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x44 发表于 2011-3-8 00:32

孙和朱一个寝室,本来都是北京来的,还比较谈的来.朱令还把孙介绍进民乐队. 朱一定弹古筝弹的很好,没想到后来还很快学会弹中阮,把孙的位置给换了.孙当然很不高兴了,又不能太表现出来,就老在朱令背后说她坏话,挑拨离间她和其他同寝室人的关系,例如每天晚上12点才回寝室.其他女生本来也有些忌妒朱令的才华,美丽,体育,学习,但可能也没有到那么厉害的程度,毕竟对民乐队也不是很熟,但被孙维一挑拨,就很讨厌朱令了.朱令可能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让人家背后放了箭. (注:室友,李含琳,王琪(较丑))
然后朱令交了男朋友黄开胜(外号老虎), 民乐队的队长,汽车系的研究生,大家都倾慕的对象(至少是在民乐队),孙维及其忌妒,然后就以12.9演出为导火线,投了铊在朱令的杯子里. 一次没有杀死她,虽让其病了很久,但是她还是又来上课了(朱令真是太要强了,如果示弱,可能也不会引起第二次投毒),而且医院还差不出什么病,初试牛刀就成功,大大鼓励孙维进一步投毒.所以在寒假过后开学一星期内又再次投毒.(可怜阿). 导致朱令昏迷. 对铊中毒症状很熟悉的孙维,在大家都很迷惑是什么病的时候,还误导说她妈妈认为可能是红斑狼疮. (好恶毒阿)
北大的同学让物化2班的人翻译, 大家就拖延. 能死就死了呗. 薛刚总算接了翻译,但是拖拖拉拉才翻译完, 这个时候人家已经化验出是铊中毒了,不好意思给人家翻译资料,又不想这个功劳没了,就直接把翻译好的资料交给了校领导.
现在11年过去了,薛刚,李含琳,王琪,潘锋都结婚了,本来两个女的都和朱令不好,很孙维很好,不然挑拨也不会成功,再加上孙家的背景,薛刚这次回中国就在孙维的要求下,甚至怂容孙维在天涯上发贴来反驳:天妒红颜 的热贴.还利用自己班干部的优势联络其他同学帮忙.没想到失算了,火快要烧到自己头上来了,就再也不敢发声了.
朱令的男朋友本来跟朱令也谈的时间不长,再加上倾慕的人实在太多,心情不好的时候在同是民乐队队员张圆圆的安慰下,产生感情,本来张圆圆也是个多才多艺,活泼开朗的女孩,和朱令有的一比,这样一来二去,很快就在97年底结婚了.朱令父母能说什么那,毕竟人家又没有和朱令结婚,没有那个义务.虽然朱令醒来后能认出的同学只有他和另外一个女孩.那又有什么用那.男的就是那样,杨振宁才死了夫人多久阿,就第二春了.像"如果.爱"里金城武那样的现实中基本是没有的.除非想报复(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算了,这些不提也罢.不过那个张圆圆也算是比较善良的女孩,也一直在帮着朱令捐款的事..
有贝志城那样的同学,真是一个足亦.很钦佩.

zhx44 发表于 2011-3-8 00:56

本帖最后由 zhx44 于 2011-3-8 17:39 编辑

1995北京各大学师生人人自危, 都怕会被人谋害
孙维声明中的窃听器, 看到过设计一模一样的音乐杯, 杯底受光照会响音乐, 电池有寿命, 洗碗机高温洗涤会脱离,
孙心理有鬼而已

zhx44 发表于 2011-3-8 01:31

看完孙维的声明,先是怀疑原先认为孙维是凶手的判断是网上的误导,可经过仔细的分析与推理,反而更进一步加深了对孙的怀疑.
  
