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白黄蓝 发表于 2011-3-17 13:27

想对老太爷说。。。

那个帖锁了
想对老太爷说
工程师,科研人员,技术工作者,等等等等
首先是个人,得有自己的道德和价值标准,
不是什么研究都能做,都该做的
那些在核电站的工作人员,在灾难中死去的,并不都无辜和高尚
他们当中,
有只是做普通工作的普通人,
有核能工作者,
也可能有秘密核武器的研究者和制造者!
不是披上了科学或技术的面纱,就能掩盖其邪恶的本性!
你可以说,他们只是为政府工作,错在政府。
但是否要做,做什么样的工作,选择权不是在自己么?
若有人为捍卫他们辛苦研究的核武器坚守岗位而牺牲,他们或许是大“核”民族的英雄,但我会说,死得其所,该!
这跟那些拿活人做生化细菌研究的魔鬼科学家,某种程度上是一样的。
仅代表个人意见,都无真凭实据。。。

Col 发表于 2011-3-17 13:43

{:5_370:}

ERICHANSA 发表于 2011-3-17 13:46

{:5_315:}

啊怪 发表于 2011-3-17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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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1-3-17 14:03

{:5_377:}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3-17 14:10

很久以前我考虑过一个问题,
就是如果我跟父母一起在很挤的公车上,看见到站时落客有个坐位空出来,我是否应该去把那个坐位抢下来给我家老人。
如果我去抢,势必剥夺其它老人的座位。但是要是不抢,我家老人就没得坐。
后来我就想通了。当然是先抢来给我家老人。
所以日本这次事件,因为个人对日本十分讨厌,对他们的天灾能做到不幸灾乐祸我已经觉得够了。但是他们核电站泄漏的人祸,很有可能危害我家人-他们在沿海,那么就不要怪我一点也不同情他们。如果他们竟然是因为要秘密收集做核武的钚,那么他们简直就是活该。
政客做的决定又怎么样,有什么事情还不是要整个国家来买单?国与人民根本就不可以区分。
不久前看到这里有个id说过,不要随便同情别人,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罪负责(大概意思)。我觉得很有道理。不仅是日本,也一样适用于所有的国家和人。

captiva 发表于 2011-3-17 14:18

{:5_394:}

红白黄蓝 发表于 2011-3-17 15:09

本帖最后由 红白黄蓝 于 2011-3-17 19:42 编辑

他还问,恨一个民族,要多久,多久才够!?
是的,那确实已经是历史了
但问这个问题的人,有没有问过,为什么恨?为什么那么久?
恨的,难道仅仅是那场灾难那段历史吗?
为什么不问问,日本,政府也好,人民也好,做过什么,做了多少,来消除这些恨?
我想告诉所有有这个疑问的人,不要问多久,他们什么时候做,做得足够了,我们就什么时候原谅!

恨,最直接的表达方式,就是想报复
报复不了,才会衍生出其他各种的方式,想法和做法
但任何这些想法和做法,包括报复,都不能真正的消除恨

恨的消除,除了恨的一方要大度包容,关键是制造过伤害的一方要诚心认错,改过,并弥补。
人与人之间如此,国与国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更是如此!

我借老太爷的方式反问
日本有木有做过让我们原谅的事情?
有木有!有木有!有木有!?
做得够不够?够不够?够不够?!!!

红白黄蓝 发表于 2011-3-17 15:23

本帖最后由 红白黄蓝 于 2011-3-17 15:32 编辑

更可笑的是,说什么用了他们的产品,东电核电生产的产品。。。
怎么听着好像有点给奶就是娘的味道啊?
何况这还不是给,纯粹是商业互动好不好?
再说了,如果事先知道这些是给地球造成核污染的核电站制造出来的产品,估计会有很多人拒买
尤其是那些受到核污染威胁的人
虽然这也不是理智的行为,但这是一些人表达不满和愤怒的方式,也可以说是唯一的方式
当然,仍然会有很多的人买,这也无可厚非

lola118 发表于 2011-3-1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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