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主义不死!帝国灭我之心不亡!
在德几年,结识了不少德国朋友,自认对德国人文文化还算多少有点了解了吧。靠!今儿一德老太太还真算给咱上了生动的一课!课题叫《纳粹主义不死!帝国灭我之心不亡!》今儿刚下午买了杯咖啡穿着T恤牛仔就逛大街去了,走到慕尼黑有名的自贸市场Viktualienmark,见一Leihhaus,好奇进店,没走几步,见一狗雕塑跟家里的狗一模一样。想拍照纪念,(没有看到禁拍的标签和任何提示。)
刚掏出手机(注意只是手机刚掏出,还没照。)一个55上下,白发红裙的老太太直接向我走来,没有打招呼,没有Hallo.闷头一句:你说德语吗?我说:对,然后下意识的意识到,这里不准照相。就礼貌微笑的说,对不起,我不知道这里不准照相,然后就收起了收机。老太太说,对,这里不准照相。
以为她就完事儿了。没想到不可思意的事情发生了。这老太太居然对着我说:如果你要拍照应该先问一下这里可不可以拍,我们自然会回答不可以,因为你看来很象个间谍!(周围的人齐刷刷的看向我。)
靠!我一听就气愤了!这什么逻辑!我说,首先我已经关闭了收机,而且没有拍任何一张照片,第二,在店里没有看到任何提示,拍照是禁止的。所以没有问也很正常。她说,我们不贴出来,是因为大家都懂不准拍,只有你们中国人不知道,既然你在这里就要学习!(她是专门跟我过不去的啊!!)
我说你作为工作人员可以提醒我不准拍照,但是你不能带歧视的眼光枉之断言我是间谍!这个结论做为顾客的我不能接受!她不但不反思自己的不妥当,反而说:请你说话小声点,不要对我责骂,我年纪比你大很多,我是你的长辈!(死老巫婆,居然还用辈分来压我!)你如果要拍照,可以去动物园拍,这里不准拍。
我当时真是肺都要气炸了!在一个那样装修高档的店面里,被老巫婆骂是间谍还被教育没修养!到底是谁没修养!谁才是居心叵测!!
我只能重申我刚才的观点,我没有拍照也没有违反任何这家店的店规,却被她诽谤!我非常抗议。
可惜当时没有任何录音设备,没有人证(声调提高的时候也是被她激怒的时候才提高,所以她之前对我的诽谤和我之前收起收机的一系列动作没人注意到。)
象这样的情况,我就该当作中国人该吃下的闷亏了吗?还是要给他们老板写投诉信?有用吗?用自己的地址写去,又担心被老巫婆反将一军(没有人证物证),反而来封律师函告人身攻击和诽谤呢?
真的是很气愤啊! 估计是媒体报道中国偷技术偷产品创新的间谍太多了吧,所以这老太才这么敏感的。 难道每个走进店里的中国人都是间谍了吗?难道每个中国人就该被歧视为偷人家技术的间谍吗?
在她眼睛里间谍就是小偷,只是没用小偷一词来骂人而已! 在德几年,结识了不少德国朋友,自认对德国人文文化还算多少有点了解了吧。靠!今儿一德老太太还真算给咱上 ...
cola-apfel 发表于 2011-4-5 18: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作为外国人遇到这样的事情真的是没办法。。。很气愤。。。
我也遇到过的~ 后来我对老太狂翻白眼,气死老太了。。。 店内拍照要征求工作人员同意是基本礼貌,特别是对雕塑绘画这些手工制品
lz可以控诉对方态度差有偏见,但不能否认自己失礼在先,更没必要动不动就扣纳粹的大帽子 文化差异,德国对个人财产,知识产权的保护意思确实深入人心 店内拍照要征求工作人员同意是基本礼貌,特别是对雕塑绘画这些手工制品
lz可以控诉对方态度差有偏见,但不 ...
