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arl
发表于 2011-1-15 16:43
回复pearl
我们家只有两个卧室,我孩子一间,我和他一间,现在他就睡在客厅沙发上。
beans 发表于 2011-1-15 15: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事实如何外人不清楚,关键是,他有没有办法拿出证据他一直睡在沙发上。只要他拿不出,你就不要怕他,咬死了没有分居不松口,你说他能耐你何?如果他铁了心要和你离婚,必须搬走自己找地方住另外anmeldden,你觉得他有这么多钱吗?
谁的眼泪在飞
发表于 2011-1-15 17:02
例如,分开房间住?
pearl 发表于 2011-1-15 15: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知道这个行不,有些人分房只是因为这样方便些,其实不影响夫妻生活
pearl
发表于 2011-1-15 17:17
不知道这个行不,有些人分房只是因为这样方便些,其实不影响夫妻生活
谁的眼泪在飞 发表于 2011-1-15 16: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觉得是
我觉得如果两人都想离,那怎么都好说,可是如果一方不肯离,那就得费劲点
反正我听说的或者认识的人离婚的,只要是一方想另一方不想的,都是搬走另外anmelden然后开始算分居时间
谁的眼泪在飞
发表于 2011-1-15 17:23
我也觉得是
我觉得如果两人都想离,那怎么都好说,可是如果一方不肯离,那就得费劲点
反正 ...
pearl 发表于 2011-1-15 16: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我知道的也是,但凡有一方不承认,另一方就只能破财搬走以示清白了。
不过好像听说去律师处备个案,说从今起就同家里那个同一屋檐下分居,一年后也可以做为证明。
pearl
发表于 2011-1-15 17:32
对我知道的也是,但凡有一方不承认,另一方就只能破财搬走以示清白了。
不过好像听说去律师处备个案,说从今起就同家里那个同一屋檐下分居,一年后也可以做为证明。
谁的眼泪在飞 发表于 2011-1-15 16: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怎么操作啊,是在另一方不反对的情况下吗?我觉得另一方不同意的话,住在一起分居这个实行起来有难度啊。。。。
谁的眼泪在飞
发表于 2011-1-15 17:44
这个怎么操作啊,是在另一方不反对的情况下吗?我觉得另一方不同意的话,住在一起分居这个实行起 ...
pearl 发表于 2011-1-15 16: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具体怎么办也不知道,是一个朋友打算离时找律师咨询律师说的吧。但朋友后来两人协议离婚,没用得着这个。
pearl
发表于 2011-1-15 17:48
具体怎么办也不知道,是一个朋友打算离时找律师咨询律师说的吧。但朋友后来两人协议离婚,没用得着这个 ...
谁的眼泪在飞 发表于 2011-1-15 16: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点不明白,难道两人协议离婚的话就不需要分居满一年这个条件了吗?想离立马就能离吗?
谁的眼泪在飞
发表于 2011-1-15 17:55
有点不明白,难道两人协议离婚的话就不需要分居满一年这个条件了吗?想离立马就能离吗?
pearl 发表于 2011-1-15 16: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两人异口同声我们已分居一年,发现关系确实无法维系所以要求离婚,财产孩子都分好了,法庭也没理由不信吧
beans
发表于 2011-1-15 18:08
回复 64# 谁的眼泪在飞
现在遇见新问题,他藏掉了法院上个月给我的信,信中说关于请一个律师的事。要我在二个周之内回复。我今天才在他的文件夹里找到这封信。我该怎么办啊?二周的时间已经过了。。。怎么办啊?
mausreis
发表于 2011-1-15 18:21
你和孩子一房间,他一个房间可以算分居,法律上允许的。家庭收入这么低就算结婚满三年也入不了籍。你要是还有感情不想离婚的话开庭时会问你,你说nein,这样就离不掉,可以一直拖着。
mausreis
发表于 2011-1-15 18:21
具体怎么办也不知道,是一个朋友打算离时找律师咨询律师说的吧。但朋友后来两人协议离婚,没用得着这个 ...
