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dyamMain 发表于 2011-11-13 01:52

没有精钢钻,别缆瓷器活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11-13 02:51

webcxc 发表于 2011-11-12 21: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是现在的条件变了。为什么现在lz开始抱怨了,以前去哪里了。现在有自己的心肝,忽然就容不下以前的 ...

现在不是两个星期来访一次对太影响lz的时间了吗.
开始说好的是一个月一次.
所以lz抱怨了.还是我理解错了?
如果lzlg经常出差,可能他们三口能相处的时间真的很少,再加上两个半大的孩子,还觉得她象空气,他们跟lg腻在一块,lz肯定很没趣.再说,她也不是不准父亲见孩子,只是希望他们别在眼前晃而已.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11-13 02:54

花景因梦 发表于 2011-11-12 21: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还好,我觉得楼主男人很欠考虑。

将心比心而言,我如果是单亲父亲带孩子,找女朋友一定先让她跟我的 ...

这种带两孩的男人其实就该找没有生育打算的女性.
还加上时常要出差,女方的差不多就是有老公等于没老公.
不过,lz都结婚了,船上了,下来就难了....

永恒的信念 发表于 2011-11-13 10:50

劝你一句,既然你嫁给二婚的,婚前你就应该知道他有2个孩子了。现在你也有孩子了,应该能理解当父母的感受了,手心手背都是肉,3个孩子都是你老公的,孩子愿意来你们这边,说明他们喜欢和你们在一起。

cookiess 发表于 2011-11-13 11:18

hcnwah 发表于 2011-11-12 21: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当初结婚时他前妻带着孩子在他男朋友那住着,离我们有三四个小时的车程呢,而且他前妻只让他假期见 ...

你让他带着两个孩子去哪过夜?去她ex家,还是去他朋友家,或者住旅馆?

尘埃 发表于 2011-11-13 12:35

我其实挺能理解楼主的。
我总觉得,LZLG其实有一点点把他和楼主的家放到一个次要的位置。(虽然这个不是他的本意,或许他自己根本没有意识到。)前妻当初不许他去看孩子,他就不去。现在住的近了,前妻忙了,自己带不了了,允许LZLG看了,就每月整整两个周末,吃住在LZ家里,可能还有LZ照顾。LG出差了,回家先想到的是看两个大孩子。给我一种感觉,好像在必须选择和谁花时间的时候,他选择的首先是两个大孩子。他们的时间和要求满足了,才考虑LZ和LZ的孩子。
我明白他和楼主目前是一个家庭,一起生活的绝对时间的确是更多一点。不过上班的时候夫妻各有各的事情,晚上回来以后有这样那样的琐事,心态精力和周末完全不一样。况且LZLG平时还经常出差。两个人相处,或是一家三口相处真正有质量的时间基本上是周末。(“我看电视你做饭”,和“一家人一起散步一起看电影”,这个时间质量的确是完完全全不同的。)现在有质量的时间生生被打了五折,的确让人不愉快。

有人说让楼主把那两个孩子当成自己的,当成有三个孩子养,我个人觉得有点强人所难。楼主第一次作母亲,自己的孩子还坐在婴儿车里,突然要把两个半大孩子当成自己的,不是上嘴唇碰下嘴唇那么简单。何况那两个孩子自己的态度并不是一种“融合”的态度。话说回来,人家也没必要融合,那么楼主也没必要自做多情。
还有人说,LZLG的家永远是他两个孩子的家。我对这句话持有保留意见。LZLG的家首先是LZ和LZ孩子的家。海灵格(Hellinger)说过,任何一种新的关系都要比旧的关系有优先权,否则就会引发问题。这就是为什么一个人自己的小家庭永远比一方的原生家庭有优先权。如果某个婆婆过于依赖儿子,就会引发婆媳问题。婆媳问题和LZ的问题从表面上看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实际上看来,都是新的关系和旧的关系之间的矛盾。以前婚姻的孩子的确没有错,应该同时享受到父爱和母爱,尽管父母离婚。但是如果这件事情损害了新家庭成员的利益,那么就比较欠妥。换言之,LZLG以前家庭的破碎,不应该让LZ来买单。