  从这篇声明中可以看出,孙维是一个思维逻辑非常严密的人,从这篇文章中,我没有看到太多情绪的大起大伏,不太像出自一个沉冤十载、受尽冤屈的人的手笔,因为这篇文章的理性太强了,太无懈可击了,它几乎没有漏洞,但正是因为如此,反而暴露出了一个最大的漏洞。孙维的反击共分为十二点,其中针对怀疑她的凶手的证据的反击有两点,一是孙维是清华惟一能接触到铊源的学生,一是关于民乐团的竞争问题,对于这两点,孙维的反击都极为详尽和彻底,几乎无懈可击,可是,这么多年来,关于认定她的凶手的证据绝不止这两条,还有被广泛引用的关于咖啡杯的问题,即孙维曾多次煮咖啡给朱令喝,并且曾将朱令的咖啡杯清洗后藏在自己的箱子里,这个证据也多次被贝志诚提起,相信也是朱令父母的心头大恨。为什么,这样重要的一个证据孙维会选择性失明了,在这篇长篇大论中,它一个字未被提及,是孙维忘记了吗?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十年来,想必孙维也无数次辗转难眠地清理过这一事件,任何一个再小的细节都不可能被漏掉,更何况是这样一个天大的证据,而且这篇文章是孙维十年来第一次为自己公开辩护,逻辑之严密、用词之谨慎、思维之完善几乎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为何会忘记对这一重大事件进行解释和辩解?没有理由可以解释,我只能说,孙维是故意避开这一事件的,因为她不能像对民乐团和接触铊源事件一样,进行天衣无缝的解释,所以她只有选择故意逃避。也许有人会说,也许是因为咖啡杯事件是子虚乌有的。很好,假如根本就没有咖啡杯这么回事的话,孙维更应该光明正大地告诉大家,从来就没有见过,也没听过咖啡杯这回事(而且,为其辩护的舍友还间接承认了确有咖啡杯这样一回事),可惜得很,她也没有说。惟一的解释就是,咖啡杯事件确实存在,而且她无法自圆其说,所以她选择在咖啡杯事件上失语。

zhx44 发表于 2011-3-8 01:49

本帖最后由 zhx44 于 2011-3-8 17:40 编辑

转贴:

我是物化2班的团支书,我真的不忍心看到有关朱朱的所有东西,这些年来我一直生活在自责于内疚之中,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其实这件事要真的查出真相一点都不难,国务院督办!我能说的就是当年朱朱第二次中毒孙维被传的时候,院领导和系部召开了一次很秘密的会议,我是唯一一个参加会议的在校学生,也许他们知道通知我开会是个很大的错误,当中讲了一会儿的时候系主任叫我回去了,但我在我所在场的18分钟内,我已经知道内容大概了,我的任务是事件保密和按护全班同学,不准单独核查和不准猜测议论,在会议中提到是孙主席指示的,而且有关方面在为维维准备出国手续,后来我知道是孙孚凌(孙维的伯父)

到这里大家心理也很清楚,这件事如果中央不出面的话,在中国目前这个体制里,朱朱事件只有沉冤!!!光凭一个贝志诚是不够的。

这些年我没有站出来,我有我的苦衷,包括我们2班所有同学。我们经常会收到拿我们自己性命和家人性命以及工作等等相关的威胁!株连九族大家或许只在电视上见过,可这些随时可以发生在我们2班同学身上。       我希望中央能真的重视这个案件,还朱朱一个公道。就是高院和高检都没办法的,只有中央!!!

zhx44 发表于 2011-3-8 01:58

清华一度有传言,说朱令的父亲走私铊盐,朱令不小心沾染,所以中毒。后来警方证实此谣言的制造者是孙维。如果孙同学无辜,而且据她称“和朱令关系没有 什么不好”,那么为什么要制造这种居心叵测的谣言?如果孙维是清白的,为什么要以这种方式主动的卷入此案,制造混乱,为潜在的嫌疑人开脱?如此明显的嫌 疑,孙维在自己长篇大论的自辩声明中为什么不予以澄清?

孙维的爷爷是前民革副主席孙越崎,1995年12月去世——此事既然已经被牵扯到,不放拿到台面上来说个清楚,遮遮掩掩的反而不好。关于对这一点的质疑,引用一个网友的论证:



“在这里,孙维并没有对这一事件进行详尽的解释,她只是用两句话巧妙地打了一个时间差,让读者自己读出自己的意思就OK了,这与之前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简直判若两人。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孙维不明确地说明爷爷从来没有介入过这件事。



我可以理解为,即使以后有了类似于求情之类的铁证,孙维仍然可以处于进可攻、退可守的位置游刃有余,因为当初她就没有说得很明确,这与通篇文章的严谨文风极 为吻合。之后,再细读,问题就更加出来了,众所周知,朱令中毒时间发生在94年底,95年4月份被确诊为铊中毒,95年5月份公安立案侦查,这段时间,朱令的同学朋友被大量排查,而这时,通过各种细节及朱令的指证(朱当时尚未痴呆),孙维做为最大嫌疑人已经浮出水面,朱令家人、贝志诚以及公安对孙维的怀疑 是从这个时候就开始的,而绝不是两年后的97年2月。请注意时间,从95年5月到95年12月,孙的爷爷仍然健在,这段时间是足以发生很多事情的。然而,在这里,孙维又采用了选择性失忆,她只提到97年的第一次被讯问——立案之后在孙维身上发生了什么呢?她只是用只言片语来代过,孙维在这里将自己说成了一个在案发两年时间里根本没有被怀疑的人,这与贝志诚及很多渠道得来的消息不符,贝很明确地说过, 警方在立案几个月后就已将孙维列为重大嫌疑对象,并且数次对其进行讯问。所以说,两方面必定有一个人在撒谎,究竟是谁在撒谎,其实只要翻阅当年的案宗,不难查出正确的答案。”



