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ietie 发表于 2011-1-17 20:44

回复 226# pearl


    求图片,错过了没见着{:5_382:}

swietie 发表于 2011-1-17 20:45

回复 227# blackpaper


    打算退钱早退了,不用撑到现在。

swietie 发表于 2011-1-17 20:47

回复 212# verseau


    生的孩子会不会有毒瘾,不是我阴暗诅咒啊,电视里都这么放的{:5_361:}

安家龙 发表于 2011-1-17 20:56

回复verseau


    生的孩子会不会有毒瘾,不是我阴暗诅咒啊,电视里都这么放的
swietie 发表于 2011-1-17 19: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看到红字报去婚版了,就去翻了TA的帖子,结果很震惊~~~ 特别工版求助的几个{:5_357:}

sammyzs 发表于 2011-1-17 20:58

有正式"拘留"的人,拜托你一本正经写完公开信以后再check下有没有别字好么。

swietie 发表于 2011-1-17 21:02

回复 245# 安家龙

很牛X啊,真不招人待见

pearl 发表于 2011-1-17 21:03

回复pearl


    人家餐馆老板又没做错事儿,干嘛举报人家餐馆拉无辜的人下水啊!
feibaby 发表于 2011-1-17 17:53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雇佣吸毒的人作为大厨,不符合相关卫生条例吧?

红烧大排 发表于 2011-1-17 21:06

刚才我边烧饭,边觉得可笑,这个孙滢,脑子好糊涂啊,做的解释前后矛盾,不知道在说什么。。。

大家可以看下我发的截图:

她先是说她除了jm_wal以外,没有任何大号小号和马甲

然后又在我的帖子里发表声明,承认发过那个求证化妆品是否是假货的帖子

而那个化妆品的帖子就是用viola1916这个用户名发的

她又在之前的回复中否认自己卖过裤子

可是那个讨伐卖裤子的骗子的帖子,要找的人就是她,人家帖子题目上明确写出要找viola1916

我真是给孙滢弄的晕头转向啊!

唉,孙滢啊,你真是条理不清,不知道你到底在说什么,一会否认,一会又承认。我真的劝你一句,一个谎言要靠千万个谎言来圆,以你的智商,真不适合做这个。
其实我们的事情很简单,你别在给我绕啊绕啊的,想混淆视听吗?最后我看你自己也给绕晕了,我们的事情就是:你明知电脑坏的,卖给我们个不能用的电脑,我们再联系你就联系不上,你不给一个解决方案,你的做法就和那个讨伐你卖裤子的帖子里说的如出一辙啊,就这么个简单的事情,你看你怎么解决吧!废话你就少说了,我是为你好,不然马脚越露越多
   

weandus 发表于 2011-1-17 23:10

贱人还钱来,你不是一天就能搞个85欧么,你何苦要为难一个穷学生了,人家把破电脑给你不就成了,超级简单的问题你个贱人怎么搞得那么复杂

小虎妹的妈 发表于 2011-1-17 23:11

有正式"拘留"的人,拜托你一本正经写完公开信以后再check下有没有别字好么。
sammyzs 发表于 2011-1-17 19: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7:}

verseau 发表于 2011-1-17 23:12

回复verseau


    生的孩子会不会有毒瘾,不是我阴暗诅咒啊,电视里都这么放的
swietie 发表于 2011-1-17 19: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关键不在于怎么生,在于生出来怎么教。。。。。

mariashen 发表于 2011-1-18 01:09

贱人还钱来,你不是一天就能搞个85欧么,你何苦要为难一个穷学生了,人家把破电脑给你不就成了,超级简单的 ...
weandus 发表于 2011-1-17 22: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一天赚的比85欧可多得多...........
当心人家告你诽谤。。。。{:5_368:}

jm_wal 发表于 2011-1-18 13:32

太假了
如果是被冤枉的,按常理推断,第一时间就会愤怒地蹦出来申辩并指责对方诽谤
事情刚被揭 ...
Charlotte.W 发表于 2011-1-17 10: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已经有人向我爆红烧大排的料了,劝我向恶势力低头,因为真的不好惹。 我还真就最讨厌被人威胁,到底是不是吸毒,诈骗,我会还自己一个公道,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