我赞同LZ和LG好好沟通下。他的确应该考虑自己以前婚姻那两个孩子的感情,但是更重要的是,他应该考虑现在的家庭成员的感情。现在是LZ,将来是LZ的孩子。每个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可以毫无障碍的和自己伴侣以前的孩子相处,有的人做不到,或是勉强做到也很难受。这是没有谁对谁错的。每个人的真实的感受都应该被尊重。最好的情况当然是象楼上好多MM说的,楼主毫无障碍地接受两个孩子每个月6天的出现。但是如果LZ接受起来比较困难,对目前的状况感到不爽,LG的确应该体谅她的感受,找出一个合适的解决办法,而不是一味要求楼主迁就。只是这样迁就下去,或是LZ勉强自己接受,LZ总有一天要爆发的。

Col 发表于 2011-11-13 12:45

听说过:爸爸不管妈妈(前任后任)是谁,只要看到自己的孩子,什么都不管了,眼睛里只有孩子。

既然选择已有过孩子的人结婚,就只能让自己慢慢接受了。

Col 发表于 2011-11-13 12:46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1-12 0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可怜的爸爸跟孩子

我家属有个朋友,原来在柏林,两口子分开了,女的突然把孩子带到南边,而 ...

这爸爸真伟大!很用心

Col 发表于 2011-11-13 12:47

ANNA2010 发表于 2011-11-12 00: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老公的女儿来我们家的时候也一样,也是当我空气,我是无所谓的,我先对你好,如果不领情,那我也当你是 ...

{:5_370:}

Col 发表于 2011-11-13 12:49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11-11-13 0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有精钢钻,别缆瓷器活

{:5_377:}

ANNA2010 发表于 2011-11-13 14:22

尘埃 发表于 2011-11-13 1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其实挺能理解楼主的。
我总觉得,LZLG其实有一点点把他和楼主的家放到一个次要的位置。(虽然这个不是他 ...

{:5_394:}{:5_394:}

messe123 发表于 2011-11-13 15:24

本帖最后由 messe123 于 2011-11-13 19:05 编辑

尘埃 发表于 2011-11-13 1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其实挺能理解楼主的。
我总觉得,LZLG其实有一点点把他和楼主的家放到一个次要的位置。(虽然这个不是他 ...

你分析的的这莫多,是只站在楼主一方的话,但婆媳都是成年人了,跟孩子是不一样的,他们在需要爱的年龄里,两周来一次爸爸家,在常人看来,已经不能再少了,这种家庭的爱就是要共享的,楼主再要求一月只来一次的话,对孩子们太不公平了,要求也是很明显的过分,所以楼主需要说服自己给这个大家庭一些宽容和爱是必要的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1-13 20:02

尘埃 发表于 2011-11-13 12: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其实挺能理解楼主的。
我总觉得,LZLG其实有一点点把他和楼主的家放到一个次要的位置。(虽然这个不是他 ...

“LZLG的家首先是LZ和LZ孩子的家。”

这话就等于说:离婚家庭的孩子,只要父母再婚,就不再有家了。强!

“海灵格(Hellinger)说过,任何一种新的关系都要比旧的关系有优先权,”

不知道这位Hellinger是谁,但是这句话绝对不适用于任何关系。否则,不会有二婚的父母要求对方接受自己的孩子爱自己的孩子。对了,这件事,如果是男的来抱怨娶了了二婚女,二婚女一月要把孩子接来过两个周末四天,这个男的不知就被批成什么样了,因为母亲对孩子的爱是天性是无法割舍的阻碍这种爱是毫无人性的嘛——看来某些社会群体是比较鼓励男的没人性。

“但是更重要的是,他应该考虑现在的家庭成员的感情。现在是LZ,将来是LZ的孩子。”
这两个孩子跟他们的父亲就不属于一个家庭了吗?如果父亲的家庭不包括这俩孩子,那么等于父亲和孩子就是另一个家庭,一个人拥有两个家庭(一个有长久固定屋檐和床,一个没有),这两个家庭都是现在式,考虑现在家庭成员的感情,到底该把谁放在首位? 当然,按照那种父母离婚了父亲跟孩子就不是一个家庭的理论来说,就没这个问题了。那真是很奇怪,家庭的首要定义难道就是四堵墙和一张结婚证,孩子果然就可以这么随着父母婚姻有效期的结束而能像旧衣服一样被脱掉?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1-13 20:06

Col 发表于 2011-11-13 12: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爸爸真伟大!很用心

没准也是幸亏他现在还没再婚吧。{:5_346:}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1-13 20:12

尘埃 发表于 2011-11-13 12: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其实挺能理解楼主的。
我总觉得,LZLG其实有一点点把他和楼主的家放到一个次要的位置。(虽然这个不是他 ...

