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求助,关于签证
如果把签证换成家庭团聚签证,1年内不能工作,有这个规定么?情况如下,一开始拿的德国奖学金过来的,现在双方觉得不合适,就中断了合同。如果这个时候换成家庭团聚签证,然后接下来半年内找到了新的职位,是不是回国重新签证即可?还是说有会受到上面那个规定的影响,1年能不能工作而不能接受新的工作位置?
十分感谢。 记得拿家庭团聚签证是两年不能工作 这个2年的限制是针对进公司工作的么?
我只是重新找一个phd的位置,工资是依据TV13什么标准的那种,也受这个条款的限制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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