商店打开门做生意遇到一两个无赖也没办法,但是不会因为无赖在公众场合大吵大闹就想得到不该属于自己的好处!

stephanie_xy 发表于 2011-1-18 14:19

我这样的低智商实在无法理解,为了90欧拖到现在闹成这个样子,又跳出来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为什么啊?我实在想不明白,求正解!!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1-1-18 14:27

现在已经有人向我爆红烧大排的料了,劝我向恶势力低头,因为真的不好惹。 我还真就最讨厌被人威 ...
jm_wal 发表于 2011-1-18 12:32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见你一次拍一次。不信你的鬼话。{:5_368:}

wymobc 发表于 2011-1-18 16:02

现在已经有人向我爆红烧大排的料了,劝我向恶势力低头,因为真的不好惹。 我还真就最讨厌被人威 ...
jm_wal 发表于 2011-1-18 12: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嘿!!!! 我说这位脑残的姐妹!!不管大排是不是黑社会,有没有什么料,也不管你或你老公是否吸毒,是否有多少钱,只要就事论事。 至少事发至今,大排罗列出所有的证据在公众面前。 公道自在人心,你若觉得冤枉,那么拿出有说服的证据来反击。而不是在这里顾左右而言他。你不觉得你像个小丑一样可笑吗?{:5_349:}

dongdong916 发表于 2011-1-18 16:07

现在已经有人向我爆红烧大排的料了,劝我向恶势力低头,因为真的不好惹。 我还真就最讨厌被人威胁,到底是不是吸毒,诈骗,我会还自己一个公道,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

商店打开门做生意遇到一两个无赖也没办法,但是不会因为无赖在公众场合大吵大闹就想得到不该属于自己的好处!
jm_wal 发表于 2011-1-18 12:32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想还公道是吧?拿出证明吧!

wymobc 发表于 2011-1-18 16:20

现在已经有人向我爆红烧大排的料了,劝我向恶势力低头,因为真的不好惹。 我还真就最讨厌被人威胁,到底是不是吸毒,诈骗,我会还自己一个公道,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

商店打开门做生意遇到一两个无赖也没办法,但是不会因为无赖在公众场合大吵大闹就想得到不该属于自己的好处!
jm_wal 发表于 2011-1-18 12:32

照你这么说 呵呵 大排有病啊 自己花了90欧大老远跑你那买个垃圾回来,在没事找事上网来大吵大闹,还要被人说成无赖,黑社会。 就想问问你,你有正常人的思维吗?要不然你就是怀着一颗奉献的心,让我们大众娱乐娱乐?{:5_319:}

mainzdoudou 发表于 2011-1-18 16:25

可能是因为白粉太贵了。。。{:5_371:}我这样的低智商实在无法理解,为了90欧拖到现在闹成这个样子,又跳出来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
stephanie_xy 发表于 2011-1-18 13: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红烧大排 发表于 2011-1-18 16:40

本帖最后由 红烧大排 于 2011-1-18 16:20 编辑

对孙滢事件的最后声明:

1.关于我发帖子的原因:   
   我之所以在萍聚上发帖子,是因为事情出了以后,孙滢根本不给我任何能联系到她的机会,也不给我任何解释或者解决办法。
   我给她打电话,她都不接,更不会联系我,我是实在无奈了才到论坛上发帖的,希望她能在舆论压力下能和我联系一下,能把这个事情解决一下。
   但是孙滢放弃了所有的解释机会,根本不愿意解决事情,到今天16天了,除了她在网上发表一些颠倒黑白的话以外,她仍旧不联系我,不接我电话,不给我任何能正面和她谈的机会。所以我觉得她是已经决定公了了,那么这件事情就完全交给警方和律师处理,在论坛上和她进行无谓的口舌之战真的没有任何意义,她的思维方式和人品我无法理解,也没办法和这样的人交流。所以我不会就此事再在网上发表任何言论,所以我不会再理会孙滢说的任何颠倒黑白的话。
   最近我也要考试了,要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学习上,我想公正自在人心,每个明眼人心里都明白谁是谁非。

