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奔 发表于 2011-12-11 03:08

duonaohe 发表于 2011-12-9 17: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有道理。

不过,最重要的要确认两个小姑娘在哪里买到的Gutschein,


我觉得吧,不管我的gutschein从哪里搞到手,她解决问题的方法出了错,如果仗着生意好,对顾客开口就骂,并且找人要打架,她就是做错了!从南京到北京,从中国到德国,都是错的!
再说了,老板娘当时也给我们说了:是他们和网络公司沟通出了问题,应该是一个人的被写成了两个人
我觉得某些人在这里跟我讨论gutschein的来源简直可笑,你如何得知他们之间没有合同?我觉得德国还没有混乱到网站随便发行gutschein的吧?那里的老板也不会蠢到别人随意无合同发行自己的gutshein却还不采取行动的吧?

duonaohe 发表于 2011-12-11 17:08

奔奔 发表于 2011-12-11 02: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吧,不管我的gutschein从哪里搞到手,她解决问题的方法出了错,如果仗着生意好,对顾客开口就骂,并 ...

现在我已经可以确认你是再GROUPON上买的了,因为我们也在上面买过,包括别的德国餐馆,

因为买了之后,要求买家先打电话去订位,所以我就打电话订位,餐馆说不接受,

我们就和GROUPON联系,马上就把钱还给我们了,所以也从没有和任何餐馆有纠纷,

只是质疑GROUPON网站,后来在很多德文网站上了解了一下,类似的不能兑现的情况很多,

所以我们再也不在GROUPON上买了,而且GOUPON网站也巨额亏损,摇摇欲坠。

GROUPON 的做法是先在网上大量买Gutschein, 卖得多了,就拿着订单去和餐馆还有按摩,

酒店上面的去谈判,如果对方接受,他们就成功了,如果对方不接受,也没有关系,退钱给用户,

如果你忘了不去退,他们也就白赚了。这是德文网站上披露的,你去搜搜,就知道了,

因为GROUPON卖出棕榈园据说几百张,都可以无偿把钱退给用户,我想你的钱也应该要回来了。

所以我想说的是,冤有头,债有主,你要解决问题应该找对人而已。 那么多有同样Gutschein的人,

都能和平解决,你们却会这样,----?

luyisa 发表于 2011-12-11 17:27

本帖最后由 luyisa 于 2011-12-11 16:35 编辑

duonaohe 发表于 2011-12-11 16: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我已经可以确认你是再GROUPON上买的了,因为我们也在上面买过,包括别的德国餐馆,

因为买了之后, ...

话不可以这么说哦,

我觉得奔奔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老板娘当时也给我们说了:是他们和网络公司沟通出了问题,应该是一个人的被写成了两个人”

这不是客人的错,很明显是老板解决问题的方法错了,

从哪个角度来说都不应该骂客人甚至威胁,这是职业道德问题,也是个人修养。。。。

呵呵,好生意,有钱并不代表什么,有钱人和乞丐都一样是人,是人就要相互尊重的。。。。。


Anonymous 发表于 2011-12-11 18:24

奔奔 发表于 2011-12-8 15: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棕榈园要是没换老板,我可是不敢去了;
上次过去因为gutschein的事情差点被老板娘找人打了一顿...真受不了

挨打了? 找警察抓人啊

Anonymous 发表于 2011-12-11 18:27

奔奔 发表于 2011-12-8 23: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他们有Gutschein么,上面写的是两个人11欧,结果我们两个姑娘去了,他们老板娘说Gutschein写错了,是 ...

就是他们有Gutschein么,上面写的是两个人11欧,结果我们两个姑娘去了,他们老板娘说Gutschein写错了,是一个人11欧,我说我们又不知道,而且你们也没通知我们。老板娘就说:你们爱吃吃,不吃就赶紧走。
我日,我们就怒了,问她为什么这样服务态度。她说:就这样,不吃拉倒。
后来他们的老跑堂就偷偷跟我们说:不要吵了,没用的,以前也有人吵,都没结果的。
其实都无所谓了,都进去点了酒水了和锅底了,怎么会不吃呢?
我们就说:那既然是你们的错,那你们请我们杯酒水总是可以的吧。
结果老板娘找来一个操着北京腔的秃头彪汉来我们桌前警告我们不要闹事,不然小心难堪。还说:如果有意见就赶紧滚,反正他们就是这么做生意的...
然后就吵起来了,差点动手


到底打你们没有?