以前婚姻的孩子的确没有错,应该同时享受到父爱和母爱,尽管父母离婚。但是如果这件事情损害了新家庭成员的利益,那么就比较欠妥。

一个父亲,一个月才接孩子过两个周末四天,就能损害了新家庭成员的利益,那新家庭成员对自己的利益定义得是不是也自私得太夸张了点。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1-13 20:5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1-13 20:56

尘埃 发表于 2011-11-13 22:40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1-13 19: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LZLG的家首先是LZ和LZ孩子的家。”

这话就等于说:离婚家庭的孩子,只要父母再婚,就不再有家了。强 ...

“离婚家庭的孩子,只要父母再婚,就不再有家了。”

离婚家庭的孩子的确有自己的家。如果他们被判给母亲,母亲的家就是他们的家,无论她再婚与否。(如果判给父亲,同理。)如果母亲再婚,她的再婚对象和其带入新家庭的子女应当对未来的家庭状况有所了解。如果母亲再婚,她本人,她的孩子,她的再婚对象,她再婚对象的孩子(如果孩子判给他)组成一个新家庭。这个家庭比母亲以前的家庭有优先权。就是说,如果这个女人的前夫提出什么要求,要排在新家庭之后。

“不知道这位Hellinger是谁,但是这句话绝对不适用于任何关系。否则,不会有二婚的父母要求对方接受自己的孩子爱自己的孩子。对了,这件事,如果是男的来抱怨娶了了二婚女,二婚女一月要把孩子接来过两个周末四天,这个男的不知就被批成什么样了,因为母亲对孩子的爱是天性是无法割舍的阻碍这种爱是毫无人性的嘛——看来某些社会群体是比较鼓励男的没人性。”
关于Hellinger,请google或百度。
“二婚的父母要求对方接受自己的孩子爱自己的孩子”,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但是不代表这个现象的合理性。就像某些男人愚孝,也是很普遍的现象,但是不代表这种现象的合理性。
“如果是男的来抱怨娶了了二婚女,二婚女一月要把孩子接来过两个周末四天”。我的观点是,这个二婚女如果这么做,也是没有顾及到新家庭成员的感情。评价如我对LZLG的评价。

“这两个孩子跟他们的父亲就不属于一个家庭了吗?如果父亲的家庭不包括这俩孩子,那么等于父亲和孩子就是另一个家庭,一个人拥有两个家庭(一个有长久固定屋檐和床,一个没有),这两个家庭都是现在式,考虑现在家庭成员的感情,到底该把谁放在首位? 当然,按照那种父母离婚了父亲跟孩子就不是一个家庭的理论来说,就没这个问题了。那真是很奇怪,家庭的首要定义难道就是四堵墙和一张结婚证,孩子果然就可以这么随着父母婚姻有效期的结束而能像旧衣服一样被脱掉?”
这两个孩子跟他们的父亲的确不再同属于一个家庭。在他们的父母离婚,他们被判给母亲并且母亲再婚后,他们将和他们的母亲同属于一个家庭。LZLG和这两个孩子的家庭关系随着他和前妻的离婚而消亡,但是父子或父女关系一直存在。这种关系建立在基因基础上,会永远存在。

“一个父亲,一个月才接孩子过两个周末四天,就能损害了新家庭成员的利益,那新家庭成员对自己的利益定义得是不是也自私得太夸张了点。”
或许我以前的表达不够精确,不是“损害了新家庭成员的利益”,而是这个做法“伤害了新家庭成员的感情”。或许对于你来说,这件事如果发生在你的身上不算什么,但是LZ和你是不一样的个体,她感觉到受到了伤害。

