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狮子 发表于 2011-2-4 09:08

我想请问你下。看你好像满懂的。
我跟我德国老公是3年前在中国领的证。。我跟老公口头协议的是,以后离 ...
BEILEI 发表于 2011-2-4 09: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懂,今天早上看见就google了一下{:5_383:}
你和你德国LG在德国结的婚,怎么可以去中国离。。。而且你们离婚要分以后德国养老金的anspruch,怎么都得在德国办。2个人之间自己分配可以,但是起码得请一个律师,养老金也是要书面报上去,最后法庭通过的,不能完全自己说了算
你要真是担心,还是去notar那里签个合同,万一有什么,口头商量结果都是浮云。。。

小狮子 发表于 2011-2-4 09:09

楼主问就问吧,为毛要和那些嫁过来的MM划清界限涅?

我觉得这问题反倒是那些嫁过来的MM更需要考虑吧 ...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1-2-4 08: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哦,原来是激动这个阿{:5_383:}
可能LZ怕别人说她不自立,一激动没想好后果。。。

小狮子 发表于 2011-2-4 09:10

完全同意。那我也有疑问了,要是妈妈也入籍了,离婚后,能把孩子带回国吗,估计也麻烦。
我爱粥润发 发表于 2011-2-4 09: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该是同样的,只要两个人都有Sorgerecht,就不能单方面做出决定,管你什么国籍{:5_383:}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1-2-4 09:18

BEILEI 发表于 2011-2-4 09:18

你现在是可以口头协议,但是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的,谁能保证以后男人会不翻脸,不承认,还是书面写下来 ...
我爱粥润发 发表于 2011-2-4 09: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是人和人之间的信任。。
真他翻脸了,就算我认人不清。。我自己的生活我自己可以保证。。
我现在更加纠结的问题是,会否哪天,法律凌驾于个人的个人意愿上。。说到底,结婚是2人之事,怎么法律就来规划起2人的财产了。财产也就算了,没了还能挣。。法律会否规划起孩子的命运了。。

写下来,有什么用呢?最后又说于法不合,写也白写。。单写了,又说要公正,自己跟钱过不去。。

小狮子 发表于 2011-2-4 09:21

我觉得是人和人之间的信任。。
真他翻脸了,就算我认人不清。。我自己的生活我自己可以保证。。
我现 ...
BEILEI 发表于 2011-2-4 09: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这种东西要不就不写,要不就去notar那里写
自己在家里瞎鼓捣没用的

BEILEI 发表于 2011-2-4 09:22

你现在是可以口头协议,但是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的,谁能保证以后男人会不翻脸,不承认,还是书面写下来 ...
我爱粥润发 发表于 2011-2-4 09: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就怕哪天也发生( 刮痧) 里面的事。。
防自家人我防得更少,最主要是外敌。

我爱粥润发 发表于 2011-2-4 09:27

我觉得是人和人之间的信任。。
真他翻脸了,就算我认人不清。。我自己的生活我自己可以保证。。
我现在更加纠结的问题是,会否哪天,法律凌驾于个人的个人意愿上。。说到底,结婚是2人之事,怎么法律就来规划起2人的财产了。财产也就算了,没了还能挣。。法律会否规划起孩子的命运了。。

写下来,有什么用呢?最后又说于法不合,写也白写。。单写了,又说要公正,自己跟钱过不去。。BEILEI 发表于 2011-2-4 09: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当然要凌驾于个人意愿了,要不,这个社会就会无法无天了。法律是作客观判断的。主观意愿都是不够中立的。
其实你跟我想法多少是一样的。婚前通过口头了解他的想法,对了解他也是个好办法。

我爱粥润发 发表于 2011-2-4 09:28

本帖最后由 我爱粥润发 于 2011-2-4 09:29 编辑

怎么说呢,个人意见,在没结婚之前,先考虑到离婚后的利益问题,这种情况下,我通常连结婚的念头都不会有。(当然两个人也最好在婚前对此问题交流下想法,对彼此婚前的了解也有帮助。)
如果很想跟一个人结婚,那我怎么也不能想象将来我们会走到离婚的那天。但是将来真的一定要分开,要离婚的话,我想,我会万念具灰,离开德国。什么家产,抚养费,都没有意义。孩子,可以可以考虑半年德国,半年中国的生活。我不会那么自私,让他失去父爱。所以,我也不会签什么婚前协议。除非对方是什么家族企业阿,自主经营者。

nightdream 发表于 2011-2-4 09:30

大家真……
如果lz是个大美女,你们会不会轻拍吖~~
楼主绝对大美女,有身材有脸蛋的
那啥,工作也很好的
话说我很久没看lzmm照片儿了~~

@楼主:有几楼回复说的不错,你现在那么犹豫,还是不要结婚好,至少不是跟这个人
不管同文化的不同文化的,男人比女人稍微差一点的组合,风险比较大
德国男人又不是神仙。
自然天性决定男人是征服者,如果女人以后发展比他好很多,还是不稳定的
还有一个实际问题:万一离婚,说不定女的要给男的赡养费呢

所以先别结婚了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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