这来来回回,其实多数是网站卖券的错,很多商家其实是被动的

不过这餐馆也太横了,说话怎么这样





斑驳的记忆 发表于 2011-12-11 18:41

就算是网站的错,老板娘也不应该咒骂顾客,忒不会做生意了。

星空宁静雪 发表于 2011-12-11 18:43

总体来说,吃的东西还不错,价格也算公道。火锅居然还有螃蟹!
只是这装修,白花花的,让人觉得眼晕,很容易撞到人。还有服务员,好像都没经过训练似的,坐下很久都没人过来招呼,唉。

duonaohe 发表于 2011-12-11 20:24

星空宁静雪 发表于 2011-12-11 17: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总体来说,吃的东西还不错,价格也算公道。火锅居然还有螃蟹!
只是这装修,白花花的,让人觉得眼晕,很容 ...

不知道传说中的龙虾还有吗?

好多人相约要去呢,给大家广而告之一下吧

duonaohe 发表于 2011-12-11 20:45

luyisa 发表于 2011-12-11 16: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话不可以这么说哦,

我觉得奔奔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老板娘当时也给我们说了:是他们和网络公司沟通 ...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法律问题,我已经用很通俗的话告诉你了,冤有头,债有主。

奔奔两个小姑娘在GROUPON上买了Gutschein,也就是说,她们和GROUPON有了契约,合同的双方是

小姑娘和GROUPON,和餐馆是没有法律关系的,餐馆不兑现,奔奔她们要找的对象是GROUPON,

要控告,要赔偿都是要找GROUPON, 餐馆和GROUPON之间的问题是他们双方的问题。

本来奔奔她们是有理的,但是她们一味地去要求和她们没有任何契约关系的第三方承诺一些东西,具体

到这件事就是打折,送酒水什么的,这是不对的。第三方当然有权拒绝你,至于后面发生吵架打架

我想双方都是不可取的。

希望这次你能明白了,你是开餐馆的,你也会碰到很多法律问题,希望你有买律师保险,否则----

luyisa 发表于 2011-12-11 22:09

本帖最后由 luyisa 于 2011-12-12 00:57 编辑

duonaohe 发表于 2011-12-11 19: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法律问题,我已经用很通俗的话告诉你了,冤有头,债有主。

奔奔两个小姑娘在GROUPO ...

好奇怪的逻辑啊。。。

小姑娘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老板娘并没用否认gutschein,只是表示“他们和网络公司沟通出了问题,应该是一个人的被写成了两个人”。

从小姑娘的角度,她们不会去了解到这么多背后的因由,她们是客人,就这么简单。我们在这里讨论老板娘的处理方法错了,小姑娘不是无赖,耐心解释一下,笑一笑不再理会也行,为什么那样的口气骂人甚至要动手呢?我说了这是职业道德问题还有个人修养问题。

说老实话我认识老板娘。。。。但我个人不会如此处理这样的事情。我也做了10年了,什么样的客人都见过,自己心态放平和点,老板理亏,该道歉就道歉,该赔偿就赔偿;老板有理,笑一笑不要太多理会,有无赖要闹事的,打电话直接找警察就好。






luyisa 发表于 2011-12-11 22:32

本帖最后由 luyisa 于 2011-12-11 21:33 编辑

这家老板娘很能干,在这个行业很出色,可能生意太大了太忙了所以没有足够的耐心。。。

大家是去吃饭的,不是去交朋友,不如把注意力放到美食上吧

这家我是一定会去的,呵呵。。。。。

hh2 发表于 2011-12-12 02:07

奔奔 发表于 2011-12-8 22: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他们有Gutschein么,上面写的是两个人11欧,结果我们两个姑娘去了,他们老板娘说Gutschein写错了,是 ...

我们就说:那既然是你们的错,那你们请我们杯酒水总是可以的吧。
结果老板娘找来一个操着北京腔的秃头彪汉来我们桌前警告我们不要闹事,不然小心难堪。还说:如果有意见就赶紧滚,反正他们就是这么做生意的...
然后就吵起来了,差点动手

无良顾客光天化日如此蓄意闹事恶意敲诈,棕榈园没报警就非常客气了。

就算所述完全为实,也没任何证据证明是人家的错。Gutschein又不是棕榈园发的;11欧元两人成本都不够,正常人按正常逻辑不可能不知道;何况棕榈园已经明确说明。

斑驳的记忆 发表于 2011-12-12 16:45

本帖最后由 斑驳的记忆 于 2011-12-13 18:25 编辑

奔奔mm,被打败了啊。。。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1-12-13 00:35

斑驳的记忆 发表于 2011-12-12 15: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奔奔mm,被打败了啊。。。楼上的都是餐馆请的枪手啊。