我非常同意LZ和LZLG共同并且商讨出一个两全的解决办法。但是,LZ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有自己的感情和对事物的感觉。这种感情和感觉是独一无二的,是LZ到这个世界体会自己的(而非任何一个别人的或是大多数人的)人生的权利。在这件事情上,没有一种所谓“普世价值观”。我们可以建议LZ对某事有相应的处理,但是没有权利强迫她这样想或是这样做,毕竟每个人是不同的,对于一件特定的事情的反应也是不同的。每一个个体的情感世界都是值得尊重的。你不能因为你(或许)和LZ感觉不同,而否认她对此事的感觉。

bully 发表于 2011-11-13 22:40


似乎很多人希望父母离婚的小孩子们能够得到很多很多很多爱?
虽然很多很多很多 父母没有离婚的小孩,都没有得到正当的生活。
被亲生父母虐待的小孩子们,还要被教育,要感恩,还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既然天下无不是的父母,那父母离婚也没错,父母再婚也没错,错的就是那个后来的人,这样,大家就满意了。
所以说,一切都是楼主的错!
虽然她要求的,都是一个平常的女人对一个平常的丈夫要求的。但楼主的男人不是平常男人!他以前跟别的女人生过2个小孩!所以,她没有权利要求!她的要求侵犯了2个未成年人的权利!

如果没有人愿意找离婚有小孩的人,那人家就肯定不会离婚啦,那人家的小孩子一定每天都幸福得冒泡泡。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1-13 23:51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11-11-14 00:03 编辑

尘埃 发表于 2011-11-13 22: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离婚家庭的孩子,只要父母再婚,就不再有家了。”

离婚家庭的孩子的确有自己的家。如果他们被判给母 ...

百度这个Hellinger有什么意义呢?我知道他是谁,也不能改变我认为他那句话完全不符合现实,是一种想当然的空想理论。

你对孩子与家庭的理解和理论,无法苟同,所以也无须就此赘言了。另外,这里这位父亲,跟孩子多见面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要求,只是以前意愿和要求得不到满足,现在由于孩子生母的情况有变(搬回原来居住地),他的意愿和要求得到了满足,而不是他前妻提什么要求。所以谈不上该不该排新家庭后面。一味强调前妻(或者前夫)的要求,强调新家庭一个成员的感受,却直接忽略,家庭的另一个成员,这个爱孩子的父亲不愿意因为离婚而忽略了孩子疏远了孩子的心情和感受,恐怕太失公平,这位父亲也是个独立的人,也有自己的感受和感情,有自己的现实。他二婚的时候,有孩子就已经是事实,显然对孩子的感情还不浅(否则不会抱怨想多见孩子而不得),这一点如果后妻无法接受,要吃孩子的醋,当初就不应该跟这个男人结婚,因为接受不了这个,婚后必然会试图剪断或者至少消减这个男人对孩子的感情,那出现矛盾就不奇怪了,这种矛盾导致后妻郁闷,这不是自己造成的么。所以前面有人说,没有那个金刚钻就别揽那个瓷器活,真是一语中的。

没人能强迫LZ做什么想什么,一个人有没有感觉更是别人否认不了的。但是既然LZ发帖来问她自己怎么做是不是过分,那么别人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评论也没错吧?难不成大家都得站在LZ想法的角度上去理解她支持她。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1-14 00:00

如果没人愿意找离婚有小孩的人,LZ的问题就不会出现了。无奈现实是,很多人明知对方离婚有小孩,明知道对方对小孩的感情、责任和义务无法斩断,还非要跟他结婚,这属不属于自找烦恼呢?{:5_390:}

尘埃 发表于 2011-11-14 00:16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1-13 22: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百度这个Hellinger有什么意义呢?我知道他是谁,也不能改变我认为他那句话完全不符合现实,是一种想当然的 ...

你对孩子与家庭的理解和理论,无法苟同,所以也无须就此赘言了。另外,这里这位父亲,跟孩子多见面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要求,只是以前意愿和要求得不到满足,现在由于孩子生母的情况有变(搬回原来居住地),他的意愿和要求得到了满足,而不是他前妻提什么要求。所以谈不上该不该排新家庭后面。一味强调前妻(或者前夫)的要求,强调新家庭一个成员的感受,却直接忽略,一个爱孩子的父亲不愿意因为离婚而忽略了孩子疏远了孩子的心情和感受,恐怕太失公平。他二婚的时候,有孩子就已经是事实,显然对孩子的感情还不浅(否则不会抱怨想多见孩子而不得),这一点如果后妻无法接受,要吃孩子的醋,当初就不应该跟这个男人结婚,因为接受不了这个,婚后必然会试图剪断或者至少消减这个男人对孩子的感情,那出现矛盾就不奇怪了,这种矛盾导致后妻郁闷,这不是自己造成的么。所以前面有人说,没有那个金刚钻就别揽那个瓷器活,