2.关于帖子里孙滢的信息:   
      孙滢的大部分信息,不是我人肉来的。她的信息都是她自己保存在卖给我的电脑的硬盘里的。我是在咨询律师以后才打开看的,律师的原话是:这个电脑她在卖给你的时候,自愿把自己的信息一同卖给你,你拥有对电脑和电脑内信息的所有权,公开这些信息是不违法的。而且至今,我也只是提及了她少量的信息,并且都是有遮盖的,即使在和小柔MM商量发天涯贴之前,我还决定先给她父亲打个电话,如果不用闹到天涯上,最好不要,因为她的父母是无辜的。

3.关于电脑鉴定等证据:   
       我现在手上的证据不是只有这个电脑鉴定单,我已经让电脑店做了具体的对主板和硬盘的检查,鉴定结果可以证明这个主板在我买电脑的日期之前就坏了,这些证据我已经提供给律师,因为现在是一个司法过程,也请大家耐心等待司法判决,在网络上我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私自公开证据。

   4.感谢:   
   特别感谢萍聚上每一位热心的MM和GG们一直关注我的帖子,支持我。是你们陪伴我一步步走过来的,我只想对你们说:在萍聚上我陈述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实的,没有任何夸大或者隐瞒。至于之前你们质疑我的性别问题,我只是觉得我和我男朋友住在一起,没有分你和我那么清楚,对于这个事情来说我买或者他买电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买了个破电脑,这点我没有任何想隐瞒大家的意思,只是觉得不重要所以没说,也怕大家看的晕头转向的。至于后来有MM们问起,我也没有隐瞒过,也告诉了大家电脑是我买,但联系和取电脑是我男朋友。

   好了,我要说的就这些了,现在我们就耐心等待警方的处理结果,如果有任何新消息,我都会第一时间上来告诉大家的。这段时间真的谢谢大家了,很多MM为了跟我的帖子都很晚睡觉,我很感动,谢谢了!

安家龙 发表于 2011-1-18 20:48

嘿!!!! 我说这位脑残的姐妹!!不管大排是不是黑社会,有没有什么料,也不管你或你老公是否吸毒,是 ...
wymobc 发表于 2011-1-18 15: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笑死了,你不觉得他这段话,跟那个红字报的口气一模一样?大家可以去工版和婚版参观红字报的帖子,就这个口气啊{:5_319:}
特别工版那个,说自己被陷害~~~ 太欢乐了

安家龙 发表于 2011-1-18 20:49

现在已经有人向我爆红烧大排的料了,劝我向恶势力低头,因为真的不好惹。 我还真就最讨厌被人威胁,到底是不 ...
wymobc 发表于 2011-1-18 15: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而且,红烧通过这个,能得到什么好处?哈哈哈哈,大概对TA来说,90欧是天大的好处了~~~ {:5_319:}

jochencn 发表于 2011-1-19 14:05

我笑死了,你不觉得他这段话,跟那个红字报的口气一模一样?大家可以去工版和婚版参观红字报的帖子,就 ...
安家龙 发表于 2011-1-18 19: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龙mm or GG{:5_310:}
另外几个贴不能回了,所以就在这里发了。我看了你后期的发言似乎好多的愤怒,感慨以及正义凛然都是建立在一个behauptung上:那就是红字报就是卖家的马甲。就像你在另外一个帖子的回帖里说的,力挺lz的直接导火索就是被红字报惹怒了。
我想说的是,凭什么可以那么肯定红字报就是卖家的马甲呢?
事情到这个地步了,该爆的该骂的都已经发生了。本来是没必要再说什么了,只是我刚刚爬了那个大高楼的帖,跟了你和另外一个mm的对话,实在是忍不住想问下。
还有就是,你昨天开始极力呼唤版主锁帖的做法,确实够强势{:5_370:}

jochencn 发表于 2011-1-19 14:08

现在已经有人向我爆红烧大排的料了,劝我向恶势力低头,因为真的不好惹。 我还真就最讨厌被人威胁,到底是不是吸毒,诈骗,我会还自己一个公道,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

商店打开门做生意遇到一两个无赖也没办法,但是不会因为无赖在公众场合大吵大闹就想得到不该属于自己的好处!
jm_wal 发表于 2011-1-18 12: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17:}
你要是真的委屈真的有天大的冤情,那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找律师找警察叔叔。你这样发些不知所谓的东西真是可笑又可悲。

jochencn 发表于 2011-1-19 14:25

对孙滢事件的最后声明:

