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事不宜 发表于 2005-9-30 11:39

楼上
没看到你补的材料之前不会拒你的,因为决定权在德国外管局而不是当地大使馆
你有了新合同应该去延,最好在你爱人申请的时候还有六个月以上的居留

诸事不宜 发表于 2005-9-30 11:41

原帖由 luojinting 于 2005-9-26 20:10 发表
好久没来转转发现不宜还在,真是辛苦了啊,顺便来顶下,皮姐,前几天是否去延签了?一切顺利么?

现在真的是快多了啊。幸福的人们。


见到了熟人热泪盈眶阿
不过也是不像原来那么经常来了

先祝大家国庆节快乐吧

皮皮虫 发表于 2005-9-30 12:49

好久没来了!刚到德国就忙着和LG搬家,刚刚才安顿下来,昨天才可以上网,唉!
事兄,好呀!还有loujinting,水色!
对了,我这个月刚刚顺利延签完,大家都怎么样呀?

longwood 发表于 2005-10-1 14:11

谢谢诸事不宜。关键有人说签证不能提前这么长去延。我估计等外管局收到材料我的签证应该还有10个月以上,可能11个月。到时候只有再请老板帮忙说明一下情况了。再次感谢。

yang123x 发表于 2005-10-2 04:49

老公在德国是拿永居,我现在怀孕在家申请表上是填无业好一点还是说明怀孕在家好,这个月六号申请谁知道到大概要多久能拿签证

诸事不宜 发表于 2005-10-4 10:22

多谢皮姐惦记

国庆节过的不错吧呵呵

luojinting 发表于 2005-10-7 18:26

别沉别沉

路过。。。。。。

huolong 发表于 2005-10-10 09:53

感谢皮皮虫,看到这个帖子后明白了很多,爱人已经出国快一年了,我还没有能够见到一面,真的好想念她啊!这个暑假我终于不顾一切阻拦,辞职了。我打算今日提交材料,希望我们大家都好运

诸事不宜 发表于 2005-10-11 14:16

顶一个,朋友越来越多阿

huolong 发表于 2005-10-12 03:44

怪啊

今天递交材料的是在四号窗口,一个斯文的帅哥,告诉他我 要办理家庭团聚,他就说只需要结婚公证和表格。其他的不需要什么,我带来的其它材料他说不一定要的,当然如果有的话会有利些。还有就是结婚公证的问题啊,他们一定要带有结婚证复印件的那种,我带来的是实体公证,很惨,我现在回来再重新办理公证,下周一再赴上海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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