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_life 发表于 2011-6-6 10:37

持普通的“和公司绑定的签证”外派回国的问题? 急急!

本帖最后由 new_life 于 2011-6-7 10:11 编辑

公司想让我回国,七月开始,态度算是坚决,持跟公司挂钩签证,试用期还没结束 。

现在问题就是签证,签证2012年3月到期。如果继续拿德国合同,如何延签?在德国驻中国使馆么?

请教有经验的同学,多谢多谢!

adgjl 发表于 2011-6-6 22:44

对你来说,就是问你是否愿意放弃德国签证彻底回国。

new_life 发表于 2011-6-7 10:05

对你来说,就是问你是否愿意放弃德国签证彻底回国。
adgjl 发表于 2011-6-6 22: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什么意思,就是说如果失业风险很大?

adgjl 发表于 2011-6-7 10:29

对你来说这个Offer意味着放弃德国签证彻底回国,就是说你那些后续的延签证,anmelden等问题都不用考虑了,对你不再有意义。我只陈述了事实,不包括主观判断。

至于放弃德国签证彻底回国的风险大小得你自己评估,对某些人来说,有了德国文凭,如果国内有亲戚朋友相助或者RP很好可能机遇很大。谁也不知道你的亲友圈子和评估你的RP,因此风险一说完全需要你自己评估。

new_life 发表于 2011-6-7 10:39

对你来说这个Offer意味着放弃德国签证彻底回国,就是说你那些后续的延签证,anmelden等问题都不用考虑了,对 ...
adgjl 发表于 2011-6-7 10: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就是说,德国合同,在中国工作,德国驻中使馆不能给延德国签。必须是在有需要来德国的情况下才给延签?

adgjl 发表于 2011-6-7 15:00

是的。纠正一点:不是“在有需要来德国的情况下才给延签”,而是“在有需要来德国的情况下”重新申请签证。你的签证回国就作废了,没有延长一说。

irvine 发表于 2011-6-7 15:30

持德国合同,工作地点在中国,可以保有德国签证,只需要每6个月回德国一趟,当然这样的合同需要有经验的公司帮你出具以避免外管局的误会。在获得外管局的同意下,甚至可以离开德国6个月以上的时间而保持签证不失效。

延居留许可只能在德国延长。德国驻外使领馆只负责发签证。注意Aufenthaltserlaubnis和Visum中文口语里面都叫签证,但其实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我不清楚你这个外排回国是什么性质。如果永久回国的话,通常公司出于成本考虑,只会给你中国本地的合同,这样的话就和德国没有半点联系,签证自然也就失效只能放弃了。如果是真正意义上的外派,即以德国本地雇员的身份,往返中德,或者说较长时间在中国工作,签证是不会失效的。

thesummeronelsm 发表于 2011-6-7 18:49

发生什么了?怎么那么突然啊...

new_life 发表于 2011-6-8 19:52

持德国合同,工作地点在中国,可以保有德国签证,只需要每6个月回德国一趟,当然这样的合同需要有经验的公司 ...
irvine 发表于 2011-6-7 15: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属于短期外派,项目开始计划是6个月,但有延长的可能。合同细节没谈,不过先期6个月,应该不会再折腾重签本地合同我想

另外,请问了解anmeldung的情况不?如果我直接不在德国anmeldung,kun了德国的房子,会不会影响居留?

irvine 发表于 2011-6-8 23:13

anmeldung必须保留。

xiangqu 发表于 2011-6-12 13:36

期待楼主的后续报道{:5_363:}

shitai 发表于 2011-6-12 14:43

楼主的合同里有关于RELOCATION的条例吗?如果合同里,涉及甲方有权按照工作在任何时候RELOCATE乙方,那乙方必须服从,若不,那就是违约。如果没有,那楼主没有必要服从甲方突如其来的JOB RELOCATION的要求。请务必找律师或者自己看清出合同。

horse 发表于 2011-6-12 18:30

接受公司派你回国的话,一定要求公司让你3个月或者6个月内至少回一次德国,另外anmeldung 必须保留,不过房租就看找不找得到zwischenmieter了,不然就空关着

meya 发表于 2011-6-13 09:16

这个是看公司派你回国的性质吧。 当时公司也是想把我派到别的国家小1年的样子,移民局的答复是,只要公司开个证明说是工作性质需要去国外,然后在德国有ANMELDEN的地址签证是不会无效。前提当然是公司要开这个证明,并且税啊养老保险啊等等都是德国公司这边交,工资也是德国这边的公司付。相当于是外派长期出差。

meya 发表于 2011-6-13 09:17

应该属于短期外派,项目开始计划是6个月,但有延长的可能。合同细节没谈,不过先期6个月,应该不 ...
new_life 发表于 2011-6-8 19: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ANMELDUNG的地址是一定要滴,不然签证是有问题滴。

meya 发表于 2011-6-13 09:21

持德国合同,工作地点在中国,可以保有德国签证,只需要每6个月回德国一趟,当然这样的合同需要有经验的公司 ...
irvine 发表于 2011-6-7 15: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我问过我们这移民局,说的是只要公司开证明说明是工作性质外派,是没有6个月入境的限制的,不知道其他地方的移民局是怎么规定的。当然公司的证明上要写清楚什么时候外派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new_life 发表于 2011-6-13 23:04

楼主的合同里有关于RELOCATION的条例吗?如果合同里,涉及甲方有权按照工作在任何时候RELOCATE乙方,那乙方 ...
shitai 发表于 2011-6-12 14: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我确实有RELOCATION条例。

想了解下,如果违约,算什么?按自动辞职算?

傻麦兜 发表于 2012-3-25 23:41

irvine 发表于 2011-6-8 23: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anmeldung必须保留。

老衲,我想问下,我外派到奥地利一年,之前把房子也kun了,anmelden挂在了别人学生宿舍上了 这样可以么?
anmeldebehoerde那里怎么交待呢?如果他们要细查肯定是可以查出来说一个人的学生宿舍挂了两个人名的...
还是要自己找间房子然后租给别人,以便自己有个anmelde地址?或者anmeldebehoerde那里索性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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