1.关于我发帖子的原因:   
   我之所以在萍聚上发帖子,是因为事情 ...
红烧大排 发表于 2011-1-18 15: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首先我想说的是,很同情你们的遭遇,也很能理解你们一开始发觉上当受骗后的愤怒。你们的帖子从一开始我就跟了。
我想在这个事件中99%的几率你们是受害者,但你们绝对不是弱者,你们有信息有头脑有魄力有逻辑有想法,且目标及目的都很明确,男女分工也很合理。
在这里希望你们的这件事能通过法律手段得到很好的解决。
另实在很想对你们说一句,做人尤其是男人,要敢作敢当要有最起码的诚实。
希望你们的所作所为所想都对得起这些支持你们的姐妹这段日子来的时间,精力和热血。

安家龙 发表于 2011-1-19 16:06

本帖最后由 安家龙 于 2011-1-19 15:47 编辑

大龙mm or GG
另外几个贴不能回了,所以就在这里发了。我看了你后期的发言似乎好多的愤怒,感 ...
jochencn 发表于 2011-1-19 13: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你的疑问,我想也不少人有疑问,我为啥因为红字报就这么挺红烧,难道真滴红字报是骗子马甲,如何看出来的呢?
嘻嘻,我现在比较闲,就好好说一下吧。
下面的分析,和90欧事件无关,先声明下,只是单纯对红字报的小小研究。
1.红字报于2011年1月11日注册ID,一注册,第一个贴就发到了婚版,链接如下: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268217
TA的主贴是这么写的:
这个问题还是在婚版问比较合适,因为婚版很多人更了解德国人:

最近跟一个教授做报告,跟这个教授很陌生,只写过1,2封email,一开始写邮件我对他的称呼都是 sehr geehrter Herr Professor XX,XX 是他的大名,以表示尊重,他一开始给我回的邮件也用我的名字, frau + 我的姓Su, 结果从第3封邮件开始,称呼竟然变成了, Hallo Frau Si , 本人真名叫 苏晓莉 Su XiaoLi , 接连几封邮件都这么回复我,而且邮件内容也心不在焉,草草了事,我想我问下,这个是德国人的某个习惯吗? 把姓跟名中间的统统省略只取 首尾字母?这代表什么?是不礼貌?不耐烦? 还是什么意思?还是德国人有这种习惯?

请婚版的姐妹们说说,有谁知道吗?谢谢了
平复我的心跳 发表于 2011-1-12 15: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上来就报自己真名和性别的ID,我头一次见到,而真正菜鸟,看一个陌生论坛,难道不应该先去萍聚的萍聚问题版发贴吗?而新手如果没有先去新手报到,是没法发主题贴的。在新手报到版,我根据作者发帖时间分类,没有找到11日TA的报道贴,这只能说明,这个ID是个马甲,只有马甲接受了真身ID转过去的活力,才能有足够权限发帖。

2. 红字报第二个主题贴,依然发在婚版,是注册后的第三天,链接如下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268937&highlight=
这个贴,我不做评价,虽然我觉得帖子内容很无稽,语文有些没学好的样子,但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也不一定语文好,所以这个不做任何证明。

3. TA第三个主题贴发在了工版,原主贴TA已经删掉了,甚至TA在别人好心建议帮助后对人狂骂的回复
    如下:
还JDBC查询语言 查询一下,你他妈是大SB吧!哈哈哈哈 ,狗P不懂还跑出来装JB,有人家都给你写好的方法,你直接调用就可以了,还他妈用你自己写? 还JDBC ...你听说个数据库就是JDBC啊? 哈哈哈 别丢人了!!哈哈哈哈 你他妈少装逼,赶快给我闭嘴吧!!!我之所以发帖是希望谁写过,直接发个过来给我!你个SB!!!
平复我的心跳 发表于 2011-1-15 12: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么,此人真滴学info吗?要是学info的,就肯定不是骗子马甲啊?

