魑魅魍魉 发表于 2011-5-13 16: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而且据说不到退休年龄收入再少都办不下来,是这样吗 那个盖章的事情看见很多人都作假。不过我怕怕,没有那个必要。省得我晚上都睡不好。{:4_296:} 填了那个表盖了章还不够,还要开收入证明或者无收入证明 超级复杂和可实行性不高还是想其他办法避税吧 每年一切文件还要到德国大使馆双认证 {:4_291:}路过,学习一下 还有下个月我母亲过来照顾我做月子,不知这能不能算在退税的账里呢?
summersix1066 发表于 2011-5-13 10: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看懂,你妈妈过来不算黑工就不错了,费用还要退税?什么名目阿?{:5_389:} 有高手多事之秋mm写的攻略,看这里
赡养费的支付者必须为受益人的法定赡养人:通常情况下为自己及配偶的父母 Unterhaltsleistung BMF-Schreiben.pdf (112.69 KB) ;
需提供国内官方填写的德语证明(Unterhaltserklaerung官方表格 Unterhaltserklaerung.pdf (40.08 KB) Unterhaltserklaerung_chinesisch.pdf (97.95 KB) 受益人须达到退休年龄;不到退休年龄的需证明是由于生病或其它而无法获得足够的劳动收入的;
为每位受益人支付的赡养费每年最多可报1.920欧,且需精确算到月(如第一笔汇款是4月1号汇出的,则1.920 x 9 ÷12);且得减去受益人的收入;如果受益人拿的是法定社保的收入,则steuerpflichtiger Teil非100%,而是以2005年50%的基础上,每年递增2%,也就是说2008年是56%,2009年58%,2010年60%。
必须通过银行或邮局汇款,需提供受益方的赡养费到账证明
对于现金支付的要求比较严格:首先赡养人的提款时间和受益人的受款时间不得长于2周。其次受益人得出具一份Empfaengerbestaetigung,且必须包含以下所有内容:赡养人的姓名住址,赡养费的金额及转交时间,然后受益人再填上时间地址并签名。由于德国财政局的执行文件并没有对这份证明的语言作出规定,也没有类似那份Unterhaltserklaerung的双语格式,所以对于这份证明是否自己翻译就够了,还是需要公证,或是需要德国翻译社的翻译才行,取决于各地的税务局。所以为了避免麻烦,尽量使用汇款的形式。
给自己小孩或孙辈的抚养费也可以认,如果该小孩不能拿Kindergeld或不能享受Kinderfreibetrag及Betreuungsfreibetrag的话。
与父母小孩之间的互访费用不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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