如果孙维在95年年中已被警方列为重点怀疑对象,那么为什么1995年年底才逝世的孙维爷爷不可能替自己孙女求情?



孙维在辩解中声称自己在1997年才被公安询问(说得好像1997年之前孙维没有被怀疑过一样,事实上1995年她就已经是重大嫌疑人了!),所以1995年逝世的爷爷不可能替自己求情,这是明显的在混淆事实。



所谓“放出来”的问题。孙维这里显然使用了 一词多义再一次试图混淆视听:爷爷求领导“放了”孙维,“放”字的解释可以是“从公安局放出来”,也可能,而且更可能是“放过,不在追究”的意思;公安局 长怒斥“打死了装麻袋放出来”的“放”,的确是“从公安局放出来”的意思,但是,大家要想到,作为公安局长,面对一个重点嫌疑人,是随时都可以“抓进去” 的,所以公安局长在孙维尚未被关押的时候声称不可能“放”人,是完全符合逻辑的——因为他随时都可以抓你,易如反掌!

zhx44 发表于 2011-3-8 02:12

朱令案电子书人物姓名表


朱令案电子书第一版已隆重推出!!这是一部内容详实,涵盖从13年前朱令铊中毒到去年为止时间跨度历时一个轮回、其间人物众多、关系交错的精心著作。所有关注朱令事件的人们都热烈期待电子书最终版早日到来:届时案情真相大白,公之于众,一切是是非非尘埃落地,凶手得惩,公正得偿。那将会是一部巨著,用正义良善之心谱写的传世之作!

今版朱令案电子书提取文件链接:http://pickup.mofile.com/0770741343633326

人物姓名表(按电子书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排列---包括注释中的人物姓名):

朱令      1973年11月24日当时是清华大学物化92级学生家住北京方庄小区
吴承之    1939年生,朱令父亲上海人中国科技大学地球物理系毕业国家地震局高级工程师(退休前)
朱明新    1940年生,朱令母亲 吴承之的同班同学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高级工程师(退休前)
吴今      朱令姐姐   北京大学生物系学生
贝志城      朱令中学同学 当时是北京大学学生
陈震阳      当时北京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研究员曾于德国作访问学者
孙维       1973年生(朱令案发后改名孙释颜据传连同出生日期也一起修改)朱令同班、同乐队、同寝室的同学在新民周刊的报道中被化名为苏荟
孙晓晨       孙维哥哥 原名孙晓(朱令案发后改名孙晓晨)

zhx44 发表于 2011-3-8 03:19

转贴

有关这个当年的特殊的案件,由于情节和性质的离奇,涉及人物和院校的特殊性,有很多事情 没有公之于众。我看到过公安部特情内参,是上报国务院的,全文很长,我不想也不能重复,但是,我可以告诉大 家公安部的结论:
          “经公安部门调查,在做了大量工作后,孙维本人承认了她实施了对朱令的下毒,具体手段就 是将铊毒放置于受害人的杯子等日常物品中,并且先后进行两次以上以确保受害人被毒害。但是,由于物证灭失,
          无法采集到铊毒的残余形成证据链,因此无法对孙维提请检查院诉讼,案件调查终止。”在这份材料中,由于事关 重大,并是报请最高权利机关,绝对没有任何刑讯逼供的情节,事实上,当年孙在自己内心巨大的压力之下,也是 无法永远做一个魔鬼去否认一切的。但是,命运和法理都是无情的,天网恢恢,疏而有漏。这是最大的悲剧。

