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阿姨 发表于 2011-6-29 09:32

气哼哼的老地主 发表于 2011-6-29 09:58

金桔 发表于 2011-6-29 10:02

外管局真够事儿的!人家离婚办好之前,谁会想到去跟你打招呼呵!
你现在也只能装得态度好一点去跟他们谈了,还能怎样?
税务你就接受教训,自己先主动去问下啦,问下又没什么成本。

月轮穿沼水无痕 发表于 2011-6-29 10:05

税务局需要自己通知更换税卡,书面形式通知。汉堡是这样的。

testhula 发表于 2011-6-29 10:12

光凭一句他认为,说明不了问题吧。要是真的有这方面规定,就拿出条款来呗,真是如此就认罚,拿不出来就少整 ...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11-6-29 10: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饮食男女 发表于 2011-6-29 10:58

人都走了,lz忙活什么呢?怕她回来?
feuerstein 发表于 2011-6-29 09: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她以团聚为目的签证,一旦同居状态终止,我有义务向外管局报告。

饮食男女 发表于 2011-6-29 10:58

lz有没有法律险?
月如眉 发表于 2011-6-29 10: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险,不管涉及外国人法的内容

饮食男女 发表于 2011-6-29 11:00

回复 11# 怪阿姨


    希望我这次也是没事,:dizzy:

饮食男女 发表于 2011-6-29 11:05

你也太无知无能了。这是自由世界,各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前妻的事,与你无关。闹离婚是个人私事,没有义务 ...
气哼哼的老地主 发表于 2011-6-29 10: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希望您注意一下说话的口吻,尤其是您没有经历具体时间的情况下。离婚的确是个人的问题,但是由于她的居留目的改变了。这样就跟外管局挂钩了。在当初办理团聚签证的时候,有一行小字声明,我有义务在居留状态改变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外管局。

mixmas 发表于 2011-6-29 13:47

我和我前妻都是中国人,在德国都是10年左右,2008年7月在中国登记结婚的
我是在这里工作,前妻没有工作,已经以团聚为目的在德国居留2年,今年1月又一次延签两年,
今年4月底回国离婚,并且办理了离婚的公正,公证件在6月初寄到德国,在德国又翻译公证了一遍,在上周已经在ordnungsamt anmeldeng更改了婚姻状态,走之前,她没有办理任何离境前abmeldung的手续。我以为等我回来通知外管局会让她的居留自动失效。结果
今天去外管局更改状态的时候,遇到了很大的麻烦
工作人员认为,当时在准备办理之前,就应该通知外管局准备离婚,外管局那时候就应该注销她的签证让她回国
然后还说,离婚不可能一下就办好,一定会有个过程,在这个过程开始的时候,就应该通知外管局
现在,外管局的人说,我有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我想了解有什么可能的后果,另外税务局是不是需要自己通知更换税卡,还是Ordnungsamt的系统会自动联网,通知税务局呢?
饮食男女 发表于 2011-6-28 18: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4月份离开的,时间还没太长,你也说不好她是否还回来拿东西什么的

外管局说这个听起来挺严重,但是偶这法盲觉得好象没你什么大事,何况你们还离婚了

这个就算是处罚,也估计是罚钱,不应该是告你上法庭,这又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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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遇到棘手的事情了,离婚了,可能会被起诉,大家帮忙看看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