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律师费无故追加250欧
本帖最后由 liamin 于 2011-1-22 01:18 编辑我遇到律师收费的问题,寻求大家的帮助,非常感谢!!!
2009年因为居留问题请了一个律师,当时他说律师费是固定的,加税489,45欧。并收到一个账单,因为实在传不上来所以大概写了一下:
Datum:16.07.2009wegen Aufenthaltserlaubnis
Rechnung
Leistungszeit:15.07.2009 bis 16.07.2009
berechnet nach §§ 2,13,14 Rechtsanwaltsvergütungsgesetz(RVG)
vorläufiger Gegenstanswert:5.000,00欧(Punkt8.1-StreitwerTkatalog für die Verwaltungsgerichtsbarkeit,Stand 07.08.Juli 2004;§52Abs.2GKG)
Geschäftsgebühr §§13,14,Nr.2300 V V RVG 1,3 391,30欧
Pauschle für Post undTelekommunikation Nr.7002 V V RVG 20 欧
Steuer 78,15
zu zahlender Betrag 489,45欧 (已经付清)
可是今天我又收到了一个账单 Datum:17.01.2011wegen Aufenthaltserlaubnis
Rechnung
Leistungszeit:15.07.2009 bis 17.01.2011
berechnet nach §§ 13 Rechtsanwaltsvergütungsgesetz(RVG)
Gegenstanswert:5.000,00欧
Geschäftsgebühr §§13,14,Nr.2300 V V RVG 2,0 602,00欧
Pauschle für Post undTelekommunikation Nr.7002 V V RVG 20 欧
Steuer 118,18
Zwischensumme brutto 740,18
abzüglich Zahlung vom 11.08.2009 489,45 已经付清
zu zahlender Betrag 250,73
我的问题是:
1.这种律师收费(wegen Aufenthaltserlaubnis)是不是固定的
2.律师是否有权利追加这250欧 看第一张账单是给09年7月15号到16号两天的,大概是那两天出庭了吧?第二张账单的时间延长到了今年,说明追加的钱是16日之后还有一些首尾要料理,因此加了钱。总的来看算是比较正常的账单,一开始的1,3%是简单案件的平均收费标准。后来加到了2%,说明你的案子还有点复杂。按照复杂程度和他需要做的事情多少他最高可以收到2,5%,都是法律允许的... 说好pauschal就不能随便加吧,即使做了额外需要加钱的工作,也应该和当事人事先说明费用吧 如果律师之后又提供了Leistung,没有道理不能加啊。听说一封律师信就要30欧呢。要是之后他什么都没干还要钱,那就另当别论了。
基本上没有什么事情是律师一开始就可以“很”确定的说:就这些费用,不会再加。说这种话都是骗你先跟他签委托书的。
随着事情的进展,多多少少都会加啦。所以一旦找了律师,你就只能祈求早点儿了事儿,要不然。。。
要是再牵扯上德国政府部门,他们的办事效率,,,再小的案子也至少要三、五个月到半年吧 本帖最后由 glaube0711 于 2011-1-22 18:46 编辑
这种居留方面的问题,不出庭的话,官价大概就是500欧略少一点,基本是固定的,就是那个一开始的1,3%。
如果出庭的话,肯定要再加钱的,如果楼主的案子是出了庭的,这个价格就基本上没必要纠结了。
沙发那位看得很准,两份账单的时间段和百分比的不同应该就是如他所述。
板凳那位说的pauschal这里仅指(另外还)包括邮件和电话费。
地板那位说的一封律师信30欧,如果没有出庭的话,是包在开始的1,3%里的,不会单独计算。 这种居留方面的问题,不出庭的话,官价大概就是500欧略少一点,基本是固定的,就是那个一开始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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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ube0711 发表于 2011-1-22 18: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0:} 没有出过庭,只是 一两封信件和电话,很简单。说到难度,其实居留的问题都是我自己解决的,请律师只是个形式而已,问题是 他有没有权利追加律师费,如果像大家说的,随意加,那我就无话可说了. 没有出过庭,只是 一两封信件和电话,很简单。说到难度,其实居留的问题都是我自己解决的,请律师只是个形式 ...
liamin 发表于 2011-1-22 23: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然不可能随意加的,律师也有公会和法律法规管着。但是你虽然说是你自己解决的问题,那又有什么必要花钱请律师,说明毕竟还是有需要他的地方,也就是说他也做了相应的事情。如果你觉得他加钱不合适,那大可以回想一下他除了第一次账单的那两天之外还有没有为你做其他的事情。总而言之就是没有leistung就不能收费,他的第二张账单既然是在第一张的基础上追加的,你如果证明了他除了那两天之外就没有做其他任何事,自然可以拒绝付钱... 至于说什么“简单”的所以不该收你钱的话就没必要了,人家靠的是专业知识吃饭又不是做体力活,那两封信跟几个电话也不是外行人能随便代替他做得了的。要不你为啥非要请他,自己来不就好了,多少人办居留也从来用不上律师一样通过了。你应该关注的重点是他的收费是不是有理有据,是否无中生有,至于费率高低那是你自己当初签委托书的时候就已经自己同意了的... 当时律师向移民局询问我延签证需要的材料,然后移民局列了4个条件,律师把它转寄给我,之后我就没有跟律师联系过,也没有收到任何律师信,后来我自己去弄齐了所有的条件,居留问题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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