zhx44 发表于 2011-3-8 03:24

心理分析
http://helpzhuling.spaces.live.com/blog/cns!E2876EAD138CA70D!178.entry

zhx44 发表于 2011-3-8 04:02

警方于97年突然问讯孙维之后,98年又突然宣布解除孙的嫌疑,对此警方一直拒绝给予更详细的解答。2005年,在南方都市报吴虹飞的采访中,曾主要负责这个案件的公安局十四处李树森,接到记者电话时说:“这件事在调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结论,从个人来讲,我不愿意回答;从公安民警的纪律来说,我不宜发表意见。领导要求我怎么向媒体说一些事情,我只有照办。”由于公安纪律的要求,他表示只能说抱歉,没办法开口回答问题,“这件事情很敏感,过去那么长时间了……”
  

zhx44 发表于 2011-3-8 04:16

看了很多关于这件案件的叙述,基本算是理清了案件的要点了!在这里我只想以一个比较专业的角度来阐述我的观点!为了,打消大家的怀疑,我先说明一下,我是一个在东北从事公安工作的刑侦人员,有近10年对投毒案件打交道经历,曾经参与过海城投毒案,鞍山投毒案,辽阳投毒案等重要投毒案件(都是难案要案,也都是公安部限期督办的案件)的具体侦破与审讯的工作。我本人再次重申:与保B派,保S派都不认识,也不想认识!!!
   首先,每一个投毒案件,公安人员在审理的过程中,最注重的就是受害人的人际关系跟所处环境,这里我不再叙述了,朋友们已经讨论的很详细了!我给它定个性,叫:环境单一,人际关系简单。我想大家没什么疑问吧?!
   再有,由于本案件的特殊性,我说它的特殊性,是因为这个案件用我们的术语说,它是连续多次投毒!呵呵,不知道别的公安怎么想,我是最想接这样的案件的,没什么原因,就是好破!
   最后,毒品的特殊性,毒品投放人必须具有专业的相关知识,铊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搞的到的,至少我到现在接触的案件中还没有,我也还没有见过它是什么样,连什么颜色在这以前都不知道,更别说它的属性了!如果这个案件交给我的话,抛去外力原因的话,我敢给领导签军令状,48小时内确立嫌疑人,8个小时审讯,不超过96小时破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在案件确立了毒品名称;属性后,才立案的,这就更简单化了破案的难度。
   在这里,我不妨说一下,我们是怎么侦破投毒案件的思路,那些想动歪念头的,就别打投毒的主意了,因为在现在的科技情况下,我只能说,你们妄想了!言归正传,由于,本案件是连续多次投毒,所以投毒人肯定是被害人的身边的人或者说是她亲近的人(包括亲人,同学),别跟我说ZL的宿舍的环境,别跟我说清华有多少多少的学生,那是扯淡,小样,不相信的话你去动物园多次连续投毒,我看看能抓住你不!你以为ZL是阿扁呢,人人都想去投毒!在投毒案件中,我们最注意的,恰恰是朋友们以及投毒人就忽略的问题,那就是,我们会问受害人,谁是跟你最亲近的人,平时跟你接触最多的人,而不是朋友们说的,谁是跟你有矛盾以及有冤仇的人!因为所有人都会是我们怀疑的对象,包括她的亲人,恋人,朋友,同学等等~确定警方嫌疑人是我们首先要做的,而不是先考虑投毒人的动机!一个女大学生,接触的人再多,我相信,警方确定的嫌疑人不会超过10个!然后在一一排查,当然她寝室里的所有人都会是嫌疑人,这是肯定的!然后是ZL本人的生活学习环境,包括她的生活用品,那是关键的关键,丢了?被偷了?笑话!那叫毒品运载工具,不是它们运载的毒品,怎么给她下的毒?按住了灌啊?警察会让它们丢了?丢了,你给我找回来,洗了你给我复制出来,偷了你给我偷回来,这是任何一个领导必须下的命令!而且办案的人还会被骂的很惨,没脑子啊,傻啊,第一次办案啊等等!当时ZL宿舍肯定会被严密监控的,而且是外松内紧,不相信的朋友问问当时宿舍里的人,叫他们自己出来说说,甚至连自由的出入寝室都会受的限制或者是监视!别说偷了,就是别的寝室的你在当时要进ZL的宿舍都会很难很难的,那个时候如果能把那些重要的物品偷的了,不比去故宫把一级文物偷出来简单!或者有朋友会说,可能是在立案前物品就丢了,那就更好办了,确定物品丢的时间,排查有关可能人员,嫌疑对象会大大缩小,比对不在场的,没有时间销毁物证人员证人证言。在这里我需要补充一句,投毒案件最忌讳的就是多次连续投毒,最最忌讳的就是事后销毁证物,我们行话叫事后找补,为什么,自己想去!