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绿卡,孩子国籍,6个月逗留问题
大家好我和妻子因为在德国工作,都已经取得了德国的绿卡。 因为孩子在这里出生,所以也是德国国籍了。因为想回国做生意,可能在国内要久呆。但是德国绿卡只有6个月有效。因为孩子还小,只有半岁。害怕因为回国超过6个月,德国取消我的绿卡,我的孩子也会不来了。这个问题是我多虑了,还是有其他解决方法。
谢谢大家 孩子是德国国籍了, 怎么会回不来?{:5_390:}
另外德国绿卡是什么?你是说NIEDERLASSUNGSERLAUBNIS吗?等你再想回来常住的时候, 申请照顾孩子好了。 父母是中国人,孩子在德国出生就是德国籍了?? 父母是中国人,孩子在德国出生就是德国籍了??
foreverinlove 发表于 2011-5-15 18: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是父母双方有德国长居且在德国呆满8年,然后出生的孩子可以拿德国籍,当然各地还是有细微差异的 孩子是德国国籍了, 怎么会回不来?
另外德国绿卡是什么?你是说NIEDERLASSUNGSERLAUBNIS吗?等你 ...
Lilia 发表于 2011-5-15 17: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好,谢谢你的答复。我说的是niederlassung, unbefriste aufenhaltgenehmigung.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也就是如果我在中国呆了一年,也就是是说我的niederlassung作废了,如果我还想回到德国,只能依靠抚养孩子到德国住中国大使馆申请了 就简单的就是买张机票回来一趟 你好,谢谢你的答复。我说的是niederlassung, unbefriste aufenhaltgenehmigung.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 ...
.net 发表于 2011-5-15 22: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说只能?你也可以以什么开公司上大学之类的理由再申请来的啊, 只要你符合条件。当然拿到的相应签证也不一样了。
你在德国多少年了,好像15年以上的话, 可以去外管局开条,说明离开德国半年也不作废长居。
应该是父母双方有德国长居且在德国呆满8年,然后出生的孩子可以拿德国籍,当然各地还是有细微差异 ...
ii120mph 发表于 2011-5-15 20: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像一方满足就可以了。 没关系吧
孩子是德国籍的
父母没理由被拒绝入境的
签证作废的话就再申请好了
或者问问外管局你们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给sondergenaehmigung 先谢谢大家
我在德国已经10年了, 不知道有没有永居这一说法。看了看别的帖子,好像法律上没有这一条。 至少现在的移民法没有这一项。我想父母被拒绝入境的唯一理由可能就是6个月签证的问题。难道说在德国驻中国大使馆也可以直接一照顾孩子的理由直接申请长居吗?不会又要出事什么经济证明或者什么的吧。
关于孩子的国籍问题
1. 父母一方有长居,孩子自动德国籍
2.父母一方德国居留满8年,孩子德国国籍 你不是已经长居了
怎么还要以照顾孩子为理由申请长居啊
现在没有长居永居的分别的, 就一种niederlassungserlaubnis 我的意思是说,因为我在中国已经滞留超过的6个月,长居失效的情况下 我的意思是说,因为我在中国已经滞留超过的6个月,长居失效的情况下
.net 发表于 2011-5-16 10: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重新申请
或者你离境之前就跟外管局谈好这个事情, 取得sondergenaehmigung, 允许你离境6个月以上还保留长居身份 或者你们夫妻双方中有一个也拿德国国籍,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或者你们夫妻双方中有一个也拿德国国籍,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好女必过百 发表于 2011-5-16 10: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很明白,是说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德籍,另一方的长居无论离开德国多久都不会作废吗? 回复 15# OReilly
你好,我的意思是说夫妻双方中一人拿德国国籍要好的多。 离开德国连续超过6个月,长居也是会做废的。 但是如果配偶是德国国籍,将来你们一旦再想回到德国,签证就很容易拿到。例如你们回到中国连续呆了五年,那么持有长居的人,五年后在申请赴德签证就很简单,也是先拿三个月入境签证,然后到德国后再换成长居。如果夫妻双方都是长居,只有孩子拿德国国籍,五年后在回德国肯定不容易。毕竟中间有很多变数,万一政策变了,只有孩子能回德国,父母还有可能回不来了呢。所以夫妻中有一人拿德国国籍是最稳妥的方法。而且就算你们全家回到中国,例如你拿长居,你老婆孩子拿德国国籍,她们俩可以跟你拿中国的家庭团聚签证,到当地的外管局就可以申请,一次给一年,一年后再去延,就跟我们在德国延长签证一个道理。申请一次费用是 800 人民币一个人。 ( 以上是我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回复 16# 好女必过百
{:5_374:} 好像这个问题好麻烦啊! 如果要以抚养孩子为理由,好像必须出具在德国的经济证明。德国有权利拒绝外国籍父母的入境。在ausländer gesetz 上也没有找到相关信息
aufenthaltstitel.de
郁闷 先谢谢大家
我在德国已经10年了, 不知道有没有永居这一说法。看了看别的帖子,好像法律上没有这一条。...
.net 发表于 2011-5-16 09: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是对的,2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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