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lo 发表于 2011-3-3 00:40

关于银行存款利息税退税方面的问题

实在不知道该发在哪个版块,有关退税的,就先发在这里吧,如果不对,麻烦斑竹搬家吧,谢谢啦


我所知道得基本信息,每人未婚情况下有801欧的免税额度,超出部分就要征税了,要跟银行填张Freistellungsantrag。如果有不同的银行,就要把801欧的额度分开,比如 A 银行300欧,B 银行501欧,这样在两个银行的存款利息分别不超过300欧和501欧,都不用交税了。

现在我的问题是,如果我在A 银行的利息超过了额度,比如有400欧的利息所得,超出的部分,即100欧需要交利息税,银行代扣了。B 银行的利息没有超出,比如只有300欧的利息,这样就有201欧的额度没有用到。

请问,我A银行扣掉的利息税,是否可以在年底退税的时候退回?填那张表?

扩展一下,如果A 银行的是买卖股票的盈利,但1支股票挣了,交了相应的税,但另一支股票亏了,割肉了,这样怎么算?

谢谢大家。

Olympia 发表于 2011-3-3 10:07

KAP,跟个税一起交。

qianqianxy 发表于 2011-11-1 20:54

Olympia 发表于 2011-3-3 1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KAP,跟个税一起交。

可以告知一下kap那张表上那些个地方时要填写的不?看不懂德语,但是由于退税的额度不算多,也请不起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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