谢谢你回帖讨论。
首先,我想说的是,那个父亲开始和LZ商讨的是每月见孩子一次。LZ思考过认为她LG和以前婚姻子女互动的频率是她可以接受的(不会影响他们现有家庭的生活质量),所以答应。(毕竟,LZ和LG有自己的家庭,还有自己的孩子。)后来LZLG没有遵守这个约定,单方面因为“一个爱孩子的父亲不愿意因为离婚而忽略了孩子疏远了孩子的心情和感受”,而没有顾及现任妻子感受——希望他花更多时间在他们共同的家庭上,而单纯希望现任妻子已经是母亲,应该体谅他的感情,从而把新家庭排在两个大孩子之后。这一点让我觉得不妥。
其次,LZ丝毫没有剪断LG和两个孩子感情的想法和愿望。她只不过希望LG可以多花时间给他们现在的家庭和两人共同的孩子。如果LG做不到,她希望LG可以把(把大孩子排在新家庭之前)这件事情隐藏起来,以免伤害她的感情。这一点可以从她的叙述中很明确的看出来,她希望周日的时候LG可以和两个孩子单独出去,而不是住在他们共同的家里。LG还是不愿意妥协。仿佛在他眼里,“LZ理解他”比“他理解LZ”更加理所应当。说穿了,他想拥有一切便利条件,丝毫不愿意为照顾伴侣的感情而做任何改变,采取任何会给他带来麻烦的措施。这一点让我觉得有点过分。

在家庭问题上,我的确很赞同海灵格的观点。如果你对此没有了解或者根本不赞同,我们没有讨论下去的必要。我尊重你对此事的看法。相信你和我一样,希望LZ和她的LG可以沟通并商讨出一个对此有效的解决方法。

messe123 发表于 2011-11-14 00:30

本帖最后由 messe123 于 2011-11-13 23:31 编辑

尘埃 发表于 2011-11-13 23: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对孩子与家庭的理解和理论,无法苟同,所以也无须就此赘言了。另外,这里这位父亲,跟孩子多见面是他自 ...

就这莫说吧,其实楼主老公和前妻真要是因为探视期上法庭的话,一般也是最长两周要接孩子们一个周末的,除非另有协商,何况还是老公愿意见面的,他前妻肯定也不会妥协的,这是孩子们应该得到的爱,不会因为楼主的意志而改变的,现状不能改变的话,如果她想家庭和睦,只有接受和接纳这一条路才能让她好受些的

qiqimum 发表于 2011-11-14 00:41

一个人遇到之前没能预见的困难愿意坦诚公开并求助,说明她还是有心想听取正确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找到亡羊补牢的策略。由此引发的庆幸自己及早预见无可厚非,伤口撒盐型的批斗也不犯法,娱乐之余最好也能施舍点Tipps,毕竟聪颖过人的为数不多,芸芸众生中更多的是“非天使类”。

messe123 发表于 2011-11-14 00:47

本帖最后由 messe123 于 2011-11-13 23:48 编辑

qiqimum 发表于 2011-11-13 23: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个人遇到之前没能预见的困难愿意坦诚公开并求助,说明她还是有心想听取正确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找到亡羊 ...

大多数还是在劝她在现实的基础上放宽心,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和法律规定让她刚开始觉得不平衡,可是当那就是现实和规定的话,只能让自己去接受和解决了,如果从心底里去容纳的话,让她接受起来不会那末勉强的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1-14 00:58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11-11-14 11:20 编辑

尘埃 发表于 2011-11-14 00: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对孩子与家庭的理解和理论,无法苟同,所以也无须就此赘言了。另外,这里这位父亲,跟孩子多见面是他自 ...

