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读博的签证,工作许可以及试用期
拿到了一个Uni职务,wissenschaftlicher Mitarbeiter mit Promotionsabsicht im Bereich Fahrzeugtechnik秘书说是先给半年的合同,算是Probezeit, 之后再给签三年。说是只要试用期不干什么很离谱的事情,都能给签三年。
想问问大家,这样的职务,要不要什么Arbeitserlaubnis啊? 然后,Aufenthaltstitel是§16还是§18呢?
问了下外管局,说是一般给§16, 且不需要Arbeitserlaubnis。但是,身边又有不少的前辈,是有工作许可和十八条的签证的。
所以,想问问大家的情况是如何。
还有就是,读博还有试用期的,我只知道我这么一个。想问问大家,谁还有这样的经历的。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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