。。。。。。
不可以发表自己意见了啊 和你不一样就是枪手了啊
哎。。

斑驳的记忆 发表于 2011-12-13 00:38

本帖最后由 斑驳的记忆 于 2011-12-13 00:39 编辑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1-12-13 0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
不可以发表自己意见了啊 和你不一样就是枪手了啊
哎。。

我可没发表过啥,只是说如果事情真是那MM说的那样
老板娘态度肯定有点问题,
我错了??
一定要跟着你们说,,MM错了,,老板是对了,,活该被骂?

duonaohe 发表于 2011-12-13 00:51

本帖最后由 duonaohe 于 2011-12-13 01:50 编辑

斑驳的记忆 发表于 2011-12-12 15: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奔奔mm,被打败了啊。。。楼上的都是餐馆请的枪手啊。

奔奔mm可怜之人啊。

两个小姑娘,拿着Gutschein,两个人11欧元就想吃法兰克福性价比不错的火锅自助餐,

横遭老板粗暴拒绝,而且被下了逐客令

-----你们爱吃吃,不吃就赶紧走。

我日,我们就怒了,问她为什么这样服务态度。她说:就这样,不吃拉倒----

(摘自奔奔留言67楼)

我想任何有尊严,有血性,有骨气,有志气的正常人,士可杀,不可辱,听到这话,早就拂袖而去了。

但是,我们的两位mm没有,她们为了吃到棕榈园的自助火锅,放下尊严,忍辱负重,决定留下来,吃。

吃就吃吧,不,我们勇敢的奔奔mm为了一欧元的饮料钱,(酒水也是自助,一人一欧元)

再一次发挥坚韧不拔的精神,再一次放下尊严,又向侮辱过她,践踏过她,蔑视过她的老板要求减免这个

一欧元,结果可想而知,可怜的奔奔mm再次被蹂躏,被要求----赶紧滚 (摘自奔奔留言67楼)--。

可怜的奔奔至今心理仍然有创伤,哀叹,-----棕榈园要是没换老板,我可是不敢去了;---

(摘自奔奔留言60楼)。

奔奔mm,我们在谴责老板的同时,应该同情你吗? 做一个有骨气的人吧,有尊严地活着,

不要为了节省几个欧元,去自取其辱了。





回楼下 的点评,

批评的对,其实就是几块钱的事情,我还是不要再纠结在这件事上了,多推荐一些美食给大家吧。

火车站 Kaiser Strasse 有一家新世界,在二楼中午有自助餐,还不错,6,8欧元,但是要点一杯饮料,否则8欧元。

里面有煎带鱼,白切鸡,性价比还行。晚上是烧烤,一般。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1-12-13 01:30

斑驳的记忆 发表于 2011-12-12 23: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可没发表过啥,只是说如果事情真是那MM说的那样
老板娘态度肯定有点问题,
我错了??


每个人都有不同意见 你可以保留你的意见 我们当然也可以发表我们的意见
(我也觉得小姑娘有点问题噢 拿别人不承认的gutschein硬要别人请杯水 也说不过去)
我没有说你是什么什么的吧 我只是觉得 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自由,你的意见不一定是错的。
可也不见得 别人和你不一样的意见就是错的。对不?
其他没什么 就是觉得你说楼上的都是枪手 好像偏薄了些吧。。。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1-12-13 09:26

丑陋的中国人楼上简直有点强词夺理,棕榈园我去试吃过,总的感觉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便宜没饱肚,甚至连虾片,薯条都拿了充数,酱料少得可怜,僧多粥少,想喝雪碧,打出得却是水,而且是否是真正的的矿泉水,都值得怀疑!

。。。。。。。。。
我说什么了? 就强词夺理了?
我限制你发表意见了? 不让你说棕榈园不好了?
我只是说 不要因为有人说棕榈园好 就说别人是枪手 这话错了?
我吃火锅 我从来不拿什么虾片 薯条的哦
有羊肉 牛肉 虾 螃蟹 贝壳 您还吃薯条 虾片。。。
只能说 您的爱好与众不同 去吃火锅 亏了哦

duonaohe 发表于 2011-12-13 10:02

本帖最后由 duonaohe 于 2011-12-13 09:04 编辑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1-12-13 08: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丑陋的中国人楼上简直有点强词夺理,棕榈园我去试吃过,总的感觉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便宜没饱肚,甚至 ...

