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置案件中,当事人能否重返欧盟?
以下案件有两个因素交错在一起,在阐述具体详情前,我的问题是,在欧洲案件未处理搁置时期,当事人想回欧洲旅游,是不是有这个可能?由于涉及隐私,以下发生情况只发生在欧盟国家之一,具体国家不便告之。
当事人早年用假拘留身份做国际品牌盗版生意,品牌设计几个世界之大名牌。
案件被告发后,几个名牌公司联合打制,导致案情被推向法庭公审,被告人被拘留后被保释,案件也一直未处理完。如果我没理解错误的话,这个案件属于经济案件。
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有了真实拘留,那个假拘留因为被案件套着,所以一直没有撤销。
直到有天被警察局发现,两个拘留的指印吻合,造成了假拘留身份案件 (不知道这个叫什么罪),被告人在这个情况下离开了欧洲。
案件离现在有3年左右,如今当事人想去欧洲其他国家旅行,又怕进海关时电脑联网能查出以前的案底。
即使是两个案件,但未涉及杀人,抢劫刑事犯罪,欧洲经济案件多的是,假办身份的也这么多,难道这些人入欧洲海关都会被重新抓进去 ? 难道这些人就再也没有机进入欧洲了吗? 我想听听意见,这个险要不要冒? 本帖最后由 多事之秋 于 2011-11-25 23:29 编辑
如果这个风险不算高,只有譬如万分之一,那当事人愿意冒吗?
这里的人,谁能给出100%无风险,或100%有风险的答案呢 进不来应该,这属于在逃吧?欧盟计算机联网的吧。。。 前几天还和一哥们讨论电子签证要收指纹,而以前申请难民也有指纹在档。
这个指纹会不会比对,比对的话那么得有多少人得被揪出来...
看来还真是有可能 好乱,这人入欧洲不用签证的吗?
他到底有没有合法的居留?
如果没有,怎么可能过得了海关那一关? 从程序上来说,
只要不乘坐飞机,出入境没有问题。
乘坐飞机的话,入境没问题,24小时之内出境没有问题。超过24小时少于72小时出境可能有问题。超过72小时出境一定有问题。
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1-11-26 02: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前几天还和一哥们讨论电子签证要收指纹,而以前申请难民也有指纹在档。
这个指纹会不会比对,比对的话那么 ...
日本美国这些入境需要留指纹的国家,基本上马上就会对比出来。
这是经济案,但是是刑事经济案,而且看上去挺严重的.不是民事案,入境绝对危险 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1-11-26 02: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前几天还和一哥们讨论电子签证要收指纹,而以前申请难民也有指纹在档。
这个指纹会不会比对,比对的话那么 ...
指纹是后来推出的欧盟印证居留证方法,当事人在获得假居留证的那个时候还没有这项政策。
要这样说的话,确实能揪出欧洲一大批假证华人,但大家都相安无事。
问题得根源在于名牌打假案一揭发,就把这事给爆了光。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1-11-25 23: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这个风险不算高,只有譬如万分之一,那当事人愿意冒吗?
这里的人,谁能给出100%无风险,或100%有风险 ...
如果在签证的时候被拒签,那就说明入欧盟就绝对不可能,不过有时候通过旅行社作旅游签证,签下的可能性也很大,搞不好到了欧洲海关的时候突然被发现扣人了。
至于这两个案件都在悬置处理中,当事人是在未结案的时候自动离开了欧洲,也就是在逃。那么这回再回欧盟,岂不是自投罗网? ZCH2001 发表于 2011-11-26 16: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经济案,但是是刑事经济案,而且看上去挺严重的.不是民事案,入境绝对危险
海关会当场扣下人? findinger999 发表于 2011-11-26 1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从程序上来说,
只要不乘坐飞机,出入境没有问题。
乘坐飞机的话,入境没问题,24小时之内出境没有问题。 ...
即使用其他交通手段,先不说签证时被拒签的可能性大,(当事人已经没有欧洲拘留了,当时她离开欧洲时自动放弃。)就是到了边境的地方,照样也会被查。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11-26 11: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乱,这人入欧洲不用签证的吗?
他到底有没有合法的居留?
如果没有,怎么可能过得了海关那一关?
当事人在离开欧洲时已经选择自动放弃新拘留,现在他再次想入欧洲,就必须得签证了。
我在怀疑甚至在他申请入境签证的时候已经会被拒签。 marisaxian 发表于 2011-11-26 19: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事人在离开欧洲时已经选择自动放弃新拘留,现在他再次想入欧洲,就必须得签证了。
我在怀疑甚至在他 ...
