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救命啊】信用卡被盗用,银行催我还款
事情是这样的。谢谢各位好心人了!应该是9-11-2004丢了钱包,信用卡,当时没在意啊。
10-11-2004找了一整天没找见,终于知道它与我撒手。
11-11-2004清早给它挂失,以为以后相安无事。
14-1-2005 银行发来email说催我还款,并且转真来帐单。我一看傻了,这不是我一个月的打工活白干了,好几百欧啊。
现在银行找我要钱,我已经到警察局保案,我知道接受我信用卡的那家商店。今天上午还去了那个店。
我该咋弄啊?不想做善心给别人还债啊。我首先得给自己解决温饱啊。
大家路过经过给俺想点办法吧!
谢谢大家了。
注:信用卡是国内的信用卡。 好像可以追回来的
我也听说过类似的,商店应该有责任检查签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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