谁的眼泪在飞 发表于 2011-1-15 16: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肯定不是在德国。
cosimo
发表于 2011-1-15 18:27
靠婚姻入籍是3年,但前提是你lg配合,你们现在这个情况,就算让你拖过3年,你lg不愿意帮你,你和你孩子还是入籍不了。所以其实lz关键不是找律师,是说服你lg帮你和你孩子办入籍。
mausreis
发表于 2011-1-15 18:29
回复cosimo
哎,也不知道丈夫说的是真是假,他一边说可以随时去撤,一边说先要看我的表现再说。我的表 ...
beans 发表于 2011-1-15 14: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失业了你挣的钱拿出来补贴家庭支出也是应该的吧。。。感觉不到你把这个家当自己家了。
cosimo
发表于 2011-1-15 18:33
他失业了你挣的钱拿出来补贴家庭支出也是应该的吧。。。感觉不到你把这个家当自己家了。
mausreis 发表于 2011-1-15 17: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失业了还有失业金呢,lz一个月赚400不到,估计也就是那种400EURO Job.当lg的还惦记这个钱呢。 我感觉lzlg的意思不是拿钱补贴家用,而是给他用。然后以此要挟离婚,看来也不是什么好人。直接点,就是男人中的Loser{:5_309:}
mausreis
发表于 2011-1-15 18:38
本帖最后由 mausreis 于 2011-1-15 17:39 编辑
失业了还有失业金呢,lz一个月赚400不到,估计也就是那种400EURO Job.当lg的还惦记这个钱呢。 ...
cosimo 发表于 2011-1-15 17: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失业金肯定很少,否则他拿不到法律援助的。你单身未婚找饭票的想法太理想化了。。。LZ带个孩子过来毕竟是人家帮着养呢, 人生不容易,人人都有当loser的时候。
cosimo
发表于 2011-1-15 18:51
失业金肯定很少,否则他拿不到法律援助的。你单身未婚找饭票的想法太理想化了。。。LZ带个孩子过来毕竟 ...
mausreis 发表于 2011-1-15 17: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无论如何,一个德国男人,仗着自己有张papier, 要挟一个带着孩子的外国女人,无论开始是出于感情还是就是利益结婚,他现在的做法都是小人一个。
beans
发表于 2011-1-15 18:53
回复 70# mausreis
是我孩子自己一个房间,他和我一个房间,但这段时间他睡在沙发上。
beans
发表于 2011-1-15 18:54
回复 11# cosimo
现在遇见新问题,他藏掉了法院上个月给我的信,信中说关于两人请一个律师的事。要我在二个周之内回复。我今天才在他的文件夹里找到这封信。我该怎么办啊?二周的时间已经过了。。。怎么办啊?
mausreis
发表于 2011-1-15 18:55
带个孩子再婚就是比较麻烦,如果这男人觉得三年来自己的外国老婆过日子不跟他一条心的话,考虑离婚也是人之常情啦。
beans
发表于 2011-1-15 18:55
回复 17# wakaka
现在遇见新问题,他藏掉了法院上个月给我的信,信中说关于两人请一个律师的事。要我在二个周之内回复。我今天才在他的文件夹里找到这封信。我该怎么办啊?二周的时间已经过了。。。怎么办啊?
mausreis
发表于 2011-1-15 18:59
你们请一个律师没问题,只是走程序而已,因为你们没有财产也没有共同的孩子。养老什么的法律有明文规定。分居时间你可以跟律师说要求改,不想离的话开庭说不想离就拖着了。
wakaka
发表于 2011-1-15 19:02
具体怎么办也不知道,是一个朋友打算离时找律师咨询律师说的吧。但朋友后来两人协议离婚,没用得着这个 ...