这样的话怎么可能还获得签证.
除非搞签证的打磕睡... 当事人是你还是别人 这人到底想干什么?每次都留一大堆问题,还想再来? 两个拘留的指印吻合,造成了假拘留身份案件 (不知道这个叫什么罪
这个已经是刑事罪行了吧。。。伪造证件罪 和Betrug。。。。
这个楼主还想回来啊。。。真是开眼了。
回来也好,我们等着继续开8.。。 LZ在你眼里做假就是轻描淡写的事情是吗?弄个假的身份也不是犯罪是吗?我知道你买的假名牌的案件。你去看看德国的刑罚吧,真是不懂法不畏惧。真佩服有你们这样的人。当初不是因为交了罚金,才让你有了喘息的机会,假身份的事情还没有结案,你溜回去了,现在又要卷土重来是吗?
Ausweisfälschung ist die kriminell motivierte Manipulation oder die Totalfälschung eines Ausweises oder Berechtigungsscheines zum Zwecke der Täuschung. Meistens handelt es sich dabei um amtliche Dokumente, beispielsweise Reisepässe, Personalausweise und Führerscheine.
请参看这几条法律规定,你条条占了。恭喜!欧盟的大门对做假的人永远关闭了。
Urkundenfälschung, § 267 StGB
Mittelbare Falschbeurkundung, § 271 StGB
Verändern von amtlichen Ausweisen, § 273 StGB
Urkundenunterdrückung, § 274 StGB
Vorbereitung der Fälschung von amtlichen Ausweisen, § 275 StGB
Verschaffen von falschen amtlichen Ausweisen, § 276 StGB
Missbrauch amtlicher Ausweise, § 281 StGB
Missbrauch von Titeln, Berufsbezeichnungen und Abzeichen, § 132a StGB
Personenstandsfälschung, § 169 StGB
Bildung krimineller Vereinigungen, § 129 StGB
LZ的朋友可以试下进入欧盟,然后来跟大家说一声管的严不严 其实没事,我知道类似情况就那么大摇大摆通过旅行社又回到德国,然后继续黑着做生意 marisaxian 发表于 2011-11-26 19: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海关会当场扣下人?
很可能,欧盟也许没美国那么严格,但各种黑名单,前科记录,通缉记录都会在入境的时候显示 arlochan 发表于 2011-11-27 11: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事人是你还是别人
我帮人问的,当然不是我。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1-11-28 11: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人到底想干什么?每次都留一大堆问题,还想再来?
哈哈,楼主火气别太大。本人正在搬家,家里头还没按上网络呢,我本识疏浅,对法律知识更是一窍不通,这事也是帮人家问的。 laughing哥 发表于 2011-11-28 12: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LZ在你眼里做假就是轻描淡写的事情是吗?弄个假的身份也不是犯罪是吗?我知道你买的假名牌的案件。你去看看 ...
呵呵,看来被攻击的时候不出来说句话会被当成哑巴吃黄连了。
首先声明,这件事根本非我所为,我本人在德国,可以查我ip,而且严于律己,守法的好公民。
所以大家不要针对我。
只是这件事发生在欧洲其他国家,我也是帮当事人问,想借这里这么多人气讨论一下。 当事人想回欧洲旅游
你肯定他是来旅游么?
可以移植手指。 Sky23 发表于 2011-11-28 20: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肯定他是来旅游么?
可以移植手指。
{:5_329:}你知道的太多了~~ 楼主,你在这里发这样的帖子,德国警察立刻会盯上你。你跟你的朋友有联系。他们正愁找不到人呢。不厚道的说一句,楼主,你太不小心了,也太小看警察了。 marisaxian 发表于 2011-11-28 20: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楼主火气别太大。本人正在搬家,家里头还没按上网络呢,我本识疏浅,对法律知识更是一窍不通,这事 ...
本人不是LZ。但既然你是良民,是否可考虑劝其投案自首,解决问题,该交罚款还是该坐牢,完了不就可以自由旅游了末。 marisaxian 发表于 2011-11-28 2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看来被攻击的时候不出来说句话会被当成哑巴吃黄连了。
首先声明,这件事根本非我所为,我本人在 ...
让大家和你一起替他合计怎么样继续逃避犯罪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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