哈哈,可TA当天就去90欧贴闹场了,没憋住的下场就是被人看穿~~~
这是红字报的在90欧贴的所有回复: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267157&extra=&authorid=191739&page=1

TA很厉害,一个人就贡献了12层楼~~~ 一开始也是以中立,法律达人,网络达人的形象出现,可其半通不通(借用亲爱的小沈的形容)知识,加上混乱的逻辑以及最后的狂乱威胁,TA不是法律达人,TA不是网络达人,我们都 错了,人家是毒品达人~~~
那么TA还是FrauSu吗?不,人家说了,是男滴~~~
另外,此人在这12层楼中还炫耀了自己的德语,自己对婚版水精的关注~~~

4.可这还不能证明TA是不是马甲,因为TA再三说自己是学info的,并在激怒大家爆去天涯后,再次若无其事般出现在了婚版,不但撇清自己在90欧事件中的表现,还恼羞成怒,对婚版ID们恶言相向,再次炫耀了TA的毒品知识。
但是,这依然不能证明此人是骗子马甲啊,最多说明此人RP爆差~~~

5. 然而,有人总是不甘寂寞的~~~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270876&highlight=

但是好奇心很多人都有的,在TA这么出名以后,终于有人问出来大家的心里话:这Y真滴是学info 的吗?于是,人就发了一个小程序,请该info达人指正,TA回答:
很简单,因为你编错了...
平复我的心跳 发表于 2011-1-17 19: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再问:哪里错了?
TA回答:
sorry ,weiss ich nicht ...
平复我的心跳 发表于 2011-1-17 19: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继续问:学的是什么语言啊?
TA说:
java, C, C++, C#, Perl , Prolog, dephi.... 100多种
平复我的心跳 发表于 2011-1-17 20: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仰视啊,天才,这就是天才末?居然被我看到了~~~ 我所知最牛的编程员也只会8种,TA会一百多种~~~
真滴是天才末?
别人很奇怪,那么怎么看不出这个小程序用的哪种语言呢?既然懂Java?
他回答:
咱只学能赚钱的,其它不关心,我又不是发明语言的!
平复我的心跳 发表于 2011-1-17 20: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无语了,这丫真是学info的吗?

6. 最后的结果。在90欧事件网络版接近尾声的时候,TA也要尾声了,目前为止TA最后的帖子,让人惊叹: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270882&highlight=
请看TA 对沙发贴在18日修改后的回复:
晕,有人恶意伪造+篡改我的发言!!!!败坏我的声誉,请求版主严肃处理!真是太不幸了!


{:5_ ...
平复我的心跳 发表于 2011-1-17 20: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而原帖是什么?
大家去看该帖的月球楼,引用:
晕,ID被人盗用了!有人盗用我的ID上网留贴!!!!败坏我的声誉,请求版主严肃处理!太不幸了!
...
平复我的心跳 发表于 2011-1-17 20:05

该回复被多人次引用,所以TA只能改自己的贴,改不了其他人的~~~

那么再回头看jm_wal,TA在本帖昨日的回复:
现在已经有人向我爆红烧大排的料了,劝我向恶势力低头,因为真的不好惹。 我还真就最讨厌被人威胁,到底是不是吸毒,诈骗,我会还自己一个公道,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

商店打开门做生意遇到一两个无赖也没办法,但是不会因为无赖在公众场合大吵大闹就想得到不该属于自己的好处!
jm_wal 发表于 2011-1-18 12: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发现什么没?这俩说话的口气一模一样!!! 一概是别人强权压迫了TA,而TA做过什么,一概是装不知~~~

所以,你觉得红字报是否骗子马甲呢?TA既不是TA所说的FrauSu,也不是所谓info学生,却毒品知识丰富,逻辑一律混乱,说话语句不通,反而符合jm_mj的老公形象,中葡混血,会中文,外籍,德语流利,可全是口语和街头语(既一些非受过高等教育者常用言谈习惯用语。)。