丑陋的中国人,

你确实有些丑陋了,看你新开的一个账号,就在这里胡说八道,你实在是法兰克福食客的耻辱啊。

我昨天又被一群人拉去棕榈园腐败了一下,本来以为礼拜一,人不多,没有想到

也几乎做满了,估计有上百人吧,不但有你说的龙虾片,而且还有龙虾,

2011年12月12号去过的兄弟姐妹们应该可以作证吧。有龙虾的自助餐馆你都要打击,

你还真是挑剔啊,你也真是名如其人啊,真希望所有的中餐馆都把你列入黑名单,永世不得入内。

hh2 发表于 2011-12-13 12:10

有龙虾的自助餐馆你都要打击,

龙虾还是小龙虾?Hummer还是Flusskrebse?这可是天差地别。

丑陋的中国人 发表于 2011-12-13 17:48

hh2 发表于 2011-12-13 1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龙虾还是小龙虾?Hummer还是Flusskrebse?这可是天差地别。

有见着,是小龙虾,隔壁桌吃着,还抱怨没肉,净是壳!

duonaohe 发表于 2011-12-13 20:51

hh2 发表于 2011-12-13 1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龙虾还是小龙虾?Hummer还是Flusskrebse?这可是天差地别。

hummer

duonaohe 发表于 2011-12-13 20:56

丑陋的中国人 发表于 2011-12-13 16: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见着,是小龙虾,隔壁桌吃着,还抱怨没肉,净是壳!

说实话,在德国我还真没有见过什么小龙虾,就凭它的个头,比我在LIDL买的大,

LIDL上星期卖的Hummer是一只375克,老人家,你老眼昏花,见过这么大的小龙虾吗。

kranichstein 发表于 2011-12-13 22:09

丑陋的中国人 发表于 2011-12-13 16: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见着,是小龙虾,隔壁桌吃着,还抱怨没肉,净是壳!

这绝对是胡说,虽然我没吃到,但是看壳也知道是龙虾。你说的是以前的吧,那时候有过小龙虾,不过也是正常有肉的小龙虾

Mechaniker 发表于 2011-12-13 22:41

很难吃,羊肉没有羊肉味,香菜一半都烂是的.热菜也是凉. 大火锅和脸盆一样大, 好恐怖:dizzy:

kranichstein 发表于 2011-12-14 01:25

Mechaniker 发表于 2011-12-13 21: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很难吃,羊肉没有羊肉味,香菜一半都烂是的.热菜也是凉. 大火锅和脸盆一样大, 好恐怖

你快回火星去吧!地球对你是很危险的!

duonaohe 发表于 2011-12-14 02:28

Mechaniker 发表于 2011-12-13 21: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很难吃,羊肉没有羊肉味,香菜一半都烂是的.热菜也是凉. 大火锅和脸盆一样大, 好恐怖

小发现,这几个诋毁棕榈园的都是刚刚注册的,估计是别的餐馆的小老板娘之类的,

它们看到棕榈园刚开张,生意就这么好,眼睛冒火啊,希望你们也好好经营你们的餐馆,

做出你们的特色,好好和棕榈园竞争,造福法兰克福的食客啊。

其实这个蛋糕是可以做大的,原来一个礼拜我们也就出去吃一次中餐,

现在,呵呵,都不大开伙了。

斑驳的记忆 发表于 2011-12-14 02:42

本帖最后由 斑驳的记忆 于 2011-12-14 02:44 编辑

说句公道话,
大家都别那么激动啦。
那些攻击餐馆的,真的没必要,爱去的人还是会去的,不会就因为你那么几句话就不去了。
那些维护餐馆的,不用太认真,你越是回复的多,那些攻击的人越是得劲,他们说不好就让他们说,去过店里的人都应该知道情况的,该来吃饭的人也不会因为他们几句话就不来了。
和气生财啊。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1-12-14 10:05

duonaohe 发表于 2011-12-14 01: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发现,这几个诋毁棕榈园的都是刚刚注册的,估计是别的餐馆的小老板娘之类的,

它们看到棕榈园刚开张 ...

一直外面吃不难受嘛?
我吃几顿 就想吃家里的菜了{:5_383:}

fengxi 发表于 2011-12-14 10:13

怎么我随便发了个试吃的帖子,把大家的情绪都搞得那么激动啊?
其实啦,餐馆好坏大家都见人见智,毕竟众口难调啊!
这个星期一12月12号,我又去棕榈园吃了一顿,因为去的早(6点不到),吃到不少龙虾呢,而且是Hummer,不是楼上人说的小龙虾,他们新开张后,我一共去了2次,都不是周末去的,2次也都吃到葱姜炒龙虾,个人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如果有人不喜欢的话,最多就不要去吃咯,天天在网上吵,看着都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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