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mmer28 发表于 2011-7-18 10:20

已解决

本帖最后由 zimmer28 于 2011-8-17 17:16 编辑

:dizzy:

依_依 发表于 2011-7-18 10:38

本帖最后由 依_依 于 2011-7-18 11:39 编辑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333017&extra=page%3D1

这个帖子上写了,给领馆的离婚证不需要公证,因为那本来就是中文的证件。
但是问题是,A结婚以后用双认证在德国改过婚姻状况,那拿了离婚证以后,也必须要用双认证在德国把婚姻状况改过来,否则他拿不到写明离婚的meldebescheinigung。而meldebescheinigung是在领馆登记必须的材料。
医疗保险倒无所谓,领馆也不看这个。但是如果为了meldebescheinigung办好了双认证,那将复印件发给保险公司,立即就可以改过来了。

zimmer28 发表于 2011-7-18 14:29

这个帖子上写了,给领馆的离婚证不需要公证,因为那本来就是中文的证件。
但是问题是,A结婚以后用双认 ...
依_依 发表于 2011-7-18 11: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这个meldungbescheinigung到哪里开呢。

依_依 发表于 2011-7-18 14:59

bürgeramt,就是anmelden的地方。一般直接说需要开这个证明,交钱就可以开出来。这个其实就是你个人登记资料的一个清单,包括出生日期和婚姻状况。要更改婚姻状况也是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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