谁的眼泪在飞 发表于 2011-1-15 16: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国不是没有协议离婚么
wakaka
发表于 2011-1-15 19:04
你们请一个律师没问题,只是走程序而已,因为你们没有财产也没有共同的孩子。养老什么的法律有明文规定。分 ...
mausreis 发表于 2011-1-15 17: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分居时间满足了以后
就算lz咬定不离,法院还是会判离婚
你说的这种情况只有分居时间未满足的前提下适用
wakaka
发表于 2011-1-15 19:04
回复wakaka
现在遇见新问题,他藏掉了法院上个月给我的信,信中说关于两人请一个律师的事。要我 ...
beans 发表于 2011-1-15 17: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只能自己联系法院了
irvine
发表于 2011-1-15 19:20
靠婚姻入籍是3年,但前提是你lg配合,你们现在这个情况,就算让你拖过3年,你lg不愿意帮你,你和你孩子还是 ...
cosimo 发表于 2011-1-15 17: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婚姻3年是长居。你弄错了。
cosimo
发表于 2011-1-15 19:21
婚姻3年是长局。你弄错了。
irvine 发表于 2011-1-15 18: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有可能哦。我对这个不是很了解{:5_383:}
光线
发表于 2011-1-15 19:39
本帖最后由 光线 于 2011-1-15 18:40 编辑
婚姻3年是长居。你弄错了。
irvine 发表于 2011-1-15 18: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觉得cosimo说的没错啊, 结婚三年可以长居,跟德国人结婚三年也可以入籍的, 搜到了这个: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48691
入籍的特殊情况
与旧的入籍行政条例相似,在新的入籍条例中对几类特殊情况的外国人在入籍时间上作了较大宽松,而且在时间上比旧的入籍条例还要宽松。
1.与德国人结婚
在新国籍法中尽管提到了德国人妻子或丈夫的入籍问题,但没有对具体的年限作过定义。在旧条例中要求,如果该外国人已经来德五年、或已经结婚三年,则就可以入籍(§6.1.3 EinbuergRiLi)。在新条例中则相应宽松到:只要在德生活过三年、其中至少已经结婚了两年就可入籍(?.1.2.1 StAR-VwV)。如果居留中断过,则中断前的居留按照2/3计入。如果该外国人或他的德国丈夫(妻子)由于职业原因而在国外生活,则该外国人即使在德居住不满三年也可酌情入籍(§9.1.2.2 StAR-VwV)。所以在这点上与其他外国人的入籍时要死扣年限显然不太相符,新条例中解释说:尽管他们还不一定已经完全进入德国生活,但因为与德国人生活在一起,所以有保障以后他们会进入德国生活:
Die Einordnung des Einbuergerungsbewerbers in die deutschen Lebensverhaestnisse muss nicht abgeschlossen , sondern lediglich fuer die Zukunft gewaehrleistet sein ( §9. 1. 2 StAR-VwV) .
pearl
发表于 2011-1-15 19:39
两人异口同声我们已分居一年,发现关系确实无法维系所以要求离婚,财产孩子都分好了,法庭也没理由不信 ...
谁的眼泪在飞 发表于 2011-1-15 16: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说,哪怕一方没有搬走另外anmelden,只要双方都想离都承认住一个wg但是分居已经满一年了,就可以直接去法庭走程序了?晕
光线
发表于 2011-1-15 19:42
本帖最后由 光线 于 2011-1-15 18:46 编辑
回复pearl
我们家只有两个卧室,我孩子一间,我和他一间,现在他就睡在客厅沙发上。
beans 发表于 2011-1-15 15: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 你真的忍心让他睡沙发上吗,他当初能把你和孩子办过来, 应该也是对你有感情的吧,好好跟他谈总比找律师强。
wakaka
发表于 2011-1-15 20:07
就是说,哪怕一方没有搬走另外anmelden,只要双方都想离都承认住一个wg但是分居已经满一年了,就 ...
pearl 发表于 2011-1-15 18: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分居本来就不是以一方搬走另外anmelden算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