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选流氓 发表于 2003-2-5 12:03

1-1-4-7 有关Java的跳转问题

发信人: Yapith (早起的鸟儿有食吃), 信区: Java      
标题: Re: 有关Java的跳转问题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Sun May 30 20:20:00 1999)

仔细看一下文档你就会发现,JAVA里的标号只能定义循环语句。
也就是说:
   label1:for (.....)是合法的。
   label2:if (...) 是非法的。

【 在 nobiggie (好了)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现在正使用Java编程,我的程序中需要用到跳转语句,而Java没有提供
: 像goto一类的语句.唯一可以使用的是带标号的break,可编译时,jdk总是报
: 标号未定义的错(我已在前面某个语句定义了标号).请哪位高手指点一下,
: 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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