,遂要求赖入岛时携带二十万元人民币供他做生意,但来台当日赖女只带了两万两千元新台币及九千三百元人民币。
谷峰骏得知妻子只带了这么少钱后马上变脸,不但天天对赖天贵拳打脚踢,更时常以言语羞辱、辱骂她,甚至说“我要的是你的钱,不是你的人”、“像你这种货色,在台湾比比皆是,根本不缺你这一个”。
门牙被打断 酒后举菜刀
二十九日晚间,赖天贵原本好意买西瓜要给丈夫下酒,不料却又被谷峰骏辱骂说,“你不知道现在吃西瓜会半暝反症吗?”还一拳将赖天贵的门牙打断,回至房内睡觉。
赖女越想越不甘心,萌生杀意,在喝酒壮胆后,于昨日凌晨五时许持菜刀朝谷峰骏颈部砍下第一刀。谷在痛觉惊醒之后,便与赖发生激烈扭打,致使赖手臂脱臼,并被菜刀划伤与挫伤。
警方表示,扭打中死者一度夺下菜刀,随即又赖天贵被抢回,再分别朝其左手臂、头部、颈部不断挥砍三十多刀,刀刀见骨,颈部一刀为致命伤。
赖天贵杀夫后,即以棉被覆盖尸体,随即外出买电话卡向家人坦承犯行,并哭着说,“我没脸回去了,我要去自杀。”遂搭上出租车,并向司机谈及杀人及欲寻短的念头,幸好在司机劝导下,昨天上午八时五十分许将赖女载至警局自首。
警方人员看到谷峰骏的身体几乎被剁成肉酱,感叹道:“现场血迹斑斑,实在是惨不忍睹。” 随后在床缘下方起出一把疑似用于行凶的染血菜刀。
而身在警局的赖天贵由于左手脱臼且身上有多处伤口,仍然不断哭泣。警方讯后依杀人罪嫌移送法办。
据悉,死者谷峰骏的名片上印有包括“永达技术学院传统医学讲师”、“韩国现代国际针灸医师”、“前有德中医医学院针灸科主任”等头衔,但永达技术学院校方与高雄县针灸学会都表示没有听过这号人物。
小虎妹的妈
发表于 2010-12-4 16:51
我没别的意思,想说的是女人嫁人前真的要带识人。
小虎妹的妈
发表于 2010-12-4 16:58
写漏字,想说的是女人嫁人前真的要带眼识人。{:5_371:}
玫儿仙人掌
发表于 2010-12-4 17:18
本帖最后由 玫儿仙人掌 于 2010-12-4 17:22 编辑
你现在是黑在这里的么?
LZ的阿姨是打算黑在这里的。
Liv 发表于 2010-12-4 15: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的阿姨不是打算结婚嘛~~结婚就不算黑了吧~难道偶看木有认真看帖?好吧,偶又学习了一遍主贴。如果lz确认这个阿姨要黑在这里,那么就当偶木来过好了{:4_291:}
月如眉
发表于 2010-12-4 17:25
LZ我给你出个点子,就说你老公刚好邀请了他的某个非欧美国家的朋友(你自己随便想一个,什么阿根廷啊,智利啊巴西啥的)然后你们家的财产或者房屋面积只够给那两口子提供担保,等这两口子走了,你就可以给你阿姨担保了。实在是太不凑巧,请她多多包涵。不是不帮她而是目前没有资格帮她。
然后你就不用理她了。
等她数月以后问你,你就说那两口子黑在德国了,你们目前正在警局里接受调查录口供呢!
Liv 发表于 2010-12-4 15: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强!{:5_394:}
月如眉
发表于 2010-12-4 17:27
楼主的大姨妈要来了
可真是麻烦啊
roterwein
发表于 2010-12-4 18:25
为什么那个男的不先到国内去看你姨妈呢? 在国内呆上一段时间,至少可以了解下那个人的为人怎么的。如果那个男人很满意你阿姨,到时他可以自己想办法呀
smartshuai
发表于 2010-12-4 18:59
没看明白是经济担保还是仅仅是出国担保,但是她自己交自保金,如果是经济担保,首先你的担保金就泡汤了,其次她黑了以后还是要被罚钱的,具体罚多少我也不知道……我只是知道有一个出国进修的人,黑了以后,担保人赔了5万。如果她自己经济担保,账户或者还有房产证什么证明的,就全冻结了……
smartshuai
发表于 2010-12-4 19:00
以下是网上找的,虽然说得留学,但是差不多啦~~
担保人就是你在留学期间负责为你担保一切事情的人,也可以说对你在留学期间行为的负责人,。你在国外期间无论发生什么事,比如在申请学校,或者你不小心发生什么意外伤害,犯罪,以及非法滞留等等事件发生时对你负责的人,这种负责并不是经济上对你的负责,而是当这些意外发生时负责为你处理问题的人。这种负责是以他个人的信用为你担保的,是对你的保护,如果你不顾他的利益,比如非法滞留打黑工的状态下,那么他将因为你而失去他的信用,不再具有担当担保人的资格。
经济担保人一旦为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出具经济担保证明,那么必须按照担保书所承诺的担保金额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支付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的生活、学习的费用。担保人出具了银行存款证明,虽然不必冻结其银行存款,但根据有关求该笔银行存款在银行而存够一定的期限,通常4-6个月左右;这是为了防止虚假的,同时也为留学人员留学期间的正常生活、学习负责。此外,外国使馆或机构还会偶尔向银行查核该经济担保人在银行的存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