Nimm2 发表于 2011-4-5 18: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已经马上收起了手机,而且态度非常礼貌的首先跟对方说明:说对不起,不知道这里不准照相(它是Leihhaus,不是艺术品店,放里面的都是人家典当在那里的物品。)。是那老太太找事儿,见是中国人,学了点报纸上的肤浅报道,以老卖老逮着机会教育人呐。不觉得吗? 她的心可能被葡京炽伤过。 真是纳粹你还能出来吗?兰州太看高自己了啊 {:5_387:} 你当时应该说句日语对不起,我来自日本。。。。看看她什么反应。 你当时应该说句日语对不起,我来自日本。。。。看看她什么反应。
glenbin 发表于 2011-4-5 18: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怎么不说你不是地球人,来自未来。看她是笑抽抽了,还是吓抽抽了。 是很气人。 慕尼黑的人有时候很排外。 同事还有在街上无故被打得经历。LZ莫生气。 这的确是文化差异,
德国人的私有财产,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很强的,
首先,你不应该未经许可就拍照,这是在德国是不允许的,包括私人的house,公用设施 等等
老太太可以叫警察, 给你一个Anzeige, 如果警察接受了, 就要进行调查, 这在德国是很严肃的一件事情, 甚至上法庭,
所以以前中国人在messe 之前,别的德国企业说中国Kopie, 在有证据的前提条件下,警察要进行没收,立案, 调查,
同时另一方面你的权利也是不可以侵犯的,如果她污蔑你,对你名誉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 一经证实, 她也要接受一定的惩罚, 从公开道歉到罚款,监禁都有可能
大多数情况下, 中国人没有法律维权的意识,而且本着中国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算了 你当时应该说句日语对不起,我来自日本。。。。看看她什么反应。
glenbin 发表于 2011-4-5 19: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我当时还就想说啊立牙多 本帖最后由 sohnn 于 2011-4-5 23:06 编辑
没必要多说话,陪他们说你是浪费时间,他们反正时间多
这些老太太也懂看人,看谁好欺负他们就欺负谁,换几个土人拍照,你看看他们说什么?
用手挥挥,耸耸肩,说句“去死”,转过头走了 没必要多说话,陪他们说你是浪费时间,他们反正时间多
这些老太太也懂看人,看谁好欺负他们就欺负谁,换几 ...
sohnn 发表于 2011-4-5 23: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看她年纪一大把,对她很客气啊!
要是年轻人,早就开脏了!
还真是,对敌人要象秋风扫落叶一样,不留情面! 这的确是文化差异,
首先,你不应该未经许可就拍照,这是在德国是不允许的,包括私人的house,公用设施 等等
xiaoxiao2009 发表于 2011-4-5 19: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最怕你这种不懂法又装作专家的,请问你说这句话有什么法律依据? 这老太太不是nazi是什么?不管怎么样,话不是这么说的。她可以报警,但不能这么侮辱人家的人格。 说纳粹的话,得要类似白人都能拍,其他肤色的人不能拍的情况才叫纳粹,就是以种族区分人。帝国就更扯远了,估计LZ被气疯了。 一句话
在德国未经许可不得拍照, 一句话
在德国未经许可不得拍照,
xiaoxiao2009 发表于 2011-4-6 09: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Quelle pls{:3_243:} 最烦这种那个例就上升到什么形式注意高度的 还NAZI? 遇到这种事情就直接吵回去 你在这里发贴子是找同情还是找共鸣!? 如果她在公共场合说你是间谍,你可以立刻报警。 本帖最后由 chain1983 于 2011-4-6 10:44 编辑
我觉得么必要上纲上线,哪里都有极品。
她无非仗着自己母语来压你罢了,她说你看着像间谍,你就说报纸上还说德国人吃人呢,难道你也吃?
个人感觉慕尼黑的德国人挺欺负会说德语的中国人,因为他们自己英语也就那样,没那么有底气。
另外投诉信一定要写,你有拍照的想法这一点虽然有过,但你并没有拍而且道歉了。那么你还是行为无过方。
而她作为营业人员对于进店里的顾客态度不好,是行为有过方。可惜的是没有证人,不然还可以找律师告她Beleidigung。 这跟纳粹没有关系啦
首先你不应该拍照
其次老太太歧视中国人
纳粹是属于反社会性质的,就不是谩骂这么简单的 是啊,我当时还就想说啊立牙多
cola-apfel 发表于 2011-4-5 21: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就该说:你身上没辐射吧,别害人,快离开我这里。 我觉得么必要上纲上线,哪里都有极品。
她无非仗着自己母语来压你罢了,她说你看着像间谍,你就说报纸上还 ...
chain1983 发表于 2011-4-6 10: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感觉是学民法的。 最烦这种那个例就上升到什么形式注意高度的 还NAZI? 遇到这种事情就直接吵回去 你在这里发贴子是找同情还是 ...
不会飞翔的翅膀 发表于 2011-4-6 10: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爱看不看,爱理不理。这个事情今天不出我身上,明天就出别人身上,后天说不定就你身上。
烦着我这儿闲帖子。爱烦烦谁。 楼主一看就是爱国的,怎么会这点个人委屈都放在心上?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第一造假大国,最喜欢偷别国的文化,微软ceo说中国windows正版率是10%,去年欧盟假冒产品,80%来自中国。
别人对中国人感到害怕,证明祖国真正强大起来了,楼主应该感到欣慰和自豪才是啊。 一句话
在德国未经许可不得拍照,
xiaoxiao2009 发表于 2011-4-6 09: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依据那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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