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土地主 发表于 2011-5-5 12:39

butterfly83 发表于 2011-5-5 12:40

你真无聊,那么恋恋不舍,那就别走呗{:4_291:}

rainbow929 发表于 2011-5-5 12:43

为啥又告别?反正你也守不住多久,就别来这个虚的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就好了。

PS,只要地主GG不骂人,有些话还真挺爱看的。。。

DLIII 发表于 2011-5-5 12:47

最后两段, 心有戚戚焉。

巧克力兔 发表于 2011-5-5 12:48

{:5_355:}

march 发表于 2011-5-5 12:53

为啥要永别啊?

流亡土地主 发表于 2011-5-5 12:54

march 发表于 2011-5-5 12:56

不永别,你养我老?
流亡土地主 发表于 2011-5-5 13: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啊?!我刚上网还晕着呢。。。啥情况{:5_389:}

josi 发表于 2011-5-5 14:01

地主改走煽情路线?

XPCP 发表于 2011-5-5 14:05

地主,嫩为了老婆孩子还是走吧,
老是魂不守舍地,公司怎么创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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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复活一下,来个真的,再继续永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