我再也不会回复有关90欧的帖子啦,嘻嘻,这次网上纠纷算是比较圆满的结束,大家等红烧MM的进一步消息吧。{:4_301:}

PS:TA骂小沈的德语不好那段,我就确定此人是马甲了,小沈的德语,是标准的德语,受过高等教育且工作白领的外国人,能说这样德语是非常漂亮的。但是一个大厨,也就只能说说街头德语了。
PPS:忘记了一句,加上:一个刚来萍聚的菜鸟,刚注册的ID,是如何知道婚版对德国人更了解的?一开口就露馅,没法说了。

katharina 发表于 2011-1-19 16:41

回复 268# 安家龙

总结得全面经典加精辟!{:5_394:}

nuno 发表于 2011-1-19 18:50

本帖最后由 nuno 于 2011-1-19 17:53 编辑

记得去年龙不领情那件事,芊芊的JMS们是报着一腔热血,来匡扶正义,为民除害的。可是由于受害人本人急于拿到钱或者害怕等等其他的隐衷,就私下和蟑螂的屁屁妥协了,为她开脱罪责,并由自己出面澄清这都是个误会,并请求芊芊JMS们放她一马。本来JMS们是要把蟑螂的屁屁这个害群之马,见利起了歹心的小人绳之于法,让她受到应有的惩罚,可是由于受害人自己的不作为,大家也无可奈何,毕竟受害人自己都不追究了,别人在瞎忙也出师无名。 记得后来小柔还特意发个帖子,感叹的就是这种祥林嫂风格的受害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让人嘘唏,可又能怎样呢?


论坛是你的,是我的,最终是我们大家的,我也希望在我们这个论坛里正义得到伸张,坏人得到惩罚。但是舆论的导向不能轻易被人利用,当枪使唤,因为舆论用对了地方就能事半功倍,一但舆论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当成枪靶子就会酿成大祸。前几天帖子里面转的那个小伙子利用了网友的正义感和同情心,谎称自己打工供女朋友读书,可女朋友负心离他而去,广大热心的网友就踊跃的对他的前女友展开了轰轰烈烈的人肉搜索,最后在他得知自己前女朋友的住址后,就直奔而去,但女朋友拒绝和他来往,他就丧心病狂的拔出预先买好的水果刀杀害了一个年轻而无辜的生命。我看到这里很感叹,女孩儿真是太可怜了,生活刚刚向她展开了笑脸,就被无情的夺去了宝贵的生命。而被利用的舆论导向就是杀害这位年轻女孩儿的间接凶手,虽然被利用的舆论导向不是主犯,但也绝对是帮凶。那个杀人凶手实在可恶,但是网络人肉在后知后觉的情况下把一个年轻女孩儿送到了凶手的屠刀下。我对这位年轻女孩的同情和不幸遭遇已经无法用语言去表述。

总之一句话,不希望热线众JMS的好心和善良被利用,但希望买家夫妻的窝心事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能得到好好的解决,借此机会我也想向卖家夫妻说几句,如果你们真的是卖了不能用的电脑给买家,事先是知情的,那就站出来勇敢的承认或者好好配合警察来解决这件事,敢作敢为才是好女儿真男人,知错就改永远不算晚。

nuno 发表于 2011-1-19 19:19

本帖最后由 nuno 于 2011-1-20 02:59 编辑

看到你的疑问,我想也不少人有疑问,我为啥因为红字报就这么挺红烧,难道真滴红字报是骗子马甲,如何看 ...
安家龙 发表于 2011-1-19 15: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另外关于ID是平复的我的心跳那位我再说两句,至于他是不是卖家的马甲我不知道,没搞过研究,但是凭我直觉他一开始也不是想替卖家说什么话,也不是一开始就想和众多的JMS站对立面搞对抗的。因为犯了众怒,对他只有坏处,绝对没有好处。

可能是他讲话方式不对,或者是语气太强硬了, 导致后来和JMS言语不和,他和JMS们的对骂不断升级,什么不堪入耳的话都说出来了,也包括人身攻击等等非常恶毒的话,事情发展到后来已经失控了,所以才会惹了众怒,被众JMS拍成了过街老鼠了。。。以至于后来去哪个论坛都不招人待见,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

平复我的心跳应该自己要反省一下,别再说那么难听的话了,尤其是人身攻击绝对是没有良好素质和修养的体现。

小猪宝 发表于 2011-1-20 00:47

大排第一个帖子上来就说买贵了,比说好的价格贵了10欧,
然后才是电脑坏了。弄得大家义愤填膺,快3千层的楼

现在LZ贴出来100欧的短信凭证,触目惊心啊!大排居然就这样
瞪眼说瞎话,唉,如此rp大家还有必要帮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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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jm_wal 对于 红烧大排 的电脑事件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