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通奸罪在大陆被取消,是因为太多人钻法律的空子,
把男的女的哄骗到床上,拍照取证,然后定罪。。。
本来很想赞成这个法律,但很多明星的出轨绯闻,让我觉得这法律实施起来不一定公平。因为婚姻里谁是谁非,外人很难清楚,这种法律很容易被捉奸的那方利用,恶狠狠惩罚讹诈出轨的那方。
通奸罪?
那干脆连婚前性行为一起禁止吧
two steps 发表于 2011-1-3 17: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7_441:}
如果这都能判罪,那我估计都死一百次了
莫愁湖 发表于 2011-1-3 16: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无图无真相!
专业围观
ebayebay 发表于 2011-1-3 17: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业余起哄的来了
楼主被三了,鉴定完毕
楼主被三了,鉴定完毕
怪阿姨 发表于 2011-5-1 16: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黄瓜何苦为难菊花!
我赞成, 否则那些出轨的人总是得不到惩罚。
回复 67# 怪阿姨
想的太多啦,{:5_340:},只是与一个住在台湾的朋友聊天时她说起的,觉得挺有意思,所有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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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对于假装单身在外面乱搞的男人很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