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ymm
发表于 2011-2-24 23:38
接着上面问个问题,如果投的是conference,然后录用,然后conference是在换工作之后开,这种情况下,开会怎么报销啊?{:5_360:}
灌水马甲
发表于 2011-2-25 11:42
你前老板是对的。只能写上你原来的研究所的名称,但是你的现在的通信地址是可以加附注的。
warumdarum
发表于 2011-2-28 20:13
我认为是不可以的,你是在前老板那里做的东西,跟后面的所一点关系没有。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11-2-28 22:48
接着上面问个问题,如果投的是conference,然后录用,然后conference是在换工作之后开,这种情况下,开会怎 ...
amymm 发表于 2011-2-24 23: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偶觉得嫩这样的会议没法参加了吧,除非现任老板愿意给你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