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sse123 发表于 2011-6-8 10:53

好的,谢谢你的建议。呵呵!
mengyun 发表于 2011-6-8 11: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客气,也看出你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另外,论坛上什莫人什莫话都有,只拣对自己有帮助的话就行了,别的就无视吧

mengyun 发表于 2011-6-8 10:54

婆家有4百万欧的房产,自己老公还是公司的一把手,结果媳妇居然为了吃不上婆婆亲手腌的酸黄瓜纠结至今。而自 ...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1-6-8 00: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风格挺像我LG,很诙谐!干脆你写个 中国版的豪门恩怨的书吧。开个玩笑,你别生气!

liuer3 发表于 2011-6-8 10:57

这么说
老太太亏大了?    有关这个, 我是这么理解的: 你公婆房子价值4百万(说实话我觉得你很有可能搞错了, 不过这个无关紧要), 其中一半是你婆婆的, 另外一半是遗产, 如果没有遗嘱, 三个子女和遗孀一边50%。 你公公留遗嘱全部给大儿子, 但是另外三个人无论如何有Pflichtanteil, 是正常的一半。 就是说, 按照遗嘱, 婆婆得250万, 女儿和小儿子每人16,5万, 大儿子117万, 不按照遗嘱; 婆婆得300万, 每个子女每人33万。 然后还有遗产税。

现在是你LG不要分文, 小儿子得10万免税, 老太太一分没有但是有居住权, 女儿得390万但是不能把老太太赶走, 她交遗产税和赠予税。 很怪异的分配, 肯定有内情, 估计你都未必全部了解。

这是按照你的说法推算的。 我不是专业人员, 不保证完全正确。 不管哪种情况, 你都不能说, 那房子是你和你LG大方送给婆婆的。
DLIII 发表于 2011-6-7 18: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engyun 发表于 2011-6-8 10:57

既然你LG都不在意了,那你就当婆婆和大姑的话是耳边风不就行了。

连他做儿子的都不像改造自己老妈思 ...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1-6-8 11: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我现在不纠结了。想想,婆婆还是很好的。我们没有当面炒过架,只是上个周末我去了婆婆家,她们 让我赶快给宝宝洗礼,不然就来不及了。而且LG后来告诉我,他姐姐又去找他谈了洗礼和我不该强迫宝宝多吃饭的事,我有些想不开。就来问问大家了。经过大家的开导,我会让步让宝宝洗礼的。

mengyun 发表于 2011-6-8 11:01

LZ,能不能把你那4百万的豪宅上个照片啊?
Liv 发表于 2011-6-8 10: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既然认为我在编故事,坑大家,那你就别信我了,我给上传得照片后,你还会诬蔑我:”全是骗人的,假的!” 你不信,建议你就别进这个帖子了。

liuer3 发表于 2011-6-8 11:03

还是不对
在房子事上,婆婆本来就没有受益阿?
她本来就有一大半的产权,住里面合情合理合法
你为什么一直觉得婆婆住那儿是你们的施舍?    分析得对呀。遗嘱和没有遗嘱有很大的区别,但是无论如何死者的配偶和子女的Pflichtanteil是无法剥夺的。
我说了,当时可以公开拍卖这个房子的。我们可以付给婆婆和LG姐姐和弟弟Pflichtanteil,剩下的钱也不少。也许正如你所说的,所以婆婆不领这个情吧。
mengyun 发表于 2011-6-8 11: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iuer3 发表于 2011-6-8 11:05

房子给你lg,又不给你
跟你有关系?

要是你留下深刻印象不就该赠给你,或者你夫妻2人么?你觉得德国人给你恩惠,你就该唯唯诺诺是不是? 像你这种人在现实生活中多是见到德国人在诬蔑中国时,还点 ...
mengyun 发表于 2011-6-8 11: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engyun 发表于 2011-6-8 11:11

还是不对
在房子事上,婆婆本来就没有受益阿?
她本来就有一大半的产权,住里面合情合理合法
你为什么一 ...
liuer3 发表于 2011-6-8 12: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跟你说吧。 谁拿到房产,就要给别的直系亲属Pflichtanteil. 我们可以像那个弟弟一样,向婆婆或是LG姐姐索要这个Pflichtanteil。但是我们没有。遗嘱的作用就是能限定每个亲属的Pflichtanteil多少。公公写了这份遗嘱,我LG是可以卖掉这个房子,给他们少数量的Pflichtanteil,
最后剩下的钱是比别人拿到的Pflichtanteil 要多很多。
对不起,我的中文不行。解释的不好,请见谅。

mengyun 发表于 2011-6-8 11:15

房子给你lg,又不给你
跟你有关系?

要是你留下深刻印象不就该赠给你,或者你夫妻2人么?
liuer3 发表于 2011-6-8 12: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和LG是合法夫妻。那个房子给了LG, 不就是给了我俩儿了吗。 我们不要争了,现在是LG姐姐是房子的房主。一切很好,你就不要担心了!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1-6-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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