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tian21
发表于 2011-1-15 00:23
鉴于 芬兰面粉 的那个事情,建议受害者一起去报警效率更高
R.yan
发表于 2011-1-15 00:24
公布照片也不算隐私?你他妈懂个屁,来这里逼逼,我骂人,你们不光骂人还准备曝光别人的隐私,我 ...
平复我的心跳 发表于 2011-1-15 00: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啥叫公布他们的隐私啊。他们自己传上网的 我们不过是把他们聚集在一起了而已 懂不?
平复我的心跳
发表于 2011-1-15 00:24
dongdong916
发表于 2011-1-15 00:24
懒得复制你的大字报了,做info的智商如此~~~~
不是回你贴,你别搭理我。
给大家说一下
1,每个网站都会记录登入的ID在线时的Ip,该记录有时效。但此Ip属于隐私,非法庭许可,警方涉入,不能公开。
2,根据Ip确认现实使用人,在出庭时无法作为直接证据,所以警察一般都是抓现场犯罪或者犯罪人自己认罪。
3,德国网警无权调用中国服务器资料。也就是说,即使骗子反咬报警,德国警方也无法受理中国境内中国人案件。
4,该马甲拿电信Ip记录威胁,却忘记自己的Ip也被记录。
多的不说
4,
安家龙 发表于 2011-1-15 00:20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0:} 牛阿牛啊!
swietie
发表于 2011-1-15 00:25
经鉴定,精神分裂。不想多说
平复我的心跳
发表于 2011-1-15 00:25
Xiatian21
发表于 2011-1-15 00:25
原来是看萍聚的法律版才被普及的法律常识?看来没读过BGB。。
Info考试没过几门吧?
暗笑。。。
dongdong916
发表于 2011-1-15 00:26
就不点这破人的回复。我们自己说。我一直潜水都忍不住了。这人真是让人无语到家了,自己没文化还上来骂人, ...
勇敢的心sisi 发表于 2011-1-15 00:22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是啊,我也是潜水专业户,这是我第一次跟帖子盖高楼,人渣啊,不出来教育教育ta真是看不下去,人神共愤
mainzdoudou
发表于 2011-1-15 00:26
INFO哥又开始自HIGH了
dongdong916
发表于 2011-1-15 00:27
他除了SB就没其他什么有水平的话说出来。
我说了一句我还是律师呢,他就跳的3尺高,这是个什么心理阿? ...
mariashen 发表于 2011-1-15 00:23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能吸毒太久了,神经紊乱吧?{:5_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