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老公準備離開德國,老婆能繼續留在德國嗎
本帖最后由 flyertea 于 2011-6-29 06:44 编辑因為老公已入籍,要離開德國2年,我目前有工作,也許準備繼續留在德國。現在有如下問題:
1. 因為我下次還要延簽證,老公不在德國,不給延怎麼辦? (到時我德國籍的老公在德國沒有工作,我倒是有工作。)
2. 我能否因為這個情況,把團聚簽證轉成工作簽證呢?
OR. 3. 我能否在老公還沒離開前,提前先延2年, 會給我延嗎? ?
4.這樣情況老婆三年後還能入籍嗎?
另外,如果以後兩個人都不在德國生活,老婆以後還有機會入籍嗎 回复 2# flyertea
当然不能!! {:2_225:} 这三年内必须持德国的有效居留并每年在德国居住半年以上,才能申请。 可以,但是操作比较复杂。 还要出示收入证明,如果公司是在国外,外管局能相信你们住在德国吗? 不能 不能
必须两个人都在德国3年后,而且德国人身份要有稳定的收入,到收入线。 回复 5# rosamagnolia
Thanks!
我search了一下,發現有以下規定:如果和德國籍配合結婚,該外國人只要在德國生活過3年,其中至少已經結婚了兩年,如果居留中斷過,中斷前按2 / 3計,如該外國人或她/他的德國籍配偶由於職業原因在國外生活,則不滿3年也可以酌情入籍。
這個意思是不是指因為老公工作原因離開,可以提前申請? lz 直接去問ordungsamt 的人不就清楚了? 那如果老婆不跟老公去美國呢,老公德國籍在美國,老婆留在德國,三年後能拿國籍嗎?如此,就要再堅持下了 ...
flyertea 发表于 2011-6-20 16: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在巴符也不可以,需要夫妻俩共同在德国居住满3年,我认识人有类似情况,可能每个洲不一样,还是自己去问吧。 Thanks a lot! 那如果老婆不跟老公去美國呢,老公德國籍在美國,老婆留在德國,三年後能拿國籍嗎?如此,就要再堅持下了 ...
flyertea 发表于 2011-6-20 16: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是工作的原因,可以和老公在外管局共同签署一份婚姻关系存续的保证。是否被批准,要看当地的外管局了,因为是特例。 本帖最后由 flyertea 于 2011-6-29 06:47 编辑
謝謝樓上的,
有誰知道慕尼黑這裡的規定。無論是老婆和老公一起離開,又或者是老公先離開,老婆暫留德國。很多問題很麻煩 长居的前提是你交税了,
你们离开或者一方离开,都没有交税,怎么给你长居阿 本帖最后由 flyertea 于 2011-6-29 06:48 编辑
1. 因為我下次還要延簽證,老公不在德國,不給延怎麼辦? (到時我德國籍的老公在德國沒有工作,我倒是有工作。)
2. 我能否因為這個情況,把團聚簽證轉成工作簽證呢?
OR. 3. 我能否在老公還沒離開前,提前先延2年, 會給我延嗎? ?
4.這樣情況老婆三年後還能入籍嗎? LZ,MUNICH你就别想钻空子了.
MUNICH的外管局时间算的死死的.一天都不能少,一起生活三年可以拿长居.
在德国居住满8年才能入籍,或工作满五年也可以.
如果老公出国,且你在德国,延签的时候需要你老公在海外的工资证明.
提前延签证没有可能性 回复 17# Berlinxiong
謝謝樓上。。。。。
就是如果老公不是在海外工作,是繼續深造,而老婆在德國有工作,老婆的團聚簽證延籤的時候怎麼辦啊。 。 自己去,带上自己的收入证明.
但估计会给你一年一年的延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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