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土地主
发表于 2011-3-28 11:12
josi
发表于 2011-3-28 12:20
回复 1# wbd123
问题是孩子是什么国籍呢?如果是德国籍的话只怕还是会有麻烦的,如果是中国籍,只要不领KINDERGELD,孩子的爸爸找不到你的麻烦的。
serenita
发表于 2011-3-28 12:34
你这一是自私二是撒谎:
你们在德国,不管哪国国籍,适用的是德国法律。按德国法律,孩子双亲照顾优先。 ...
流亡土地主 发表于 2011-3-28 12: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确定?那两个中国人为啥子要切大使馆领证不到德国民政局?
流亡土地主
发表于 2011-3-28 12:40
serenita
发表于 2011-3-28 12:47
哪里领证,和适用哪国法律有什么直接联系?
在德国境内,难道适用中国法律不成?
流亡土地主 发表于 2011-3-28 13: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晓得你这个是哪里来的逻辑。就是因为不是用德国的法律所以才要大使馆,所以才要回中国切办离婚。结婚离婚不是犯罪,没有触犯那个国家的法律,所以你那个啥子阿拉伯的例子文不对题。开动你聪明的脑瓜子想哈这个问题。
流亡土地主
发表于 2011-3-28 12:49
yanghiro
发表于 2011-3-28 12:50
serenita
发表于 2011-3-28 12:53
孩子在德国,监护权问题,适用德国法律。punkt!
流亡土地主 发表于 2011-3-28 13: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10:}好果断!
serenita
发表于 2011-3-28 12:53
老大。。
不过这次地主说的是对的。。
yanghiro 发表于 2011-3-28 13: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出处?
yanghiro
发表于 2011-3-28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