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minat 发表于 2011-3-9 20:14

YaoQian1988 发表于 2011-3-9 20:32

sbwjy2002 发表于 2011-3-9 20:49

照你的描述, 你婆婆那种女人, 在钱财上防着媳妇, 不是很逻辑吗?

还有, 为什么你总强调儿子放 ...
DLIII 发表于 2011-3-8 22:20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也商量了,供到上完学,所有的kindergeld每人一个存折,给他们自己,我们的东西不用垫计,到时给谁我们自己决定,一个小棉袄,一个白眼狼,能分给白眼狼么。反正我鼓励按劳分配,平时不待见,到分钱时来了,不会给这样的不孝子留一分钱的。

laminat 发表于 2011-3-9 21:16

laminat 发表于 2011-3-9 21:17

laminat 发表于 2011-3-9 21:2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3-9 21:37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3-9 21:38

葡萄仔 发表于 2011-3-9 21:41

哈哈哈, 你说的3句话, 没一句是对的.
1. 如果你们家就你lg一小孩,公公死时,你lg有四分之一的继承权。
错, 2分之一
2.pp还在世,子女一般自动申明放弃。
你见过几例, 没了解情况就别胡说!
3.如果你ggpp当年指名伴侣对方为继承人,那你们得等到他们逝世后,才能继承。
错, 每个孩子都能拿到Pflichtenteil.

好好学学法律在上来显吧~
现在了解真实情况了, 不会对你对GGPP的建议极度后悔了吧?
laminat 发表于 2011-3-9 21:22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6:} 法律学得好有啥用,最后还是啥也得不到。

葡萄仔 发表于 2011-3-9 21:41

好形象都是假的, 就你最真. 老ID惹到你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3-9 21:37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话说她真的哦,那为啥发了帖还删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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