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甜小果
发表于 2011-10-6 21:45
谢谢这么的朋友关系我的事情,今天跟老板刚谈过,不过老板意思很坚决随便我怎么取告了,我现在已经开始准备让律师接受了
irvine
发表于 2011-10-7 08:20
既然决定上庭,那就坐等楼主下文了。
dermesgate
发表于 2011-10-19 15:59
法律不是用来泻私愤的工具!
Bai
发表于 2011-10-21 17:29
甜甜小果 发表于 2011-10-6 21: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这么的朋友关系我的事情,今天跟老板刚谈过,不过老板意思很坚决随便我怎么取告了,我现在已经开始准备 ...
楼主若要告,要凭着证据,逻辑等一切法律手续来进行,千万别有那种泄私愤,鱼死网破的的心态,没有任何不良的人值得你鱼死网破。用法律来维护你的权益。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1-10-22 00:12
甜甜小果 发表于 2011-10-6 22: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这么的朋友关系我的事情,今天跟老板刚谈过,不过老板意思很坚决随便我怎么取告了,我现在已经开始准备 ...
要真的想“鱼死网破”就不能打草惊蛇。这样老板会采取很多方法毁灭证据。
mo010481
发表于 2011-10-22 08:22
anna0729
发表于 2011-10-22 12:54
发现金肯定是偷税漏税。。一告一个准。。你跟你老板说你要去检举他。。你可以吓吓他。。他肯定就给钱了。。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1-10-24 10:25
问题在于这LZ可能也和那些事情有牵连。而且怎么也觉得他是报复的目的更强。
xianren9987
发表于 2011-10-29 21:31
甜甜小果 发表于 2011-10-6 22: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这么的朋友关系我的事情,今天跟老板刚谈过,不过老板意思很坚决随便我怎么取告了,我现在已经开始准备 ...
没必要,到警察局说明一切就好了.警察局会通知所有部门出动的,他多数是没的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