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thula 发表于 2011-2-17 14:14

不知道耶
真的
连央视纪录片性质的播放出来,就是讲了朱令
我觉得她姐姐更惨……
最可怜的是她爸爸妈妈
nightdream 发表于 2011-2-16 22: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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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bulen 发表于 2011-2-17 14:15

在国家的档案中,“孙维对其实施下毒的行为供认不讳”(转

我相信,看到一个曾经那么优秀的女孩子被人为的残害到如此地步,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无法压抑住心头的悲愤和怒火,事情虽然过去了10多个年头,但是,看到今天还有这么多人能站在自己的良心上为可怜的朱令说出最真挚的话语,这本身就是一个胜利,一个公道自在人心的胜利,其意义实际上超越了所有的司法公正。相信大家也看到了,在这里还是有一些声音是在为孙维辩解或声援,这也不足为奇。既然我们大家都来到这里自由发言,当然也要听到这些声音,甚至我们应该用平静的心态允许这样的声音出现。
  我相信,这些声音来自两种人群:一些就是很普通的朋友,他们可能并不知道事情的详细过程,按照我们的司法制度来说,确实,既然司法机关没有给孙维定罪并做出判决,那么从法理上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她目前是法律层面上的“无罪”。因此,这些朋友们的宽容和理解也是正常的。还有一些声音,我相信大家也都看的出来,一定是来自孙维本人或者她利害关系中的人(家人、死党等)他们在竭力辩解和开脱,而很明显他们这么做的动机和结果都愚蠢到了极点。可以说,今天的这场大讨论,是孙维自己亲手发起的,呵呵,也许大家应该谢谢她,如果不是她终于闭不上自己的嘴,可能还不会有这么多人认识到她的丑恶和无耻。

  看到一些辩解的帖子,没有什么真正有力的话,无非就是在喊“有证据才可以,否则不要污人清白。。。”这样的话。那好,也许我们应该先对“证据”的概念下一个定义。司法层面上说,法律不看感情和感觉,必须有过硬的无法推翻的证据,辅助以嫌疑人的口供,形成有效而完整的“证据链”,才可以提请诉讼,这样的证据通常指的是物证、人证等看的见、摸的到的,以做到所 谓的“铁证如山”。

  无论中国还是外国,实际上有很多案件最终被搁置或者被撤消,并不是嫌疑人无辜,而是“ 证据不足”,法律是会放过一些真正有罪的人,这是基于法律首先要避免因过度的“有罪推定”而造成冤案,说白了,就是如果证据不足,即使地球人都知道嫌疑人就是凶手,法律操作上也不能仅仅依据民心而加以裁定和惩罚。孙维,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案例。但是,证据不足又有两种原因:一是真的不足,即现有技术和条件确实无法采集到强有力的证据信息,那只能说是凶手做的很聪明或者是时间久远,凶手很侥幸。二是有证据但是由于其他的非司法原因的介入,而形成利益交换,隐瞒或销毁证据,最终达到从法律层面无法对嫌疑人进行诉讼的结果。 我不想做任何武断,也许在孙维这里,两个情况都存在。

  但是,大家都明白,真相永远都存在,只是是否被公众所了解,或者是了解的广度和深度的区别。在任何国家,都有公开的信息和非公开的信息,后者往往是供少数人了解真实情况的,这些材料的真实性通常都是非常高的,孙维应该明白,在中国,她还不是外星人,她当年做的、说的,国家都有记录,这些信息也远不止一两个人才能看到。请不要拿出一副“你是什么人?能看到内部信息”这样的嘴脸来讲话,内部信息也是给人看的,对吗?而且能看到它的人也未必一定都必须是政治局委员们。

  各位朋友,我并不掌握这些记录的原件,复印件也没有,你们可以相信也可以不相信,这我并不想做任何辩解,上报最高机关的文件我没有那个本事拿出来。我只是想诚实的告诉大家,在国家的档案中,白纸黑字写下了“孙维对其实施下毒的行为供认不讳。。。以及详细的做案时间和经过。。。。。,但是因为司法调查展开的时候距离朱被下毒的时间太久了,刑事鉴定方面没有能够从获得的物品(杯子等物品)中检验出铊元素的成分,因此不能构成支持孙本人供述的证据支持。。。。。最终,公安部门终止调查。”请大家想想“供认不讳”这四个字的意思吧。

  如果是另外其他什么人,我想大家都会说,那可能是刑讯逼供的结果,但是最有趣的证明恰好是孙本人亲口告诉大家的:她被隔离了8个小时后就被家人领回了,以她的家庭背景,恐怕一是公安不会动粗,二是真要动粗了对她倒是最有利的一个条件了,她一定会告诉全中国的人她是被中国黑暗的司法制度给冤枉的现代大窦娥,还有什么比那样的反驳更有力 ?

  所以,即使是智商不太高的人也能看出来:孙维本人都没有说自己曾被刑讯,那一定是真的,否则她会大做文章;而国家有关部门上报高层的书面材料,以她的家庭背景,以及阅件人的身份,大家是否认为会故意伪造说是她自己供认的?如果真是那样,就是要办她,而不是要保她了。

  所以,如果大家把这些信息综合起来,不用多少脑子,也能分析出来事情的真相了。我提醒大家一点,我们在这里的讨论,不是要重新启动司法程序,那确实不现实,案子本身其实一点复杂和难度都没有,要办早就办了,所以尽管我们都很遗憾,但是我还是要说我们不是来给孙维定罪的(起码不是司法角度的定罪)我们在这里,是因为有人要否认真相,逃脱了法律制裁已经是天大的便宜了,居然还有脸来说“真相”??问问你自己,你说的话里,除了自己的名字是真的,还有什么算是真相? 恶毒 和狭隘都还不那么气人,不要脸就真的太无耻了。
  各位朋友,我说的话和我看到的,我只能代表自己表示是真实 的。你们相信不相信,就是你们自己去判断的事情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2-17 14:1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2-17 14:21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11-2-17 14:23

我看到重金属中毒的痛苦程度,正常人无法想象,觉得毛骨悚然,太狠了,这样整人自己不觉得自己禽兽不如吗?不会做噩梦?

wubulen 发表于 2011-2-17 14:2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2-17 13: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孙的长相介于普通与稍稍稍稍有点姿色之间, 加上家庭背景,网上有同学回忆说孙很自恋的, 所以肯定把自己定位很高, 这个时候朱令出现了。 

看看他发福后的德行,真的很贱很奸

照片早就曝光了, 为什恶从没人爆料说见过她 

QCheng1 发表于 2011-2-17 14:31

很简单, 孙如果真的被冤枉, 去法院告贝啊, 这是贝求之不得的, 可惜她不敢。
wubulen 发表于 2011-2-17 13: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我就是相信孙就是凶手。一般人如真的被人栽赃,而且是出人命的事,早就跳起
来了,哪会象她这样反应!而且她家这么有背景,肯随便这么让人诬蔑吗!

testhula 发表于 2011-2-17 14:32

那你觉得势利的人们会因为一个琴技高超没有背景的人去冷落一个据说很有来头的人,而让这个被冷落的人起 ...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1-2-16 23: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58:}有道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2-17 14:3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2-1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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