公安局需要做的是找出案件的最大嫌疑人,我们需要的是证据,证人,至于是不是罪犯,那是法院做的事!确定了嫌疑人,发了文,审讯了8小时,在把人放出来,呵呵,你看看卷宗,谁被下了文,审讯了8小就能出的来的!这样影响的案件,最少是4个人审你,审你的人必须是局里最有经验的,当然看情况,动点手段是必须地(我们叫下料),不下料谁能说?那要看怎么下了,有文的有武的,分人~你可以选择说话,也可以不说话,我们绝对有办法叫你开口,“打死也不招!”那是电影,不招?呵呵,英雄不那么好做的!如果是我审你,我肯定不打你,真的,但是我不相信你能不招,不相信的话就比划一下!没看电影里都说“来个痛快的!”艺术来源于生活啊!如果让一个不到20岁的小丫头,在我眼皮子底下8小时不招,我还混个屁啊,以后我还能审案子吗?就是刘X兰最后不也承认她是共产党员吗?有的人会说招了就是死,呵呵~不招,会死的更难看!畏罪自杀是我们官方的唯一的解释!有个朋友说的好,你以为犯罪嫌疑人是随便确立的,随便下文?你要知道那张纸得多少人签字啊,要有局内部多少人审批啊!就这个案件的影响程度而言,可能都需要公安部审批!让你签字也就是个手续,可以说你签不签都请你进去!你能在8小时后出来,没外力?要真没外力,那真是打北京公安的耳光了!所以你千万别告诉别人你成为过犯罪嫌疑人啊~
作者:218.86.55.*2007-3-8 16:19回复此发言
2       一个警察的分析
   我为什么一直要说这个案件是多次连续投毒呢,朋友们都说了,ZL是2次发病,请注意是2次发病,不能就肯定是2次中毒,至少是2次中毒或者更多,只不过前几次可能是毒量不够,没有发病而已!发病的时间,第一次与第二次发病的时间间隔都会是我们重视的焦点,中间能与中毒人接触人与物,我们也会严密关注,你们以为会漏得了谁?可能连你们学校看楼的大妈打扫楼道的大叔食堂的大婶我们都会关注!我不相信会把罪犯会漏掉!ZL寝室的所有人都会被我们所监控的,我们会尽一切办法寻找残余的铊,或许还有残余的!我们会询问一切能问的人,来看看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洗过什么特殊的东西,比如杯子,饭缸等等,你们会说学生都会去洗,但是你见过给自己下毒的人吗?有的话那叫自杀,不叫投毒!所以我要说的是,饭缸里没饭,杯子里不光是水的!ZL住宿楼的垃圾也是我们排查的重点。象这样烦琐的工作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例举了!但是估计进展不会太大,我们也得做,就怕以后案件破了,犯罪嫌疑人说在那那里还有毒品,而我们没注意到,吃不了谁兜着?警察讲的是查出来的永远比问出来的重要!这也就是现在案件审理开始,警察一般都会说,你自己讲还是我们替你说,你讲算你坦白,我们说,你就考虑后果吧!你以为那是警察诈你呢?!其实更多的时候让你讲是让你说我们不掌握的东西,比如以前你都干过什么了,讲这个案件在审讯的时候,我们掌握的材料比你自己说的都详细的多!不然会随便的传讯你?!
   再有,有关于窃听器的事,我个人认为是子无须有,我相信,不会是放在一个杯子里,想窃听就得有目的性,唯一性,不然,你把杯子送人,我们监听谁?我相信真要想监听你,把窃听器放你衣服上对我们来说不会是很大的难事的!甚至可以放你内衣里,而永远不会被你发现!我们放窃听器的原则是要保证窃听器怎么放进去的,怎么拿回来,如果做不到,我们不会放的!你觉得有必要给你放窃听器吗?呵呵,高估自己了吧!这也就是投毒人的特性,总以为很隐蔽,而且投毒人的智商一般都不低,但是也都过高的估计了自己!你放的图片,我看了,那不是个窃听器,堂堂的北京14处的公安会用那东西?
   多了,我也不想多说了,你最好别再弄出来那个声明了,我都为我是一个公安而感到羞愧,没办法,力所不能及!我相信当年办案件的人跟我有同感,一句话,再弄什么声明,别带警察,OK?“警察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你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老实的呆着,用我们东北话叫“眯着”!
   最后,谢谢朋友看完,多了不想说,我只是为那些默默工作着的公安干警的说句公道话,向同行们致敬!
   一名现在从事公安工作的刑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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