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awakun
发表于 2011-4-15 12:27
流亡土地主
发表于 2011-4-15 12:34
鱼翅人参
发表于 2011-4-15 12:37
签字赶人为音响,
既不扰你有何妨?
今日联手欺别人,
别人走了你遭殃。
流亡土地主 发表于 15-4-2011 13: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4-15 12:38
hanawakun
发表于 2011-4-15 12:38
hanawakun
发表于 2011-4-15 12:43
volvic0228
发表于 2011-4-15 12:49
德国不是规定晚上10点以后就不能制造出影响邻居的噪音了吗?
A要是想让B搬走,下次B10点以后放音响的时候直接报警不就可以了
hanawakun
发表于 2011-4-15 12:55
琪琪妈
发表于 2011-4-15 13:06
押韵诗我的不会,这问题确实为难,楼主不妨搞个调查,确实吵人应该签字。
DLIII
发表于 2011-4-15 13:07
地主说的对!
如果小丸子你实在不想介入, 就说你们晚上睡得早, 9点就睡了, 之后的情况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