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考虑修改婚姻法---保护妻子遏制小三
在对婚外情这一古已有之的战场进行突袭中,中国最高法院看来准备站在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妻子一方,反对花心丈夫和贪婪的情妇。参与修改婚姻法的法律专家说,根据中国婚姻法的一项解释草案——预计在数周内就会公布,法院将不支持情妇起诉已婚情人在付钱、财产或者物品上的食言行为。法院也不支持任性的丈夫追回付给情妇的钱和物。但是妻子可以起诉追回付给“小三”的钱或者房产。
在发生大量涉及钱财或房产而导致的婚外情起诉案件后,最高法院决定对婚姻法进行解释。这项草案考虑到配偶中可能不忠的任何一方。北京的婚姻法专家杨晓欣(音)说,大多数案件涉及妻子要求从情妇手中收回房子、汽车或者钱,随着中国人更加熟悉他们的法律权利,这一趋势正在加速。
“地方法院收到很多与情妇分手费有关的案件,但当前的婚姻法条款只规定总原则,”他说,“类似案件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所以最高法院意识到是该发布司法解释的时候了。”
中央民族大学法律教授雷明光(音)说,法院的判决通常都对妻子有利。比如2009年河南的一个案件,法院(支持妻子的请求)命令情妇归还33万元人民币。但是一些法院在妻子与情妇就房产归属问题上产生重大分歧,尤其是在丈夫向情妇谎称自己是单身的案件中。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森(音)说,最高法院的主要目标是阻止不忠的配偶与情人之间产生法律案件,同时重申配偶另一方有权追回处置不当的财产。 本帖最后由 Schmertterling 于 2011-2-22 13:41 编辑
人类的唯一出路在于多妻制
流亡土地主 发表于 2011-2-22 13: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又找拍。
按照你那个女人管生孩子的道理,我觉得多夫比多妻好。因为:
生理上,男人最强是18, 之后就走下坡路了,女人相反,所以多夫好。
家庭和经济上,多夫的话,分担了,男人负担小些。或者一个外面赚钱,一个做家务,一个负责孩子教育。
{:5_387:} 错,是多夫多妻制! 又找拍。
按照你那个女人管生孩子的道理,我觉得多夫比多妻好。因为:
生理上,男人最强是18, 之后就 ...
Schmertterling 发表于 2011-2-22 13: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太对了! 又找拍。
按照你那个女人管生孩子的道理,我觉得多夫比多妻好。因为:
生理上,男人最强是18, 之后就 ...
Schmertterling 发表于 2011-2-22 13: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这才是人类的出路{:5_347:} 我怎么听别人说现在国内出保护小三的政策了呢?
不管怎么说,都是治标不治本,该是苍蝇还是苍蝇,该是臭鸡蛋还是臭鸡蛋。。。 错,是多夫多妻制!
na 发表于 2011-2-22 13: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55:}直接简称群居吧..{:5_387:} 小三,二奶,离婚率高,其实社会因素,经济因素,普遍的道德观念都是根源.法律起到强制作用,最根本原因要想解决还需要很长时间涅. 俄罗斯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而且更赤裸,全社会都崇尚金钱和美女,离婚率几乎达到50%(刚看的一个电视节目里说的). {:4_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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