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usreis 发表于 2011-8-30 11:48

本帖最后由 mausreis 于 2011-8-30 12:54 编辑

红白黄蓝 发表于 2011-8-30 12: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下好了,以后结婚,不管男女,都得买得起房。
那些因为怕房子被分走一半儿而不敢离婚,在外面找小三的, ...

有没有孩子都一样,孩子判给谁另一方给生活费。我发现国内现在非常跟国外接轨,婚前的永远都是婚前的。
这样一来门当户对和自身努力更重要了。对了,有个男人给小三买了套房子,离婚时LP知道了小三的房子也丢了,这小三亏大了。

加了名字现在MS只有在婚姻期间共同还贷的情况下有用,可以分到还贷的50%。

红白黄蓝 发表于 2011-8-30 12:00

mausreis 发表于 2011-8-30 12: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没有孩子都一样,孩子判给谁另一方给生活费。我发现国内现在非常跟国外接轨,婚前的永远都是婚前的。 ...

这么说,就是不管怎么样,自己有钱才是王道,别的都是浮云啊!
对于还没结婚的,可以考虑到这个因素做一些调整。但对于那些已经结婚n年的,还有小孩的,还因为生养孩子耽误了自己工作的,或者是甘心在家相夫教子的,婚房若属于婚前财产,老公一旦出轨,或者别的原因离婚,岂不是一点保障都没有?
好多中年女人要有危机感了哇。。。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8-30 12:05

本帖最后由 Don't_speak 于 2011-8-30 13:05 编辑

红白黄蓝 发表于 2011-8-30 13: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么说,就是不管怎么样,自己有钱才是王道,别的都是浮云啊!
对于还没结婚的,可以考虑到这个因素做一 ...

他有不如我有,这本来就是王道。
那些因为在家照顾孩子而不能在职业上前进的女人,就该每年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取得一笔钱。
盲目信任lg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mausreis 发表于 2011-8-30 12:07

红白黄蓝 发表于 2011-8-30 13: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么说,就是不管怎么样,自己有钱才是王道,别的都是浮云啊!
对于还没结婚的,可以考虑到这个因素做一 ...

婚房是小头, 国内能留在家相夫教子的女人们一般会辅佐LG开公司或者掌管家里经济大权,共同财产还是能分到不少的。

魑魅魍魉 发表于 2011-8-30 12:08

红白黄蓝 发表于 2011-8-30 13: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么说,就是不管怎么样,自己有钱才是王道,别的都是浮云啊!
对于还没结婚的,可以考虑到这个因素做一 ...

婚前财产毕竟是婚前财产,那是没办法。但是婚姻续存期间所有的收入都是双方共同财产,LG挣的钱LP也有份的,当然可以要求分割这部分,也不至于一点保障也没有吧。

红白黄蓝 发表于 2011-8-30 12:11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8-30 13: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有不如我有,这本来就是王道。
那些因为在家照顾孩子而不能在职业上前进的女人,就该每年从家庭共同 ...

呵呵,以后讨女孩子欢心,送房子都不管用了,得直接送现金。。。

红白黄蓝 发表于 2011-8-30 12:16

不过怎么做,对于那种有意转移财产的人,都防不了。新婚姻法又给了这样的人一种更简单的方式,大笔的钱给父母,或者买房子写父母的名字。。。那这样又有谁愿意甘心牺牲自己为家庭做贡献呢?自己挣的才是王道。

红白黄蓝 发表于 2011-8-30 12:18

mausreis 发表于 2011-8-30 1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婚房是小头, 国内能留在家相夫教子的女人们一般会辅佐LG开公司或者掌管家里经济大权,共同财产还是能分到 ...

嗯,也是,国内跟这边情况不同。。。

Wenlan 发表于 2011-8-30 13:19

哎,买什么房子,租不就完了!

xuxij 发表于 2011-8-30 15:14

还不如别结婚。。。生孩子也可以上户口,不就好了,对小孩子也一视同仁,估计都不想结婚了,没啥奉子成婚了,没有经济纠葛,说不定感情更好。弄这么个法律条文,烦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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