首先,我想说的是,那个父亲开始和LZ商讨的是每月见孩子一次。

我想你把这件事想当然地看成了约定。我在前面的回帖里就说过,这个男人向LZ说明他当时跟孩子互动能够达成的状况是每月一个周末,和跟LZ保证每月只带孩子一个周末,是两码事儿。前者谁也无法预料后面会有什么变故,后者就是出尔反尔了。

关于LZ的希望和要求,我已经在前面回帖里都说过,这贴里也有很多人发表的看法我也很赞成,就不再啰嗦。

海灵格的这个理论,在你作为论据引用时,在我看来忽略了家庭最重要的一点:人性。这种缺失,实际上否认了人与自己父母及后代之间以血缘奠定的最基本的与生俱来的人性需求和以此为基础形成的人性责任。这种责任感往往比一段婚姻的责任感更长久,而对婚姻的责任感,也常常因为父母对孩子的责任感而得到加强。不可否认,这世界上有寡情父母,但是寡情父母的例子无法推翻父母与子女间这种天然的心里感情纽带的自然普遍存在。因为离婚而把孩子的“物质家庭”划分到母亲或父亲单方面那里,对另一方给予一定时限的探视权或者团聚权,这既是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度的责任,也是法律保障的最低限度的亲情权力。而亲情到了要靠法律来维持最低限度,是最糟糕的状况。人类社会的亲情普遍来讲不可能以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度存在。

LZ的故事是个现实的教训:跟一个有孩男结婚,如果这个男人不能够做到感情上因为离婚而对孩子有疏远,他不觉得跟后妻组成的家庭高于孩子的利益,甚至他认为即使离婚了也要减轻孩子因为离婚而受到的伤害,也要让孩子得到完整的父爱,在这种情况下要么女人就像这贴里有几个MM那样明智点,别自讨苦吃跟他结婚,要么就认识现实,别把他仅仅看作一个无牵无挂的男人,而忽略了他父亲的特征和角色。

hcnwah 发表于 2011-11-14 01:09

谢谢“尘埃“ 的理解和支持,没想到你的观点引来一片讨伐声。其实我也很清楚发贴问大家肯定有支持和反对,就像凤凰卫视的 “一虎一席谈”。我也对老公说过,这个家是他,我们的小宝宝和我的家,他孩子的家在他们妈妈那儿,因为孩子在离婚时判给了妈妈,而他因为经常出差在外不可能照顾孩子。刚开始他确实问过我孩子一个月来我们家一次我是否同意,我毫不犹豫答应。但后来孩子来得频繁了,他事前根本没跟我商量,只是把孩子们来的周末在日历上记下来。我当然感到不舒服,有一天我甚至冲动的对他说我要带我们的宝宝回国呆上半年,让他趁此每个周末接孩子过来,好好秀秀父爱,但我妈不同意,说夫妻分别太久影响感情。有时周末给家里打电话我妈也说孩子们怎莫又来了,我还安慰她说我老公对自己的孩子好是天经地义的,如果他对两个大的不好,将来也别指望对我们共同的孩子好。有时候我倒希望他的俩孩子更小就好了,青春期的女儿有时说一句话我都不知道该怎莫往下接。结婚前我当然知道他有孩子,但是婚后这样具体琐碎是我没有想到的。当初孩子们和他们妈妈住的远时,我还心疼我老公开三四个小时车去见孩子,后来孩子妈和男朋友分手要搬回来,我还挺赞成的,这样他能经常见孩子,而且不用再外面住酒店,虽然知道他前妻会经常要我老公去帮忙修这修那的。没有办法,这就是生活!

ANNA2010 发表于 2011-11-14 01:15

hcnwah 发表于 2011-11-14 0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尘埃“ 的理解和支持,没想到你的观点引来一片讨伐声。其实我也很清楚发贴问大家肯定有支持和反对,就 ...

感觉你老公对前妻还是忘不了啊, 而且不太在意你的感受。

messe123 发表于 2011-11-14 01:19

ANNA2010 发表于 2011-11-14 00: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感觉你老公对前妻还是忘不了啊, 而且不太在意你的感受。

{:5_337:},你这家伙在点火呀,不利于家庭团结,楼主老公跟她孩子都生了,如果不是指腹为婚的话,肯定是他老公考虑好了才结婚的啦

hcnwah 发表于 2011-11-14 01:37

感觉你老公对前妻还是忘不了啊, 而且不太在意你的感受。

这个我不担心,即使现在他们俩打电话时还争吵呢。放下电话我老公就说跟他前妻离婚是多明智的选择。据我老公讲他前妻和他前岳母一样,和许多人关系处不好,处不好就搬家,他们离婚后她带着孩子已经搬了4次家了。最后一次搬家是她不想见自己的怪癖母亲。当然搬家时我老公是苦力,之后还得修修补补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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