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on
发表于 2011-12-10 21:08
干嘛不开车继续追?
adrenalin
发表于 2011-12-10 21:12
这也太夸张了吧 。。。
德国外管局
发表于 2011-12-10 21:21
eason 发表于 2011-12-10 21: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干嘛不开车继续追?
当时都傻了,根本没想到德国还有这样的人。
他们停在前面的时候,我都还想,他们要停车回来找我呢,结果就走了。晕死。。。。
Phondular
发表于 2011-12-11 00:15
本帖最后由 Phondular 于 2011-12-11 00:15 编辑
什么道理啊,银行亏损500亿,我去抢1w,那我这个恶行是不是也忽略不计了啊
fzr123
发表于 2011-12-11 00:29
找律师解决这事!
二毛XP
发表于 2011-12-11 00:43
beautysmile 发表于 2011-12-10 20: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什么都没有, 额可以忽略不计, 为什么还要找人家麻烦?
弄不明白。
啧啧
圣母你好
二毛XP
发表于 2011-12-11 00:48
“找人家麻烦”到底是谁找谁的麻烦?LZ觉得损失不大,让对方走了不追究是一码事。但是对方肇事之后连下车都没下直接就走这就是性质完全不一样的另一码事。
这就很明显的是欺负外国人。柿子捡软的捏。恐怕还就是部分“圣母”给洋鬼子留下的中国人好欺负的印象。
baobao1989
发表于 2011-12-11 00:58
{:4_277:}
masonls
发表于 2011-12-11 08:01
车牌号记下了吧, 告到他破产, 连警察一起告, 放心, 你能赢的
iCanFly
发表于 2011-12-11 08:53
估计你的手势别人理解为可以走了,否则应该马上停车,双闪,下车