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离过婚,现在想丹麦结婚
MS,我在国内离过婚,现在想准备跟德国男友结婚。到STANDSAMT问过,手续很麻烦。看了些JMS的丹麦结婚指导,想到丹麦结。有个问题,我的离婚证明已经国内公证过了,还要寄回国内德国领事馆和中国外交部认证吗?先谢了哈
{:5_335:}{:5_336:} 写邮件去丹麦当地问问好了。最好认证一下,另外你需要在国内办未婚还是未再婚证明,具体上中国驻德领事馆网站看看。如果你本人在德国或者方便去国内的话这些东西最好在国内办,省钱省时间,因为你办未婚声明的东西当天取不了,而且拿到的是中文,你自己还需要找在德国高法宣誓过的翻译去翻译,和公证。我当时在国内办好带出来了,扫描好发到丹麦,结果因为国内的公证件是钢印扫描的东西看不出来,那个人死活要我去法兰去办,还好我写了邮件给她,说明情况后把原件寄给她才好。 另外你要是在国内办这些东西的话算好时间,因为丹麦那边是从你拿到文件那天算起到他手里只有两个月的时效性,当然可以写信再延长个1-2个月,但是凡事怕万一嘛 谢谢MM了。辛苦你写了这么多给我。还有个问题,未再婚证明我到哪里开呢?我现在在德国还暂时请不了假回去。 未再婚应该是去法兰中国领事馆办理,具体你可以在官方网站上看看,办材料比较费精神,所以查好东西再去办理。 本帖最后由 tangdou 于 2011-9-30 12:24 编辑
sojbrot 发表于 2011-9-29 21: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MM了。辛苦你写了这么多给我。还有个问题,未再婚证明我到哪里开呢?我现在在德国还暂时请不了假回去。
下面是在法兰中国领事馆网页上的东西,你自己看看你的东西全不全,如果全的话就可以去办,如果不全就先办别的东西。
未再婚公证
1、申请人须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我领区内在德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并亲自到我馆申请;
2、如申请人曾在国内离婚,须提交离婚证书或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还须附生效证明书)原件及公证件;
3、申请人递交本人在德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Rathaus,Bürgeramt 或Meldebehörde)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居住证明(erweiterte Meldebescheinigung oder Aufenhaltsbescheinigung),并注明婚姻状况; (居住证明模板)
4、申请人在德期间未再婚声明书一份,须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如系回国与中国公民结婚,还需填写与当事人无血缘关系声明书。
{:5_335:}{:5_315:}
danke sehr!! tangdou 发表于 2011-9-30 12: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下面是在法兰中国领事馆网页上的东西,你自己看看你的东西全不全,如果全的话就可以去办,如果不全就先 ...
{:5_335:}
{:5_315:}
danke sehr!!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