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曹 发表于 2011-5-10 20:25

给首好好听的歌你听听,钢琴前奏好美哦!
小虎妹的妈 发表于 2011-5-10 20: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温柔{:5_369:}

Bern11 发表于 2011-5-10 20:29

本帖最后由 Bern11 于 2011-5-10 23:56 编辑

这真是欺负我,我家的狗不能自己大小便的,我回国我老公就必须请假呆在家里照顾它。
我和老公 ...
小虎妹的妈 发表于 2011-5-10 20: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拜托邻居或LG的好友照顾?

nethcan 发表于 2011-5-10 20:30

按新婚姻法,只要是你自己婚前买的,那就一直是你的吧,不需要你老公什么的签字

琪琪妈 发表于 2011-5-10 20:53

国内EMS过几次证件原件和文件给我,时间是8天到10天,至今没出过差错。
炒房和出租房的勾当我没少干,但对中介我是厌恶到了透顶,虽说都是买家出中介提成,但他们经常两头吃,一不小心就会被他们忽悠跟这帮人打交道毫无踏实感可言,卖房不急的或者亲戚有卖房经验的,自己放房产网,看房就说清楚是亲戚委托卖房,尽量和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交易,交易方式有多种,看双方的信任度先付一定比例,最省事的方式是一次性付清,准备好全部证件双方一起去过户,房产局现在一般都把这些搞到政务中心办理,过户到买家的名字后就是他物产了,而本着良心自己知道肯定是不会反悔的所以也就不存在欺骗性质,全过程根本不需要什么公证。

wedel 发表于 2011-5-10 21:17

我得叫家人把房产证寄来去作委托公证。
请问从国内寄东西来怎么寄比较安全划算,请大家给我有些建议。

...
小虎妹的妈 发表于 2011-5-10 09: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千万不能用EMS呀!!!!
要是进了GDSK就胸闷了

蔚蓝海岸 发表于 2011-5-10 22:00

蔚蓝海岸 发表于 2011-5-10 22:02

小虎妹的妈 发表于 2011-5-10 22:36

千万不能用EMS呀!!!!
要是进了GDSK就胸闷了
wedel 发表于 2011-5-10 22: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才两个证书该不会超重被海关拦下把。{:5_390:}

小虎妹的妈 发表于 2011-5-10 22:38

按新婚姻法,只要是你自己婚前买的,那就一直是你的吧,不需要你老公什么的签字
nethcan 发表于 2011-5-10 21: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原来的想法跟你现在的说法是一样的,以为上面就我一个人的名字不就象卖白菜那么简单吗{:5_390:}

小虎妹的妈 发表于 2011-5-10 22:39

正好,今晚我们去看了李云迪的演奏会,还碰到三个熟人。
蔚蓝海岸 发表于 2011-5-10 23: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喜欢李云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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