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awakun 发表于 2011-2-11 11:10

流亡地主 发表于 2011-2-11 11:15

无知啊!

警察没得到人家同意怎么能随便把人家的电话号码给你?人家是男人,你打电话过去,人家老婆误会,影响家庭和睦么,譬如。

酬金是法律规定的,人家坚持的话,你肯定要付。

feuerstein 发表于 2011-2-11 11:19

真不知道超市还有这样一项赚钱方式呢,只要有顾客把钱包丢那里,不管谁捡了交给它,感谢金就收它腰包了。。呸!太扯了吧 我也丢过钱包,也是超市里,后来被警察通知去取,当时站一个小窗口前面,交了5欧手续费就给我了,没有说感谢金阿,估计你遇到的警察脑子进水了

sword 发表于 2011-2-11 11:19

日本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捡到东西的人有义务交到警察局,然后警察局会记录下这个人的姓名,电话,家庭住址。
hanawakun 发表于 2011-2-11 11: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日本法律似乎没写完善啊。捡到东西的人也有义务被记录个人信息?逃犯通缉犯或者玩低调的人咋办?

sword 发表于 2011-2-11 11:25

人家是男人,你打电话过去,人家老婆误会,影响家庭和睦么,譬如。
流亡地主 发表于 2011-2-11 11: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啥,这就影响啦,也太脆弱了吧,这多接几个打错电话的不得离婚了?{:5_390:}

hanawakun 发表于 2011-2-11 11:31

sword 发表于 2011-2-11 11:34

但是一旦交到警局,警局就会记录他的信息。
hanawakun 发表于 2011-2-11 11: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嗯,我的意思是,必须被记录么?可不可以学雷锋做了好事不留名儿啊?

hanawakun 发表于 2011-2-11 11:37

sword 发表于 2011-2-11 11:40

不过,如果你在超市捡到,你交回超市,那就不需要记录了,超市没酬谢金可领。
...
hanawakun 发表于 2011-2-11 11: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哦,哈哈,我地明白了你地意思了地,就是不交回超市直接交给警察最靠谱,超市是不劳而获的坏人,我们鄙视他。{:5_370:}

hanawakun 发表于 2011-2-11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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